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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五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
2008年7月10日 10:12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区法宣办结合实际,对2006年以来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中期自查工作

  为确保“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将“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一是制订印发了全区“五五”普法中期检查通知。二是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各单位结合“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实施情况,按照检查标准从组织领导、基础工作、法制宣传、“法律六进”、组织保障等方面查实查细,5月20前完成自查总结报告,上报区法宣办。三是成立了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人事局、区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的“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小组,邀请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加,由区法宣办主任带队,对8个部门进行了抽查和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等方式了解“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成绩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二、总结经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凸显

  (一)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1、认真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全国和上海市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司法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并由区委、区政府转发到全区各部门。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区人大决议要求,区司法局还制定了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细则及其配套文件,并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07年,还专门制定了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这些文件的制定为顺利开展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制度规范。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区委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委每年年初召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2007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汇报,进一步明确了一段时期内我区普法工作的方向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3、坚持和完善四项工作制度。一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总结工作经验,确定工作方向。二是坚持法制宣传联络员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例会。三是坚持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对各单位每月定期报送的工作信息在提炼整理的基础上,编印《杨浦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通报我区的普法工作情况。2006年以来,共编印《杨浦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24期,有12篇工作简报(信息)被司法部《普法依法治理通讯》、《解放日报》、《文汇报》、市政府公务信息网、市政法委政法信息专报、市政治文明办和市司法局等上级单位采用。上报市司法局普法信息近350余条,被采用240余条,信息报送数和采用数都位居全市前列。四是坚持和完善工作总结、考核制度,认真开展总结、评选先进、考核抽查工作,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激励作用。

  (二)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切实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2006年以来,共举办处级干部法制讲座6次,3000余人次参加听讲;继续推行新任处级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和考试制度,162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组织举办处级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修班2期,5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和研讨。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依法决策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公务员学法稳步推进。各单位以“法律进机关”为抓手,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务员学法制度。全区公务员坚持网上学法活动。区人事局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公务员职后培训中的法制教育培训,充实区委党校干部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开办班次的法制教育内容,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的针对性。2006年以来,各机关部门根据部门工作要求,分别安排举办《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物权法》和专业法律法规讲座163次,培训160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政法各部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为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并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考试,进一步强化对法官、检察官、警官的法制教育。此外,政法各部门二年来自行组织2000余人次参加系统内的岗位培训,提高了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2006年,区人事局完成了全区1600多名公务员《公务员法》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增强了全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青少年普法特色鲜明。区教育局以“法律进学校”为抓手,坚持夯实第一课堂法制教育。2006年,区法宣办、区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修订《杨浦区高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为高中法律知识课提供了切合学生实际的教材。其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拓展丰富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2006年,区法宣办与区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的以“知荣辱、学法律、迎世博”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夏令营,被市司法局、团市委、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市法宣办指定为“知荣辱、学法律、迎世博”2006年上海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启动的主会场。解放日报、文汇报、青年报、上海电视台、法制日报、上海电台等十几家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取得了预期的宣传效果。同时,坚持不懈地抓好特色宣传活动。2007年年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以“兴学法之风,扬生命之帆”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中小学法制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团区委、区教育局结合十四岁青春仪式、十六岁身份证颁发仪式、十七岁志愿者上岗仪式、十八岁成人仪式等在学生中间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通过上述活动,我区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四是进城务工人员普法机制建立。根据我区进城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区法宣办以新江湾城街道为试点单位,探索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社区“法制教育、维权、治理”三结合的法制教育新途径,逐步建立起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长效机制。2007年10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等单位在我区召开了上海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现场推进会,会上,新江湾城街道交流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得到市司法局的肯定。2006年,区文明办和区司法局联合有关部门举办了4次来沪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普法考试,有1600余人参加。通过普法考试,提高了来沪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各街道、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2006年以来,全区有20000多名进城务工人员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区外口办在街道(镇)居委管理站设立《七不规范》等宣传咨询点172处,悬挂横幅标语716条,印制并发放《进城务工人员文明礼仪宣传手册》15万册,在进城务工人员中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有序开展。区法宣办、区劳动局、区总工会、区工商局、区经委等部门抓住《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促进法》等新法律法规出台的契机,举办相关讲座。2006年以来,共对2650余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2007年,区科委组织高科技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论坛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

