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纪念日,也是"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霍邱县做到早布置、早行动,认真安排,抓好落实。
11月28日,霍邱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县司法局以明传电报形式,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12月1日,由霍邱县人大办公室牵头,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座谈会上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并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进行了热烈的座谈.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农委、公安、检察、法院、工商、交通、国税、地税、卫生、工会、共青团等21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县人大内司委主任毕家富作了专题发言,并就县直单位开展"12.4"活动进行了专门布置和强调。
12月4日上午,霍邱县城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掀起了高潮,县直16个部门分别在小十字街、汽车站对面、法院门口和工农兵大桥头等4处集中设置了"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台。由霍邱一、二、三中500多名在校学生组成的"普法青年志愿者"法制宣传队,抬着"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巨幅宣传牌,在街道、路口、车站,向行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单,进行普法宣传,营造了"12.4"活动的浓厚氛围。
霍邱县人大常委副主任刘宏明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负责同志陪同下,对城区"12.4"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
作者:王鼎铭 金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