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专题
闸北区卫生局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报告
2008年7月10日 10:28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机关干部和卫生系统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能力,根据沪卫办法规〔2008〕1号文的相关要求和通知,闸北区卫生局开展了系列学习演练等宣传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转发文件,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宣传氛围

  闸北区卫生局及时将沪卫办法规〔2008〕1号文转发至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制定学习宣传计划,有效组织实施,使职工了解、熟悉《突发事件应对法》,增强应急管理意识。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的单位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采用题目测试方法,帮助职工进一步熟悉法律条文;有的单位邀请消防专家对职工培训消防知识,在发生火情时如何自救和互救;有的单位将法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熟悉医院各病区、楼层的疏散通道和避难区域,结合安全生产月,对各病区、各个工作场所、职工宿舍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业务学习,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卫生局机关根据要求,在第一时间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提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详细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意义、基本思路以及相关的监测预警制度、处置救援和事后恢复重建等法律文本。为了切实将《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医防、医政等相关科室进行重点部署,在科室业务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讨论学习会,要求在总结以往突发事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自相关预案和要求,开展深入的讨论学习,确保人人皆知、人人皆学、人人皆懂,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

  同时,在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明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整合力量,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效率。

  三、结合实际、开展突发事件演练

  在前期深入宣传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础上,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区域的特点,择期开展突发事件演练,以检验机关及基层单位对该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情况,确保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闸北区卫生局   
Copyright 2007 Eas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法治版权所有
安徽省依法治省办、福建省法宣办、江苏省司法厅、江西省法宣办、山东省普法办、
上海市法宣办、浙江省普法办 联合主办 东方新闻网 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