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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中院游伟副院长谈庭审公开意义
2008年4月11日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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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东方网的网友,大家好!4月8日下午,我们东方网将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作,网络视频直播一起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这在上海法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游伟副院长,请他介绍一下有关这次庭审的相关情况。

  游院长,你好!这次庭审可以说是一次大胆的尝试,请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怎么会想到利用网络平台,将这次庭审过程向广大公众公开?
  
  游伟:这就是通过网络媒体向观众、听众直播庭审的过程,应该说在上海法院系统确实是第一次,但在这之前,全国很多的法院,包括北京、浙江、江苏等法院,他们也曾经通过网络的形式,主要是用图文方式进行庭审的直播。我们这次是属于网络的直播,应该说还是有些差异的。我们想这最主要的原因是全面落实关于公开审判的基本的原则。大家知道,以前在整个的媒体方面,就是在庭审介绍方面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有报刊的形式、广播、电视的形式。但现在互联网越来越发达,一般市民通过互联网了解信息越来越多,互联网被称之为第四种媒体。在这种状态下,我们觉得审判公开要进一步进行延伸,因此我们在各个方面的配合下做了这项工作。主要出发点是使得市民能更广泛地了解法院庭审的基本情况。大家知道,庭审是公开的,除了法律规定的以外,全部是向社会公开的。但是由于法庭的范围比较有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的公开度也是有限的。但网络是无限的,这样了解整个庭审过程的面就比较广,使得更多的公众能够了解法院的工作。大家知道,审判的基点就是进行公正、公开的审判,公正是要看得见的公正,怎样看得见呢?除了到法院来以外,通过网络媒体这样一种形式,是在更大的范围里实现看得见的公正。
  
  主持人:过去,庭审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情,现在上海市一中院有了这次尝试,是否意味着审务公开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游伟:也可以这么说。审务公开是法院系统贯彻审判公开具体的一个做法,但是从法律的原则上来看,审务公开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在操作的层面上来看,审务公开是包括整个审判流程的公开,是要依法进行的。它的公开性有很多的好处,主要是整个的法院系统的审判活动能够置于民众的参与,或者在民众的监督之下来进行,这是我们实行审判公开非常重要的一个思想,也就是说审判公开是实行司法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庭审直播也仅仅是实现审判公开的一种形式,但这种形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大家知道,在传统的认识当中,庭审的神秘性应该是它非常重要的特征,我们审判公开的重要方面是要产生一种互动,要产生民众的参与和了解,这个过程同时对法院的审判能力的要求也会有更高的提高。所以我想这对于推进审判公开或者审务公开应该说都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主持人:庭审直播对于法院和法官来说,都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一种形式,是否有利于提高审判长审判的水平?关于这次直播,一中院做了哪些方面的准备?
  
  游伟:应该说庭审直播,包括在网络媒体上的直播,在各个方面对于法官也好、对于民众也好、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都是比较有利的。就公民这个角度来看,主要是了解庭审的过程,包括有些学了法律以后,我们普法宣传搞了很多年,但是如果看了一下庭审直播以后,对于法院整个审判的流程就比较清晰,这比在书本上学习法律、法规更直接,也更有质感。同时,在网络媒体上能感受到法院现场的一种气氛。因此,理性的审判开始走向形象的感受,这是非常有利的,也就是说这是非常重要的法制宣传,也是学习法律知识非常重要的场合。那么就审判人员来讲,审判人员本身就是依法进行审理,在庭审直播的场合,他可能更会注重于公众的一种形象。也就是说我们对于司法规范性的要求本身就是比较高的。在我们法院的整个审判过程当中,本身它也是全程录像的,但这是内部的一种规范措施。但是向社会进行公开以后,应该说对于法院司法能力的提高会更强。当然,庭审的这种能力仅仅是审判能力的一个部分,主要是庭审驾驭能力,整个的证据使用、法律适用的能力,包括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都是属于审判人员、尤其是审判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应该说还是比较有利的。当然对于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来讲,应该说庭审直播对他们规范地、依法地进行举证、进行抗辩,也能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主持人:为什么这次庭审直播选择这样一起知识产权的案件,法院在案件选择上面有些什么考虑?
  
  游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应该说是我们国家司法机关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另外马上也要到知识产权保护日了,世界各国都非常关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另外,最近一些年来,在中国大陆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应该说也在逐年上升。另外,公民对商标、专利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在这个时机我们就选择了这样一个案例。这个案例考虑一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另外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它也身也是民众非常关心的一类案件。另外,虽然专业性,但专业性又不是特别的强,因为专业性非常强的话,民众要了解就需要一定的知识,所以我们选择了比较典型的一起案件,而且事先也作了一些准备,各方当事人也能接受。
  
  主持人:庭审直播结束以后,如果网友对于这起案件有些不同的看法,是不是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你们提出来?法院会对这些不同意见进行回复吗?
  
  游伟:网络就是有这个好处,因为互联网它有互动的作用。所以,我们在互联网上直播案件,如果一些网友对案件审理过程当中的一些问题有些什么看法,应该说通过网络媒体的形式都可以进行发表。但是法院的审判是依法进行审判,也就是说是一种理性的审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的时候,是不受任何组织、团体、个人影响的。大家如果在互联网上发表意见的话,我觉得是可以的,也是进行一些互动,这个问题不大。但是从总的来看,我们要减少媒体情绪化的内容对审判的影响,因为审判是一种理性的审判,我们也注意到可能有些舆论对于审判的一些影响,一些专家也发表了一些意见,就是认为在我们中国审判公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审判的独立性和理性,这是我们要追求的。我想更多的在网络系统上的互动是属于普法宣传,或者是对于法律知识的一种互动,我想这样一些互动对于我们了解社情民意,对于民众了解审判的一些看法,应该说是比较有意义的。但是审判工作仍然依据事实和法律来进行审判。
  
  主持人:庭审直播的意义非常深远,今后一中院会定期开展类似这样的活动吗?
  
  游伟:我想我们这次互联网的直播是我们法院系统,也是我们一中院的一种尝试。在这之前,我们一中院也和东方网开展过类似的活动,比如我们潘福仁院长专门在互联网上参加过和网友对话的活动,主要也是把我们法院的一些工作向民众进行展示。我想我们一中院为了贯彻审判公开的原则,应该说会在各个媒体上,包括利用互联网向社会进行公开。这次是我们的一次尝试,我想我们积累了经验以后,选择一些比较合适的案例,也会依法地进行审理,通过网络的形式
  
  向民众展示我们整个法院庭审的过程。当然我们法院也有一个网站,最近也进行了改版,在互联网上可以看到我们一中院的网站,我们对于诉讼的一些内容、便民的措施、诉讼的引导,包括法律文书的格式,都在网站上作了一些展示,如果我们网民比较我们一中院以及我们法院的工作,可以上我们这个网站,我们将不断改进我们和媒体、和民众沟通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依法、公正、公开的,我们审理案件的基本情况。也欢迎我们的媒体、我们的公众,对我们法院,特别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非常感谢游伟院长今天能够接受我们采访。

 

 来源:东方法治网  选稿:徐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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