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申城特色 共掀普法高潮


正当“四五”普法深入开展之际,申城市民迎来了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和上海市第十六届宪法宣传周(11月29日——12月5日)。本次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本市第十六届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学习宪法,依法维权,建法治之城”。

2004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9月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上海,轰轰烈烈的宪法宣传周历经15年,品牌效应凸现,成为全国普法浪潮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我市的法制宣传工作者们,不畏艰难困苦,齐心协力,始终保持高涨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正是因为具备天时、地利、人和,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在规模和内容方面都体现了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特色,使浦江两岸普法高潮迭起,创新不断。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有条不紊

早在今年初,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就把“开展第四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第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全社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崇尚宪法的氛围”写进《2004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10月,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上海市第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各职能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提早启动,精心策划,保证了各项筹备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均给予高度重视,市领导多人分别参加了各项重大活动:12月4日,市委副书记刘云耕专程至北京参加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联合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并代表上海市委以“以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目标,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为主题作了交流发言;12月3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上海市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理论研讨会”,刘云耕副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匡宇主持。会上还举行了上海市法制讲师团高级讲师聘任仪式,刘云耕副书记、市委副秘书长陈旭、朱匡宇副部长、市政法委副书记林化宾、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市政治文明办常务副主任施凯等领导为上海市法制讲师团高级讲师的代表颁发聘书。12月4日上午,市人大副主任包信宝、副市长杨晓渡、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等冒雨出席了在外滩陈毅广场举行的上海市服务行业人员“依法维权、诚信服务”宣誓仪式,宣誓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运时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市消保委主任胡正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匡宇、黄浦区区委书记钱景林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来庆等。12月4日下午,市政协副主席宋仪侨出席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暨“梅陇杯”法制故事创作大赛获奖作品演讲会,宋仪侨副主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金长荣、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李继斌、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富茂等为上海市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六个村的代表颁发奖牌,并向村民代表赠送法律书籍。11月24日下午,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上海进城务工人员“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法律知识电视决赛,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出席并讲话。

各区县和委办局的领导也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徐汇、黄浦、长宁、普陀、嘉定、金山、松江、奉贤等区县的领导分别就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发表电视讲话,拉开本地区活动的序幕;徐汇、黄浦、卢湾、普陀、虹口、宝山、闵行、松江、南汇等均有区县领导出席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活动;市高级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档案局、市消保委、市禁毒办、市电力公司等委、办、局、(集团)公司的领导也分别参加了此次系列活动。

二、主题鲜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把依法执政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这为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赋予了新的内涵,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的一系列活动都紧密围绕“依法执政”这一主题展开。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同志在中央“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发言时说道,“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努力”。刘云耕同志在上海市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理论研讨会上也提到,“坚持依法执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核心,也是进一步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的客观要求,能否依法执政直接决定着法治的实现程度;要立足于我们党执政的现实和长期执政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依法执政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依法维权”是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首创。“学习宪法,依法维权,建法治之城”顺应当前增强法制观念,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趋势,也和我党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相契合。12月4日,来自本市医、住、行、用等11个服务行业的600多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冒着寒冬阴雨,聚集在外滩陈毅广场,代表本市35个规范性服务达标行业近70多万从业人员,举行隆重、庄严而又简朴的“依法维权、诚信服务”主题宣誓仪式,11个行业与市民代表签订“依法维权、诚信服务”承诺书,全国劳模陶依嘉等向35个行业劳模倡议:作学法、用法、奉献社会的带头人,杨存义等11位市民被聘为“行业服务巡访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在活动中讲道,“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以依法从业、诚实信用的文明服务和优质服务,共同将服务行业打造为市民放心、社会认同、国内外客人满意的‘诚信行业’和‘民心行业’”。在11月24日下午举办的上海进城务工人员“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法律知识电视决赛上,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也讲道,“参赛选手通过学习和比赛,不仅自己懂法、守法,还要带动更多的人学法,用法和守法,成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员,帮助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提高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促进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条块结合,围绕普法重点重视对象开展活动

