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的话]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小社会大国家才能和谐。正月初九,本周五的节目中,我们将邀请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明军律师,做客东方网嘉宾聊天室,通过网络聊聊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并在节目中解答大家提出的一些法律咨询。 时间:2008年2月15日(周五)下午3:00~4:00 [嘉宾介绍]
贾明军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十年来,贾律师一直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案件的代理和研究.2002年创办婚姻律师网,2006年创办中国首家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2005-2006年度,贾律师被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授予"优秀专业律师"光荣称号.2007年4月被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授予"优秀辩手"光荣称号。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http://www.iamlawyer.com/index.html 上海总站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15层1509室;邮编:200120
电话:0086-21-5877 5152/5877 5153;手机:1376 1144 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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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实录]
[嘉宾贾明军]答:大家好,我是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的贾明军律师,我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庭领域,如果大家对该领域法律问题有任何的疑惑,可以和我交流。谢谢大家!
[网友迷茫]问:我的BOYFRIEND是美国人,由于一些原因,我想让他到上海与我结婚。请问如他到上海与我结婚后,陪我一块等移民签证(大约一年时间才能拿到)如果他没有工作,能否可以在上海待一年呢???如能找到工作,是否有规定他的薪水一定要达到多少呀??????谢谢。
[嘉宾贾明军]答:从我知道的领域来回答,我觉得从这个情况来看,关于签证的问题,因为外国人在国内的签证分几种,有工作签证,有旅游签证,还有学习签证。如果是旅游签证的话很难呆到一年,如果是工作签证的话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外籍人士在国内就业,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要有备案。
[网友无子棋]问:我和丈夫结婚8年多,有个8岁的儿子,因志趣不相投,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不能苟同,他父母又干涉过多。两个月前,我向丈夫提出离婚,协议了两个晚上,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签定了协议。但他又反悔,说是再给他机会,不去民政局。后来,他父母知道了,不同意他离婚,还威胁我说不会让我们好聚好散,而他一贯来什么事都听父母的。尽管我们的感情走到了尽头,他也拒不离婚,但又没有好的表现,继续上网游戏电视零食,对家庭儿子或其他的事一概不闻不问,过他的单身生活。我们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1、双方都签字了。2、我拿这个协议向法院起诉的话,我该怎么做?请您为我指点。3、如果我态度坚决,法院约多少时间可以判下来?恳请您回复,我很无助……
[嘉宾贾明军]答:根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答,离婚协议书虽然签定,但是没有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手续,该协议书只是成立,并未生效,法院一般应允许当事人反悔。如果协议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原签定的离婚协议书只供法院参考,并不参成为判案的依据。法院判决是否离婚,不以当事人的态度为依据,而是经过审查,确定当事人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来说,普通的离婚案件在3-6个月可以出判决。
[网友ala]问:听说你创办了婚姻律师网,请问网址多少,提供哪些服务?
[嘉宾贾明军]答:我们03年创办了婚姻律师网,网址是wwww。iamlawyer。com。主要提供网络免费法律咨询,普及婚姻法律知识,网上案件指导,这些都是免费的,也是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如果网友希望我们律师做案件代理,是需要收费的。
[网友问问]问:贾律师,您平时接触最多的婚姻家庭的案件是什么?
[嘉宾贾明军]答:应该是婚姻家庭案件当中的离婚案件,在我们沪家律师事务所所有的案件当中占了七成左右,每年大概要受理200余件,其中40%是涉外婚姻案件。
[网友路过]问:新的婚姻法取消了房子等资产结婚8年后共同拥有的条款,那房产证上没写名字的一方不是很没有保障吗?