  1、结合区情丰富了法律“六进”的内容。全国和上海市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针对杨浦区区情和中心工作,尤其是当前知识创新区建设过程中动拆迁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我区对法律“六进”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突出了以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基地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工作,使我区法律“六进”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乡村”调整为“进家庭”,“进单位”调整为“进基地”。)

  2、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建立和完善机关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建立机关学法用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机关学法活动,2006年以来,全区已有38000余名公务员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

  二是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以“民主法治小区”创建为契机,建立了“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群众性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满足居民的法律需求,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如四平社区抓住同济大学百年校庆的机遇,进一步深化校区与社区的合作,成功举办了“庆同济百年华诞、创全国文明单位、共建民主法治社区”暨“法律进社区”主题活动,得到了市司法局领导的肯定。延吉街道通过在市民法制学校开设法制课堂,开展家庭法律顾问和小区法律夜门诊活动,组织群众法制文艺演出,编写法律进社区便民手册等方式,把法律进社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2006年以来,加大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力度,举办居委会干部法制培训班16期。,举办社区法制讲座98次,开展法制文艺活动46次,举办法律咨询活动92次。

  三是探索开展“法律进基地”活动。区法宣办、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动拆迁基地居民、相关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确保动拆迁基地工作健康、有序进行。2006年以来,在基地举办法律咨询62次;接待咨询450余人次;为拆迁公司、行政谈话组、居民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百余件;参与旧改指挥部政策研究、案件讨论20余次;协助解决50余件与动迁有关的纠纷;主持调解动迁纠纷8件。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区法宣办根据近年来辖区内“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日益增多的状况,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辐射面,积极开展“法律进‘两新’组织”活动。一方面与工商、社会工作党委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两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另一方面邀请市、区两级普法讲师团的专家为“两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作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预防犯罪以及保护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讲座,有效增强“两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并组织律师为“两新”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效减少法律风险。

  区总工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形成了“两站(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职工普法网站)、三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争议调解三项工作之间的联动)、四到位(法制宣传到位、法律指导到位、法律服务到位、法律监督到位)”为基本特色的“法律进企业”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有效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和谐杨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领导干部在实施一线工作法过程中,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部门、街道(镇)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书记百姓网上通”、“书记信箱”、“书记讲坛”、“区长在线”、“一线工作法”等多种形式,言传身教,宣传形势和法律政策,帮助居民释疑解难,干群实现零距离互动,使群众提高了法制观念和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面向大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我们以《宪法》为重点,以培养公民国家意识、权利义务一致意识等现代法制观念为主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贴近生活,关注民生,广泛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2006年以来,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杨浦”为主题,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为主题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服务、咨询活动;以“知荣辱、守法律、讲文明”为主题开展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周文艺活动,激起了全区11万多名中小学生的学法热情;宪法宣传周期间,以“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配合区人大开展了选举法专题宣传,12个街道(镇)也都举办了相应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选民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2007年,区体育局以贯彻《体育法》、《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为主要内容,以实施“知识杨浦与奥运同行”行动计划为契机,举办迎奥运、迎特奥系列主题活动,宣传科学健身、依法健身,提高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作斗争的能力。区残联以开展“月月特奥系列活动”、推进完善“阳光之家”建设和管理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区残联网站等现代信息媒体优势,深入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结合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区法宣办积极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区妇联、工商杨浦区分局、区科委、区残联、区交通大队等部门在重要节点日,先后开展了“3.8”妇女维权周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4.22”知识产权周活动、“5.18”助残日活动、“5.25”交通宣传日活动、“6.26”禁毒日宣传活动,开展了妇女维权、交通法规、禁毒、知识产权、依法信访等内容的专项法制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2006年以来,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宣传对象约5万人次,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区武装部、区双拥办认真贯彻执行《国防教育法》和《上海市国防教育条例》,利用社区、市民学校、百姓讲坛等传播渠道开设国防知识讲座180余场次。五角场街道深入驻区部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普法资料,举办了“红色维权进军营”法律知识讲座,使双拥和国防观念深入人心。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法制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区法宣办不断加强对全区60多个部门的法制宣传联络员的指导和培训。每年开展两次业务培训,年终召开工作年会,以提高联络员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及时调整区法制宣传讲师团队伍,先后吸纳18名法学专家、律师以及司法业务骨干充实讲师团队伍。其次,积极鼓励法律工作者、大学教师、学生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我区12个街道(镇)都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册志愿者1000多名。同时,成立15名由区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的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的杨浦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为学校、社区提供“菜单式”法制教育服务,弥补了学校、社区专业师资力量的不足,让青少年受到更直观、更生动的司法、执法实践教育。