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区县和委办局条块结合、纵横联动,11月29日至12月5日,每天都上演着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节目,申城沉浸在浓厚的法治氛围中。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再掀高潮。徐汇、黄浦、卢湾、静安、长宁、普陀、虹口、闸北、杨浦、宝山、闵行、嘉定、南汇、奉贤、崇明等区县及市民防办利用市法宣办和市社联提供的“东方讲坛”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及其前后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知名法学专家为干部讲授法律知识;普陀区举行东方法治上海网校普陀分校点击开通仪式暨“长征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网络竞赛;青浦、宝山、金山、松江等区举行处级领导干部学法测试;虹口区利用东方法治网校平台,从12月4日起对全区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上海宝钢及其各子公司专门组织中心组成员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学习宪法。

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积极参加以维护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全市各法院制作的100多块版面举行巡回展览,图文并茂的宣传法律知识;市公安局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经济侦查民警进行任职资格考试;水上公安局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结合宪法和岗位专业知识举行法律知识练兵竞赛活动。

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区县针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黄浦、静安、长宁、普陀、松江、南汇、崇明等区内的中小学(职技校)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举行升国旗和宣誓仪式;闸北、杨浦、嘉定、青浦等区分别开展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徐汇区举行“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进课堂推进会”,探索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建设;卢湾区寓教于乐,把青少年法制教育融入辩论赛、网络竞赛等富有新意的活动中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也得到广泛开展。市法宣办专门印制《法制宣传手册》增刊——《企业诉讼实例》,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经常遇到的案例分类汇编成册,帮助企业老总们增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黄浦、卢湾、静安、闸北、嘉定等区县都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专场法制讲座。

普遍重视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也是本届宪法宣传周特色之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司法局、市劳动保障局联合举办的上海进城务工人员“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法律知识电视决赛于12月5日晚在东视文艺频道播映;卢湾区举行了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演讲会;静安、闵行、奉贤等区县分别举办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研讨会或座谈会;宝山区还为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学校举行授牌仪式。

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在此次普法大潮中也不甘落后。12月2日,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召开本市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座谈会,市资产评估协会、市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市律师协会、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负责人及主管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群众参与,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如火如荼

本次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会,深入社区,充分发挥普通群众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体性作用。12月4日,市法宣办在闵行梅陇镇社区事务管理中心举行“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授牌仪式暨“梅陇杯”法制故事创作大赛获奖作品演讲会,参加会议的大部分是来自上海各涉农区县的基层干部和村民代表。法制故事通过“故事大王”们声情并茂的讲述深深地吸引了在场听众,他们说“以后多一点这种节目就好了”;徐汇区枫林街道从11月29日起,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街道各居委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出一期宪法或相关法律知识专刊、发一份法制宣传资料、召开一次宪法宣传座谈会、开展一次法制教育特色活动,组织参与一次宪法知识有奖竞答;宪法宣传周期间,卢湾区司法局在社区绿地制作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市民的法律认同感和权利意识;长宁区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召开示范性法律楼组经验交流会,将社区普法工作进一步细化深化;浦东新区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居委会”创建工作,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研讨会、推进会的形式,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其他各区县也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比赛、文艺活动、板报宣传等形式,在社区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媒体关注,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不断拓宽

各大媒体对本次活动极为关注,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解放报、文汇报、青年报、东方电视台、上海电视台、东方卫视在内的26家全国性和本市媒体对本次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宪法宣传周期间,虹桥机场、浦东机场、轨道交通48个车站和345节车厢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周专题口号,164条公交线路的5720节空调车厢通过东方明珠移动电视连环上映宪法宣传周专题片;《新民晚报》136万订户在家中阅读到刊登普法相关内容的邮政商函广告;上视、东视专门播出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动画片“小小律师”;上广文艺频率将“梅陇杯”法制故事创作大赛获奖作品演讲会录制成广播节目;东方法治网、东方法治上海网校及时更新关于本次活动的网上信息;机关、工厂、街道、社区、乡间随处可见法制宣传横幅和展板,仅市法宣办和46家企业就在市区道路上悬挂普法横幅156条;宪法宣传周期间,市法宣办还协同全国普法办,别出新意地推出全国法制短信征集大赛和法律知识短信竞答活动,将普法信息通过小小短信送至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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