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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本区卫生系统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能力,根据沪卫办法规(2008)1号《关于转发〈关于在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现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接到文件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是提高我局全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即明确由局法制科组织落实系统内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对我局各种应急预案汇编成册,便于系统学习和实际操作,进一步推进我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2、制订计划,认真组织
为了使我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和掌握《突发事件应对法》,我局制订了具体的学习宣传计划。
一方面,我局通过市卫生局法规处落实师资,邀请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研究所赵卫忠副所长对我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授课。我局于6月24日举办了专题讲座,进行学习宣传,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医务科、社会科负责人和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学习。赵所长从立法背景、基本思路、主要内容以及卫生系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需注意和掌握的事项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受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通过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公务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意识,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卫生系统面对突发事件时的职责和任务,认识到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性,促进各单位加强各项应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实现关口前移,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另一方面,我局拟文将沪法宣办发(2008)26号文转发至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和具体安排,在卫生局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6月中下旬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局法制科。
3、保障到位,确保落实
为认真完成《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我局领导特批专项经费,用于学习、宣传资料的购买、专家老师的授课等,确保了学习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