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在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后,宣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就成了司法行政部门重要而艰巨的使命。如何借助鲜活生动的形式,把学习宣传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富有实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围绕着这个课题,我们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在中宣部和司法部作出“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部署后的第二周,我局就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分析过去宪法学习宣传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三避免三增强”的工作要求,把五月份定为全市的宪法宣传月,认真开展“十个一”的宣传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在全市营造了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们的做法是:
第一,围绕不同对象进行具体宣传,避免宣传的抽象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条文规范较为原则和抽象。在宪法学习宣传中,更多的是从理论到理论,忽视了与实践零距离接触的问题,不太注意区分不同的社会群体,搞“一刀切”。今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我们注意避免抽象化、“一刀切”的倾向,重抓学习宣传与实践工作的结合,突出因群体而异。在对待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和普通群众的学习宣传方面,侧重点和方法手段各不相同。
对领导干部,侧重于理论性。市法宣领导小组下文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的领导班子都要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写心得体会文章、邀请专家座谈等活动,目的就是使领导干部从更高层次上认识、理解宪法内容和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市委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座谈会上,专门请来的专家深刻阐述了宪法的起源、实质,详细解析了宪法修改的背景和具体规定,结合赣州的实际提出了应重点把握的内容。座谈讨论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潘逸阳作中心发言,六位市领导结合所分管的工作谈了学习体会,其余领导书面发言,会场气氛活跃。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两次听取法制讲座,理解宪法精髓,增强宪法意识。同时,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纷纷发表电视讲话,在报刊上发表体会文章,有的还亲自向干部群众宣讲宪法知识,较好地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
对公职人员,侧重于实践性。学习宣传的形式包括培训、座谈、竞赛、考试等。为了便于各地各单位的公职人员更好地学习领会,我们专门从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应用技术学院、市委党校聘请7名教授组成宪法讲师团,接受各地、各行业邀请上宪法辅导课。为保证宣讲效果,还专门召集7人开会,研讨学习宣传的重点和方法。目前,已有80%以上的地方、单位聘请他们授课。
对青年学生,侧重于趣味性。五月份,市司法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了“我与宪法同行”青少年学生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内容为“五个一”:一个主题班会、一次征文比赛、一个小小社会调查、一个向父母亲的学法用法建议、一次法制副校长宪法知识讲座。同时要求区分幼儿和小学组、中学组、大中专组分类开展活动。幼儿和小学组主要搞好启蒙教育,中学组主要力求形成好的法律意识和宪法观念,大中专组主要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充分体现了分类施教的原则,增强了学习宣传的针对性。
对农民群众,侧重于实用性。农业产业化建设是我市的一项重点工程,今年,我们在安远县抓了法制宣传进产业(主要是脐橙产业)的试点,宪法宣传进产业是其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具体做法是:组织宪法宣讲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业产业基地,通过结对帮扶,主动服务,结合身边的案例,以通俗生动的语言,宣传有关知识,解决日常生产中法律问题,深受群众欢迎。省市有关新闻单位还专门组织记者对安远进行采访。
第二,创新方法手段进行特色宣传,避免宣传的单一化,增强工作的多样性。
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创造了许多有鲜明特点的普法形式,但是,“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考”(开卷测试)等做法也成了法宣工作者的惯性思维,新意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宣传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今年的宪法宣传中,我们不断创新学习宣传的手段和方法,着重从以下几个字入手,力图突破这一惯性思维。
“趣”。就是增强趣味性,寓教于乐。宁都县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团体的作用,借群众中有品牌效应的“卫东文宣队”的力量,以“宁都道情”、“中村傩戏”等地方戏的形式,将宪法知识搬上舞台,巡回在县文化广场、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圩场演出,每到一处,群众驻足围观,场场爆满。崇义县充分利用群众晚上在文化广场休闲纳凉的机会,组织力量,自编自演,每周末一次,在广场推出了五场“文化广场消夏法制文艺晚会”,效果不错。在全市政法系统大练兵活动中,我局筹备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将宪法知识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竞赛形式活泼,效果好,影响好。