[嘉宾贾明军]答:应该来说这样的理解是值得商榷的,有些偏颇的。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产,且出资为夫妻共有资产,那么不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均应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提醒网友,因为在很多地方,包括上海,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产权登记人在程序上可以不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即可以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买卖手续,因此如果你的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但产权证在一方名下的,如果有离婚纠纷,应预防对方擅自转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把你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根据上海的相关规定,不需要交纳期税的,只需要交纳几十元的变更登记费。
[网友离婚]问:请问贾律师,离婚案件中对受害方会提供哪些补偿?
[嘉宾贾明军]答:首先一点,是希望广大网友理解,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只限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即: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不包括婚外性行为和第三者及赌博等恶习。从实践来看,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有限,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很难能找到赔偿五万元以上的案例。
当然,最近北京有一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判了101万,这是因为北京法院认为双方对此曾有协议,并且协议有效。上海法院据我所知,除了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有一个30万的判决以外,尚未有其他判决。广大网友也应该知道,精神损害赔偿和补偿是有区别的,补偿在婚姻法里只有一个情况,就是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实行AA制,但在离婚时一方对于家庭生活及老人赡养作了很大贡献的,另外一方面应予以补偿,但是这个补偿是非常有限的。
[网友离婚]问:为了证明自己是受害方,应该有意识的收集或保留哪些证据?
[嘉宾贾明军]答:首先来讲,什么叫受害方,我们这里先设定一个范围。第一个情况是一方有婚外情,第二种情况是有家庭暴力行为,第三种情况是吸毒赌博等恶习的。我们分成三个情况来讲。针对第一种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合法的方式和途径去收集对方有违反婚姻法第4条,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义务的相关规定的行为。第二种情况,需要及时报警,让警署出具验伤单,伤势严重应及时做伤情鉴定,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可及时向居委会求助,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预防家庭暴力,居委会和公安机关有义务去预防。第三种情况是保留好相关吸毒用具及毒品,并及时报案,并尽量有两名以上的证人出庭作证。
[网友请教]问:贾律师,婚前财产公证重要么,有哪些好处呢?
[嘉宾贾明军]答:婚前财产问题并不是希望每一对新婚夫妇,就我们目前的实践来看,90%的新婚夫妇不会选择婚前协议,我们也不建议普通的新婚夫妇去做该类协议,避免有误会和伤害感情。但是有以下几类的我们建议还是要做的:一、涉外婚姻案件;二、再婚案件;三、一方具有巨额资产的案件,我们建议还是要做婚前协议的。
[网友敏]问:我准备结婚了,房子大部分的钱是老公家里出的,我们家出了10万,但是公婆不肯写我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嘉宾贾明军]答:请该位网友注意了,如果该房购于你们领证之前,且产权证只登记在你男友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很难被鉴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你要在领证之前购房,尽量要在产权证上记载上你的名字。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房,产权证记载为男方一人名下,你需保留好你这一方出资的相关凭证(直接出资的凭证),这样该房即使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一般也会被认为是共同财产。当然最保险的还是把名字写下。
[网友愁人]问:贾律师好!我跟丈夫在谈离婚,我的儿子小学三年级,丈夫的经济条件比我好,我想问问我怎么样才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谢谢!
[嘉宾贾明军]答: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对孩子成长健康更为有利,而不仅仅在于哪一方的经济条件较好。其他方面,比如思想品质、家庭背景、父母的素质,以及亲戚邻居对父母一方的评价、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及同事的评价,都会对子女扶养权的归属产生影响。因此你不必担心。一般来说,两岁之内的孩子是归母方为原则的,10岁以上的孩子,法院是以孩子的意见为原则,2-10岁的孩子是以我们上述的因素较为重要。
[网友皎皎]问:请问贾律师,个人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一般需要支付多少费用?知名律师与普通律师的费用相差很大吗?
