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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法宣办(2008)20号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区普法办和区人大内司委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区“五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关于领导机制
(一)“五五”普法开始以来,区委高度重视,以青委(2007)51号文件形式及时调整了青浦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由区委副书记胡燕平任组长,区财政局等15个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任组员,法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同时对成员单位的职责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落实。2006年6月29日,青浦区委、区政府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同年8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二)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都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街镇、委办局,各下辖单位也均制定相关学法计划和学法内容,供党委中心组和全体人员学习参考。
二、关于基础建设
(一)每年9月、10月区司法局对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干部都会定期组织法制培训,培训的法律、法规内容均与当前形势密切相关。
(二)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多种宣传阵地资源,及时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区司法局和青浦报联合举办的“法律与道德”专版,每月一期定期刊出,其中“12348”市民咨询信箱由资深律师答疑,因而得到群众好评,三年来共刊出专版30期;区广播电台每周一次的“法制园地”、电视台每月一次的“青浦110”及双月档的“青浦法苑”栏目也对发生在我区的法律事件进行深度报道,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纪守法,社会反响良好。
(三)关于台帐资料,我区均能按市局要求,及时规范填写“五五”普法年度工作台帐本,收集相关资料(主要是电脑存档,文件简报等由区局档案室文字存档)。
三、“法律六进”推进情况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
三年来各级机关结合行业自身特色,利用简报、画廊及上街设摊咨询等形式,积极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工作。2006年9月区老龄办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大型咨询服务活动;赵巷镇、重固镇机关干部每年都举行法律知识考试;全区90%的机关开展了各类学法讲座,内容涉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
每年举办二次以上处级干部学法讲座。2006年3月举办了“学习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报告会,5月举办了“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法制讲座;2007年4月举办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专题法制讲座,8月举办了《物权法》知识讲座;今年1月结合形势,及时举办了《劳动合同法》专题报告会。通过讲座,广大处级干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感性认识,在工作中也会更加注重程序和实体上的合法性。全区3000余人次处级干部聆听了报告会。
2007年4月区普法办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送《物权法》单行本150余本,使领导干部及时了解《物权法》相关内容。从“五五”普法开始,每季一期由区法宣办编辑的《以案说法》面向全区70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这是我区在领导干部学法途径上的一次崭新尝试。领导干部学法参考资料选择的案例均是发生在我区范围内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法律,这种通俗易懂的普法形式受到处级领导干部的普遍欢迎。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赠送图书柜和法律图书。2007年5月区普法办向全区101个已通过验收的“民主法治村”和创建达标的“民主法治小区”赠送图书柜,今年又向144个村、居委赠送图书柜和法律图书,统一建立“法律图书角”,使“法律进乡村”有了实质性的推进。
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金泽镇全面推广“爷爷奶奶家长学校”建设,对老年人进行通俗化的法制教育,效果良好;练塘镇选派老干部、老党员组成法制宣传小分队走村入户直面群众普法,有力地推进了“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深入开展。
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工作。为了推进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联合开展了以落实“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工作,至今已创建136个“民主法治村”、48个“民主法治小区”,我区的练塘镇东庄村、徐泾镇前明村和金泽镇任屯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创建工作,增加了村委会、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村委会、居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稳定。
办好法制宣传画廊,赠送法制宣传手册。2006年区司法局要求各镇、街道做到“村村有画廊,月月有画面”。目前硬件设施已基本到位,每年为全区各村订购的200余份《法制宣传挂图》,每月由司法局下发,各村定期更换,让农民常看常新。区普法办每月还向全区农民赠阅220份《法制宣传手册》,香花桥、赵巷、华新、夏阳、练塘、金泽等街镇编印法律常识小册子,发送到当地村民手中,使农民真正体会到“法在身边的感觉”。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的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送法到社区活动。2006年8月30日我区中山律师事务所等6家法律单位与东盛等居委会签约,由律师、公证员定期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积极开展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居民法律涵养。三年来在赵巷、华新、重固等镇下辖社区开展100余次社区居民法制讲座,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知识。组织社区居民参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考试。2006年6月至9月我区11个街镇分五次组织了社区16万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参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考试,平均成绩80分以上。
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006年3月21日晚,大型法制宣传滑稽戏《总算认得侬》在区文化馆影剧院隆重上演,六百多名社区观众观看了演出。7月21日晚,《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型文艺宣传活动在崧泽广场隆重举行,这场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享受美好健康生活”为主题的演出,有法制小品,独脚戏等节目,吸引了2000多名市民驻足观看。