“广”。就是扩大覆盖面,耳濡目染。我们特别注意利用新闻媒体这一阵地优势,在《赣南日报》开辟了“宪法与百姓”专栏,征文选稿,三天一期,共刊出20期,其中包括登载了市领导的学习体会文章。在赣州电视台,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提出学习宣传的要求,启动了全市五月份的学习宣传月活动;以邀请政法部门领导和专家访谈的形式,重点访谈学习宣传宪法的意义、措施以及应把握的重点;以字幕形式将修改后的宪法内容连续几天作滚动播出。在公交车上,城区的15路公交车都张贴了统一制作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精美标语牌。从县(市、区)情况看,有的组织千人宣讲团深入农户家中宣传,有的利用短信方式广泛宣传,有的组织大型咨询活动,一些地方和单位则在自己的网站上开辟学习宣传专栏,刊出新旧宪法条文对照表,方便学习,使宪法学习宣传面更宽更广。
“实”。就是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在对广大律师的宪法宣传中,我们将宪法学习、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在一起,组织各律师事务所主任集中到革命圣地--瑞金学习、参观,主任们庄严宣誓,表示要遵守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安远的宪法宣传进产业中,帮扶法律服务人员重点抓住“私产入宪”、“宪法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宣讲,重点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打消疑虑,切实解疑释难。同时,各地把工作做实,增强主动性,纷纷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厂矿、进园区等,以务实的作风,提供真实、方便的服务。
“活”。就是灵活多样,不拘形式。各地狠抓工作的创新创特,龙南县专门成立“亲民、为民、富民”(即“三民”)宪法宣传服务团,结合服务“三农”和我市提出的农民知识化工程建设工作,巡回宣传宪法,积极解决涉法问题。瑞金市在壬田镇试点开展“学法户联网”活动,以十户家庭为单位,每户每月重点学习一部法律,利用闲暇时间给其余九户宣讲,期间接受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指导帮助,他们利用这种方式学习宪法,取得了好的效果。
第三,结合重点工作进行经常宣传,避免宣传的边缘化,增强工作的连续性。
从“一五”普法以来,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就是采取以“宪法为核心”,向其他法律领域辐射的做法。但不可否认,宪法普及逐步边缘化,法制宣传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上,宪法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受到一定程度的“冷落”。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把宪法作为今年普及的“五法三条例”的重中之重、核心的内容进行学习宣传,同时,注重将宪法的学习宣传融入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之中。
一是注重宪法学习宣传与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双带”活动结合。年初,赣州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作出了“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提出了“率先在全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并要求建立完善包括政策法规在内的“十大体系”。为认真贯彻市委指示精神,我们抓住公职人员这一普法重点对象,提出了《在全市公职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双带”活动的意见》,即“带头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执行政策法规,当‘对接’的模范”。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全体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及其修正案,活动中以党校干校培训、法制讲座、学法合格证等一系列制度力保学习宣传到位。
二是注重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十村百户千人”学法用法活动结合。这两项工作的一个出发点,就是抓好村一级的民主法治建设。为了抓实这项工作,我们对民主法治示范村提出了“一二三四”的创建要求,即一上墙(创建标准和有关法律条文上墙)、二归档(学法资料、用法资料归档)、三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四民主(民主选举、决策、监督、管理)。其中特别要求将宪法的学习与实施贯穿其中。为落到实处,局领导集中一段时间,亲赴全市每一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实地指导,推动宪法学习贯彻,落实村民各项民主权利,指导依法调处民间纠纷。
三是注重与法治城市创建结合。去年,我们在兴国抓了法治城市创建的试点并形成了一些经验,今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工作中,我们将宪法学习宣传与法治城市创建结合起来。在法制宣传的“一条街”、“普法广场”等场所,各单位制作的精美法制宣传栏都刊登了宪法及其修正案的内容,主要路段还竖起了大型宪法宣传标牌。法进社区是法治城市创建一个重要内容,各地创新形式,扎实工作,着重强化社区群众的宪法观念。尤其重要的是,我们狠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宪法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特别是按照宪法修正案的要求,依法征地,依法拆迁,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总之,在宪法学习宣传过程中,我们虽做了不少尝试和探索,也有一定成效,但工作是初步的,宪法学习宣传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同时,以省法宣办的要求来衡量,与先进地市作比较,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作一发言,权为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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