[嘉宾贾明军]答:普遍来说,律师代理费高低和律师的知名度、案件难易程度、涉案金额等等因素有关系。从目前上海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个离婚案件律师代理费从几千元到几百万元不等。但是作为您,应当要了解您要找的是适合你的律师,而不是最优秀的律师或最出名的律师,通常优秀的律师和出名的律师是非常昂贵的,但是他并不一定适合你的案件。
一个律师如果认真办普通的离婚案件,通常都会做得很好的。因此您应当跟自己律师代理费的预算,在这个阶段找适合您的律师。最后一句,一个出名律师用三分精力去做案件,和一个非著名律师用十二分去做案件,效果也许是一样的,甚至非著名律师的效果会更好。
[网友皎皎]问:一般一个婚姻案件要打多久官司呢?
[嘉宾贾明军]答:正常情况下,国内案件通常在3-6个月之间;涉外案件,民诉法对审限没有规定,但法院通常也会掌握在上述期限之间,这是在上海地区。如果对方下落不明,国内案件可能需要6个月至一年左右,但如果对方在国外下落不明,或不收传票,可能需要两年以上。
[网友琳]问:我离婚时约定了小孩的护养费,近3年来物价飞涨,我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要求对方增加合理的护养费?
[嘉宾贾明军]答:追加抚养费的案件在实践中屡见不鲜,如果您需要为孩子向对方追加抚养费,您可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但是您需要向法院同时举证,证明当初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能再给孩子一个基本的保障,比如可以向法院提交孩子的学费、日常花费、其他教育花费、交通费用等材料证据,甚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交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物价指数上涨报告。
[网友yiwei]问:我于2004年11月登记,2005年3月买房,当初买房时双方家庭都拿了钱,关键一点是当初买的这套房子面临拆迁,因实在走不到一起,想问下如果现在离婚,请问房产该如何分配呢?(此房是他单位的房子,房产证是他的名字)
[嘉宾贾明军]答:如果该房为产权房,即使该房当初购得时是男方单位的房产,产权证记载在他一方的名义下,也应该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款也应当认为是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房为公房,即使用权房,如果该使用权房取得在婚后,不论女方的户口是否迁入,基于使用权而分得的拆迁补偿款,也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网友飘飘]问:离婚后,受害方怎样才能得到家产?公司资产又应怎么办?
[嘉宾贾明军]答:如果感情走到尽头,你准备离婚,最应当考虑的是共同财产的保护,以及对方擅自转移隐匿财产的预防,而不是一昧去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因此,相关财产凭据,包括房产证,对方银行存款帐号,股票帐号等等,因注意收集和保留。如果夫妻有公司资产,即在公司拥有股权,可请律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取该公司的工商材料,以确定夫妻在公司股权当中的份额。如果只有夫妻一方是公司的股东,要预防一方转售公司股权。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网友龙灯]问:丈夫爱上别人的妻子,我能怎么办?
[嘉宾贾明军]答:如果发现配偶有外遇,首先要冷静,据我们了解,婚外情是目前造成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占我们受理案件的六成以上。如果发现配偶有外遇,你首先要分析感情是否走到尽头,是否有方法挽回,千万不要大哭大闹,甚至以离婚为要挟。如果感情有挽回的余地,尽量还是争取婚姻的维系。如果的确感情已趋于破裂,更重要的是做好财产的收集和准备工作,做好这些工作后,再向男方摊牌,提出离婚。
[网友唐]问:怎么办分居协议?分居是否有利于顺利达成离婚?
