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东省民委、省司法厅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日前结束,160人获奖。这次活动的开展,拉开了我省"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序幕。
这次竞赛活动,是全省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省"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在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道德素质和民族团结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平安山东"建设营造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这次竞赛以党的民族政策和宪法为主,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等30余部与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及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试题在《大众日报》刊登后,在全省及部分省、市、自治区民族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各族群众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关注。来自全省17个市和省内外各高校及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江西、湖南、福建、湖北、河北、甘肃、山西、安徽、广西、辽宁和黑龙江等15个省(市、自治区)的11518名读者参与答题。参赛人员中有机关、学校、村(居)、企事业单位的汉、回、满、侗、锡伯、布衣、朝鲜族等各族干部群众和学生,年龄最小的9岁,最大的82岁。经过评委严格阅卷、审核、抽奖,共产生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
这次民主法制知识竞赛活动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各级民族宗教部门,把这项活动作为宣传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进行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机关、院校、民族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提高了各族群众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实施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这次竞赛活动,为我省进一步加强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平安山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