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县发出了《关于开展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就“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全县性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十项:一是县领导发表“12·4”电视讲话;二是举办一场《宪法》知识讲座;三是召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四是在楠溪江普法网开辟专栏,宣传报道“12·4”活动动态;五是县普法办、各司法、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派车队到全县各地开展“12·4”法制巡回宣传;六是送“法制电影”、“戏”下乡;七是出版、发放由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论文集》;八是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一场法制文艺晚会;九是购买法律书籍赠送“民主法治示范村”;十是在县府门口刊出“12·4”法制宣传日专栏。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出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供稿:永嘉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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