[嘉宾贾明军]答:目前来看,我国法律没有对分居做法律定义,也没有对分居进行法律规定。但在国外,离婚前进行分居协商,以及实施分居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从实践情况来看,夫妻在离婚之前可根据需要起草分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分居的合义,以及分居期间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意思表示,当然也包括子女抚养方式及抚养费的支付。
应该来说,如果夫妻早离婚之前分居一段时间,对于冷静情绪,认真考虑是否离婚还是有非常好的缓冲作用。因此我们也在大力提倡,向国家立法部门建议设立分居制度。因此有条件分居的,能协议分居的,还是分居一段时间为好。
[网友受伤的心]问:我们04年结婚,近期由于我先生的妈妈住院,我和我的家人才发现我先生的弟弟是严重的唇腭裂(狼烟)患者,婚前他和他的家人一直没有人对我说起过此事,包括结婚当天我的家人都没有见到他的弟弟,因为唇腭裂是多基因遗传疾病,我觉得因为他们的隐瞒给我在生育方面带来了极大的危险性,更可耻的是他们的行为,对婚姻的欺骗。
我觉得他们这样做对我很不公平,我要寻求法律的帮助,让他们可耻的行为受到惩罚。他们的行为算婚姻欺诈吗?如果离婚,我将得到什么补偿,我能否得到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屋。
[嘉宾贾明军]答:就你所述的情况,尚不能够有确定证据证明男方有故意隐瞒的婚姻欺诈,因此如果你以此为由向法院诉讼,法院很难支持你的离婚请求。我们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有这样的判例,建议你还是带你先生到医院做全身检查,如果有医疗病症隐患,积极配合他治疗,这才是上策,建议不要因为这些事情考虑离婚。
[网友孤身闲居!]问:我想询问律师,我是1993年7月登记结婚,94年女儿出生,因夫妻之间矛盾问题和冲动于2002年5月法院办理离婚,通过5年多来双方不断的沟通理解,更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准备办理复婚登记手续,我想咨询律师在复婚后是否有法律依据能让复婚后持续累积计算离婚前的婚姻年限?感谢律师!
[嘉宾贾明军]答:你们复婚,法律意义实质上就是重新结婚,因此你们的婚姻关系存续年限应当以再次办理登记手续时计算,你所指的累积计算,目前尚无法律依据。如果你想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不妨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网友小小]问:两人分居已经五年,但是女方一直不肯离婚,就是想问男方要钱,而且两人是在四川办的结婚证,要起诉离婚是否还是要到四川,如果本人不去可否找律师代办呢,如果法院调节不成,法院会判离婚吗,诉讼费由谁支付。谢谢给出建议。
[嘉宾贾明军]答:首先希望小小理解,你所指的分居和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可能是两个概念,从法律观点来看,并不是两个人不在一套房子里居住了,就构成了分居,法律更强调不在一起住的原因是因夫妻感情不合,如果你认为你们是分居,你就要举证证明你们是感情不合,否则法院很难认定是分居。如果你们双方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必回四川原籍。当然建议还是要通过协商离婚为宜。
[网友猪周]问:某女士曾患过轻度精神分裂症,在登记结婚时基本康复,但未将患病史告诉对方。婚后因做人流手术,在这期间停止吃药,导致精神又出现问题。后经治疗已基本康复。现在双方因这事感情出现问题,要求离婚。现在请问一下离婚双方各应付什么样的责任?男方是否需要负担一定的责任,比如赔偿流产导致病情又复发等的责任。
[嘉宾贾明军]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方因流产向男方索要赔偿或补偿的案例,在国内也经常出现,目前法院的观点普遍是男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点请女方理解。如果一方在婚前或婚后患有精神分裂症,那么在结婚登记时也未曾将该病史告诉对方,现双方准备离婚,另一方要求追究对方故意隐瞒的责任,是很难达到的。
[网友apple]问:结婚前丈夫自己出资购买房产,首付50%,产权人为其自己一人,婚后我们共同负担还贷款,现在离婚,我能分到房产吗?
[嘉宾贾明军]答:根据上海高院的司法解答,一方婚前购房,且签证房屋买卖合同和支付首付,只是在婚后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产物权归一方所有。但是在上海以外的地区,比如北京、江苏,法院系统并不持该观点。
[网友月半弯]问:我和老公结婚五年,因为他对家关心不够,忙于事业,不顾家,我想离婚,房子是我们结婚后买的,他家的父母给了四万,剩下的是用他的工资代款买的,代了八万,房子共花了十二万多,现在我们有一个男孩子,孩子三周了,我也有固定的工作,我想问问,如果我提出离婚,孩子和房子能不能归我?如果房子归我,我还需要给他钱吗?
