各区县、委办局党委宣传部(处),各区县司法局,各区县、委办局法宣办:
今年是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经过近20年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市民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亦有很大程度的改变。为了凸现普法二十年来,本市公民在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及法律素质方面的提高和转变所取得的成就,大力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城市法制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就;大力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经验。以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本市开展普法二十周年的专题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本次全民普法二十周年活动的主题是“提高法律素质,共建和谐社会”。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市方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一步开展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不断提高市民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本市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法治化进程。总结和宣传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来,市民群众在法制观念转变和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和本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可喜成绩。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和协社会创造更为完善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要求
各区县、委办局党委宣传、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和法制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普法二十周年的宣传活动,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集中宣传在广大市民中开展全民普法二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推动地区、基层、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继续引导广大市民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形成依法办事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推动城市法治化进程。
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紧扣普法二十周年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规模、有声势、有效果,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广泛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形成声势,注重实效。同时要积极组织力量参加市集中安排的相关活动。
三、全市性系列主题活动
1、举办华东六省一市普法回顾和展望网上行;(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2、举行“法在我身边”DV法制短片大赛;(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3、举办纪念20周年普法巡礼系列广播;
4、组织在《解放日报》等报刊刊登专题报道;
5、召开本市全民普法20周年纪念座谈会;
6、拍摄一组普法二十周年电视专题片;
7、组织“梅龙杯”法制故事巡讲活动。
请各区县、委办局拟组织安排活动填好汇总表,于8月30日前报市法宣办。(见附表)
联系人:区县陈荣敏浦江
联系电话:24029814、24029831
委办局谢建业、张瑞祥
联系电话:24029812、24029830
电子信箱:hwx0202@126.com传真:64742221
地址:吴兴路225号邮编:200030
如需了解本次活动的详尽情况请登陆“东方法治”网(www.east124.com)查看。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ΟΟ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普法回顾和展望网上行”提供资料的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纪念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十周年活动安排的通知》市法宣办将于2005年8月~12月在东方法治网举办“普法回顾和展望网上行”。该专栏内容:分为“访客互动”和“成果展示”两个部分。“成果展示”的相关内容主要来自本市各区县和委办局、集团公司,希望各单位配合做好资料收集和提供的工作。
此次专栏的标语:回顾普法二十年,展望“五五”新发展
整个成果展分两大展区:
一、回顾普法二十年:
(一)“四五”普法总结验收。需要报送的有:2005年各区县和有关委办局的专题调研论文;各单位“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执行情况的总结汇报。
(二)普法档案20年。需要报送的有:普法历史资料(开展各项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文件、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
(三)普法作品互动展示和征集:需要报送的有:法制照片(20
年普法老照片征集)、重大活动集锦、法制农民画、法制故事、法制歌曲等各单位普法宣传的书籍、海报、宣传册等普法衍生资料……
二、展望“五五”新发展
(一)公民法律素质基本规范征集活动
(二)“五五普法”征文活动
(三)五五献言(留言互动)
以上需要报送的资料,各单位尽最大可能提供可用于网上展示的电子版本。时间节点要求在8月30日之前,先整理好的先报,一个单位可以先后多次报送,先报先展示。活动结束后将综合收到资料的时间、数量、质量等情况结合法宣办的信息工作进行表彰。
关于“普法回顾和展望网上行”资料报送工作,联系人:市法宣办黄文新;
联系电话:24029835;
E-mail: hwx020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