  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区各单位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12个街道(镇)的居民小区等场所都配置了法制宣传栏,运用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利用社区居民学校组织居民进行法制学习。在五角场等人员密集地段设立法制宣传橱窗,结合主题活动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媒体,杨浦有线电视台、杨浦时报、杨浦政府网站等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区公安分局及时报道、摄制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在“案件聚焦”、“东方110”、“杨浦110”等栏目播出法制宣传片30余部。区法院、区检察院长期坚持在有线台开办法制栏目,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述法律知识,为市民提供了易学易用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六)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求真务实开展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为加强对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的领导,2006年3月,我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任组长、副组长的建设法治化城区领导小组,并在区委政法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年4月和6月,分别召开了区建设法治化城区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推进会,标志着我区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正式启动。区建设法治化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杨浦区建设法治化城区的若干意见》为依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杨浦区建设法治化城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杨浦区建设法治化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文件的制定,为我区建设法治化城区总体目标如期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每年确定的重点工作都确定了重点负责的部门、单位,同时对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制定工作考核评分表。区建设法治化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抓工作职责落实的考核,经过调研、反复研讨、征求意见,根据不同类别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分别制定了部、委、办、局的“区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考核评分表”;街道、镇的“区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考核评分表”;政法系统的“区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考核评分表”;企事业单位的“区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考核评分表”。三是纳入党政考核。从2006年起,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以项目单列的方式正式纳入全区各级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序列,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也被列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3、积极开展调研,认真进行评估工作。为确保杨浦区建设法治化城区总体目标如期实现,2007年,区建设法治化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组织实施,对我区06年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一是区建设法治化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开展调研,制定了《杨浦区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评估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取各部门意见。二是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根据我区的特点,结合座谈会上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有关资料,从客观指标体系入手,按照可测性原则、灵敏性原则、代表性原则、易得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和均衡性原则进行梳理、汇总,确定了《杨浦区建设法治化城区评估指标》。评估指标由保障机制、法治政府、司法公正、法治环境、综治稳定、基层民主、法律民主监督七个方面组成。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根据57家单位填写的《杨浦区建设法治化城区评估指标》数据和有关资料,对我区06年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进行了评估与分析。三是通过开展工作评估,使我们对建设法治化城区工作现状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都有了更科学、客观的认识,为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三、查漏补缺,积极制定改进措施

  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特别是与先进区县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重点对象的学法活动还不平衡;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特色工作有待进一步凸现。针对上述不足和薄弱环节,区法宣办认真研究,积极制定了改进措施:

  一是在重点对象学法方面,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的力度。以“守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通过“菜单式”系列培训,举办法制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来弥补单一的学法。

  二是在注重平衡的基础上,进一步凸现青少年学法这个特色和亮点。继续开展学校领导、法制课教师法制培训活动,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活动;规范学校章程建设,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比活动;编写《法制课案例选编》,使法制教材更为直观、生动。

  三是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动迁基地不同的对象,区法宣办将分别编写《来沪人员普法读本》、《社区居民学校普法读本》、《动拆迁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制宣传手册,对他们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

  四是探索在全区各居委建立健全“律师进居委会”工作机制,通过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提高普法的实效性。

  以上是我区“五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杨浦区实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我区“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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