[嘉宾贾明军]答:像你这种情况,房子归属主要看孩子归属哪一方,如果你们就这一套房子,一般孩子判给谁,房子就归谁,但是得房一方仍需向另外一方支付房屋现值的财产补偿款。
[网友妃妃]问:很多人都对没有了感情即将要离婚的人说:看在孩子的份上,能不离就不要离了。对这句话,贾律师能说说自己的看法么?
[嘉宾贾明军]答:不幸的婚姻可能会对孩子的伤害更大。
[网友jimi]问:贾律师,您怎么会选择离婚案件作为核心业务啊?
[嘉宾贾明军]答:我03年来上海没有案源,生存所迫,只得做很多律师不愿做的婚姻案件。但是现在我发现婚姻家庭案件深遂如大海,我虽然已经做了千余件,但所感知无非仍是冰山一角,我越来越喜欢这个专业领域,它是我人生价值的体现,我会继续做下去。
[网友冰红茶]问:QQ聊天记录是否可以证明婚外情?证据效力如何?
[嘉宾贾明军]答:根据民诉法,凡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因此QQ聊天记录一定能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但是并不是下载QQ聊天记录的内容就是提交了证据,建议网友将储存有QQ聊天资料的主机拿到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处做QQ聊天记录公证。据我所知,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处是上海市公证机关处理该业务最专业的。
[网友锡西]问:哪些不良恶习对离婚纠纷有影响?有什么影响?
[嘉宾贾明军]答:比如赌博、吸毒、家庭暴力,这些都属不良恶习,对于离婚的无过错一方达到离婚目的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无过错一方一定要积极取证,不能在法庭上仅仅是口头表达,说说而已。
[网友离婚]问:谢谢解答,我想问的是一方有婚外情,受害的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时会不会多获得一些补偿?
[嘉宾贾明军]答:你这个问题虽然普遍,很多人误以为一方有婚外情,就应当在离婚时少分财产,甚至不分,这是非常危险的观点。实际情况是,一方的婚外情及其他不忠行为只是法院判案的一个因素,并且对于财产分割并不能起到实质的影响作用。就目前实践情况来看,一方有过错,有婚外情,最多影响到共同财产四六分,这也是很难达到的。
[网友AA]问:结婚后实行AA制,自己的卡自己管,各自拿出相同的钱开一个家庭开支银行户头,但是银行规定不能署2个人共同的名字,只能署1人,这个户头里的钱离婚的时候怎么办是不是户头是谁的名字就归谁?
[嘉宾贾明军]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书面的约定实行AA制,只是实践当中实行的AA制,离婚时一方对于双方约定实行AA制不予认可,对于任何一方名下的财产,法院仍以共同财产认定。如果你实行了财产分别制,应当实行书面约定。
[网友KOKO]问:能否谈谈涉外离婚的办理?
[嘉宾贾明军]答:涉外离婚分两种,一类是结婚注册证书在国外取得,一类是结婚注册证书在国内取得。对于在境外取得结婚证书的当事人,在国内离婚的,必须通过法院办理,不能协商。对于在国内注册的涉外婚姻案件,可以选择民政局协议离婚或法院诉讼离婚。提醒网友注意的是,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程序上与国内普通离婚案件有诸多不同,网友应予以关注。
[网友游客]问:为什么您建议涉外婚姻做财产公证?
