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江西 促进江西崛起


----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彭宏松访谈录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我们迎来了第四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又恰逢我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二十周年和依法治理活动十五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刻,记者就我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专程采访了江西省委副书记彭宏松。

记者:我省的全民普法教育从1984年起步,已经走过了二十年,开展依法治理也有十五年了。对于我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你作何评价?

彭宏松: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1984年我省在抚州临川开始普法试点,二十年来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4年到1989年,主要是启动并逐步展开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我省在全国创下了三个"第一",即在全国第一个制定了五年普法规划、第一个由省人大作出了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第一个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宏大的社会工程来实施。到目前为止,我省已组织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第二阶段,从1989年到1997年,主要是在基层、行业和地方三个层面上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第三阶段,从1997年起,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省委作出了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省人大作出了开展依法治省的决议,从此我省进入了依法治省的新阶段。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服务于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我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立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连续三年组织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省累计有30多万领导干部参加,通过以考促学,广大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新的增强;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通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执法监督的实效不断增强,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督格局;全民法律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应当肯定,通过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治化水平,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该如何来定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彭宏松:无论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还是推进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都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为繁重的任务,同时也要求我们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是从总结历史经验和面向未来发展的角度来把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新中国成立55年来,我们既有改革开放以来法制日益健全、人民安居乐业、事业不断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文化大革命"时期法律制度遭到严重破坏、社会陷于动荡、事业停滞不前的惨痛教训。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正如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的:"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对于避免类似"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错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必不可少的。从面向未来发展的角度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如果离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这个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二是从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角度来把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从国内来讲,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加强法治,特别是我国已进入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更加复杂,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对法治的需要更加突出、更加迫切。我们要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用法律来引导和规范各群体、各领域、各环节以及各方面之间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国际上讲,我们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样需要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加快熟悉并善于运用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来发展和保护自己。

三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发展人民民主的角度来把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党执政已经五十五年。总体上讲,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是适应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新的形势和任务使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面临新的考验。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加强五个方面能力建设的任务,强调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践,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从发展人民民主的角度来讲,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保证人民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也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统一,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可以看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各个环节,只能不断加强,而不能有丝毫削弱。

记者:那么,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应当如何进一步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呢?

彭宏松:做好新形势下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立法和普法的关系。要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立足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与此同时,要创新普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形式和手段,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是要处理好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的关系。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必须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和依法行政实绩考核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和克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等现象,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是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渠道,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分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民主权利。

三是要处理好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构建社会稳定长效机制的关系。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着力在构建社会稳定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密社会治安防范;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四是要处理好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实践告诉我们,法治固然重要,德治同样重要。如果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形同虚设。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必须把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总之,我们要紧密结合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江西,促进江西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记者:借这个机会,能否请你对《江西法制报》提点要求和希望?

彭宏松:《江西法制报》自1982年创刊以来,在普及法律知识、交流传播各地依法治理经验、展示江西法治建设成果等方面作了许多工作,在依法治省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划归《江西日报》社管理,拓展了《江西法制报》新的发展空间。希望《江西法制报》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仅要继续发挥政法宣传主阵地的作用,而且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努力打造成为法制宣传的主阵地和品牌媒体,为建设法治江西,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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