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普法办公室主办
竞赛须知
1.为贯彻落实全省平安山东建设大会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建设平安山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从更大的范围、更宽的领域、更高的水平上推动平安山东建设,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普法办公室举办这次“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本次竞赛命题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山东省“五五”普法规划、2006—2010年依法治省规划以及基本法律法规为依据。
3.竞赛试题全部为选择题,前70题为单项选择题、后30题为多项选择题。请选择您认为正确的答案,并按题号将答题卡上相对应的“○”涂成“●”。答案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涂改无效。答题卡可以复印。
4.参赛者须请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
5.答卷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15日(以寄发地邮戳为准)。答题卡自网上下载填好后,装入标准信封,贴足邮票,并在信封正面注明“法律知识竞赛”字样。请寄:济南市经十路7号山东省普法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50014。
6.本次竞赛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设一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二等奖30名,各奖励200元;三等奖100名,各奖励50元。获奖者从答案全部正确的参赛者中抽取。试题答案和获奖名单择期公布。证书、奖金由主办单位寄达。
7.竞赛组织人员及其家属不参加活动的抽奖。
“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法律知识竞赛试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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