[嘉宾贾明军]答:主要考虑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的原因在于保护外籍人士的需要,因为从目前的涉外婚姻来看,男方通常大于女方,年龄在20-30岁以上,女方的功利心非常明显,出于对外籍人士婚前财产的保护,签证婚前协议是有必要的。
第二,是出于对国内一方法律的保障。因为涉外婚姻案件的财产可能会在境外,日后发生争议时,国内律师很难调查取证,若在财产公证当中涉及这些资料,对于保护国内一方权益将有积极作用。
第三个原因,是对于国内一方随境外人士出国的情况下,对于国内一方有所保护。因为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国内女方嫁给外籍人士后,通常会随该外籍人士在境外生活,境外人士通常会承诺给予境内女方一定的补偿或帮助,这些承诺如果不用文件固定,以后再兑现,将会遇到很大的障碍。[网友敏]问:谢谢!再问一下,直接出资的凭证包括哪些?有的时候是直接从银行里取出来交给男方的。
[嘉宾贾明军]答:我所谓的直接出资是指你能够举证证明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的钱就是你这一方直接支付的钱,比如你名下出具的银行本票,或从你名下的银行转帐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转帐支票,或直接从你名下银行帐户汇款的银行材料。如果是提取现金,你就要格外注意了,因为现金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一旦取出,其后续线索很难举证。
[网友jiabao]问:家庭暴力如何取证和固定证据?
[嘉宾贾明军]答:通常情况下,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后,或正在实施家庭暴力过程中,女方要赶紧拨打110报案要求出警,如果110不予出警,女方要再三坚持,告知如果再不出警会向督察投诉。就我们接受案件的实践情况来看,在上海地区还没有遇到过报警后不出警的情况。
但在江浙一带和其他地区会出现该类情况。只要女方坚持,通常都会出警,出警后一定要坚持让警官做出警记录或谈话笔录,如果警官不做谈话笔录,一定要记清该警官的警号和姓名,以备到警署做出警记录的调查。如果有伤势,要立即让警官开验伤单,到指定医院验伤,千万不要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忍气吞声。
[网友冰]问:如果我能举证对方在离婚时擅自转移隐匿财产,那么能否追讨?
[嘉宾贾明军]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在发现对方擅自转移隐匿财产的两年之内,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些财产,并且要求法院对对方少分甚至不分。我们曾在卢湾区法院有此案例,法院分配比例是3/1对3/2。
[网友vivi]问:我和我先生在美国结婚,现在我回到了中国,他还在美国。我准备离婚,但是一直联系不上对方。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们在美国的财产现在基本上在对方那里,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嘉宾贾明军]答:就你所述情况来看,你可以将你们在美国注册的结婚证书交由中国驻美领事馆进行公证和认证,该项工作可委托美国律师办理,费用大概在500-800美金。公证后可凭该结构注册证书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你的案件难点是对方下落不明,法院可能会适用公告送达,一次为6个月,至少要两次到三次,因此即使法院一审就判离婚,可能也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因此建议你尽量和对方联系,通过协商方法和对方结束婚姻关系,如果对方同意,最快可在一星期办妥所有的手续。
[网友妃妃]问:不幸的婚姻确实对孩子的伤害最大,那到底离好还是不离好?到底应该为了孩子活,还是为自己活?
[嘉宾贾明军]答:人活得当然不是全为了自己,你可以征求一下你最好朋友和家人的意见,他们完全会站在你的角度考虑的。
[网友东东]问:女方患忧郁症男方可否提出离婚?
[嘉宾贾明军]答:不论女方患的何种病症,以及是否患病,只要男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均可提出离婚。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法院是否判离,要由法院依法判定。
[网友H先生]问: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吗?
[嘉宾贾明军]答:你问的这一问题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非常好。从法律角度来讲,当原告当被告是一样的,谁先提出离婚,谁不应该吃亏。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先提出离婚,心情较为急迫,容易在调解时让步,并且容易让对方抓住他的心理弱点。一般情况下,如果案件调解结案,谁先起诉谁吃亏,谁在财产上可能会少分一些。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仍然适用均等分割的原则。
[嘉宾贾明军]答:非常感谢能有机会在东方法治和大家交流,也期盼下一次能有和大家交流的机会。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