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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的初步意见
2008年7月10日 10:26
 

  一、将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列入今年及今后几年法宣工作的要点,并按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对各区县和各部门组织学习提出要求;在公务员学法培训教材中增加相关内容。各区县司法局要结合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结合“安全世博、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该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

  二、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好“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周”活动。

  (一)节后即商市政府法制办、市应急办和市民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提出宣传周的初步方案。考虑在宣传周开始时,组织一次讲座,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分管领导参加,市领导动员。建议由各家联合摄制相关的公益广告片,费用分摊。

  (二)拟请有关部门提出专题市民宣传活动的重点。

  (三)商市政府法制办、市应急办提出共同部分的宣传内容。

  三、市司法局内部分工,法宣处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和方案,律管处作为应急委联络员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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