落实公交车和候车亭公益法制广告。2006年区普法办和朱家角、金泽、赵巷、白鹤、华新司法所联合在全区6辆公交环线车和青枫、青金、青黄、青安、青纪5条街镇公交线路的10辆公交车上制作了16条公益法制广告,2007年在6个候车亭和4辆环线车上制作12幅普法广告,今年又在中心城区6个候车亭上制作了6幅公益普法广告,利用流动的车身和滚动的候车亭广告进行法制教育,对提高公民法制意识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各街镇也纷纷行动,制作户外公益法制宣传广告,加大普法力度。赵巷在镇区制作了一条百米长的普法墙,很是醒目;练塘、夏阳等街镇投入一定资金制作了200余块户外广告,安装在各社区的醒目位置,让居民置身于社区浓厚的法制氛围中;徐泾、华新等镇在辖区主干道两侧树立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效果显现。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
重点推进各类学校法制副校长建设。2007年5月18日在区委党校举行了法制副校长受聘仪式,来自公、检、法、司的116名科级以上政法干警受聘担任全区116所中小学、职技校、幼儿园和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强化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工作,实现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全覆盖。法制副校长的全面配备,有效改善当前我区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相对匮乏的局面,有力推进学校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和长效化建设。
积极开展法制文艺进校园活动。2007年10月14日下午,组织全区700多名青少年集中前往市少管所接受法制教育,在大墙内观看了犯罪青少年表演的法制文艺节目,现身说法,寓教于乐,震撼力强。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区法制讲师团老师深入到学校开展各类通俗易懂的法制讲座,深受学生欢迎,三年来举办此类讲座80余场。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开展培训工作。三年来在全区各街镇“法律进企业”试点单位中集中开展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制培训共80余次,其中香花桥街道于2007年8月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合同法》讲座,来自青浦工业园区内部分大中型企业的60多名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听讲。由于主讲人青浦法院吴春明副院长讲课生动活泼,实践性强,听讲人员一致给予高度评价。重固镇对试点企业的外来人员也进行了重点培训,由于内容贴近实际,深受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欢迎。
开展“诚信杯”税法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企业的学法用法意识,区税务局、区司法局在今年4月联合举办了“诚信杯”税法知识竞赛。此次“诚信杯”税法知识竞赛有力营造了全国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氛围,竞赛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共有来自全区34支企业队伍、102人参加了复赛阶段的竞赛,最终,实力强劲的青浦工业园区二队拔得头筹,星科金朋(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富民实业有限公司屈居第二,青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青浦徐泾企业代表队、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分获三等奖。
四、主题宣传活动
(一)主题鲜明,认真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不断掀起以宪法为主的学法热潮
每年12月4日及当周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区法宣办和司法局以此为抓手,作为每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头戏,精心策划、精心组织,举办大型法制宣传系列活动,2006年12月4日,区法宣办联合有关部门在白玉兰广场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5日在豫英学校举办了小学生“知荣辱、学法律、我爱我的家乡”演讲比赛;7日在上海精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来沪人员“法律与礼仪”知识竞赛。2007年12月3日至9日是上海市第十九届宪法宣传周,我区结合实际,各委办局和街道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做好做大“12.4”宪法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系列宣传活动。4日举行来沪人员法制演讲比赛,6日举行了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决赛,12月7日举行以“公务员法”和“行政处罚法”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各街镇也都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积极开展了“升国旗”、赠送法律书籍、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故事会等活动,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宪法、自觉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
(二)不断创设新形式,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从“五五”普法开始,区法宣办、司法局专门装配一辆“法制宣传大篷车”,集声像、版面、咨询于一体,被群众称为传授法律知识的“小超市”,法制大篷车在每年“法制主题月”期间深入到全区各镇、街道的村居委社区巡回宣传,每到一地都有宣传版面展出、音像播放、资料分发、现场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等,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今年我区的“法制主题月”活动于5月8日在朱家角镇新华村首站启动,以“为奥运加油,为世博添彩,共创和谐青浦”为主题,“主题月”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服务、便民服务送到村民的家门口,顺应了新时期新农村建设中广大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要求,尤其是丰富多彩的法制文艺演出,更受群众的欢迎。这次主题月活动也是我区为迎接奥运圣火到来的一次大型宣传活动。
五、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努力的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任重道远。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为完成全区“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但是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反映在:
一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重视还不够,推进还不强,表现在对全区性的普法工作任务不能主动完成、抓好落实,如对“领导干部下村讲法”活动主动配合不够,对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有些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较低,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
二是普法还存在死角,对分散村民和转制企业职工的普法工作无法到位,难以渗透。表现在普法时间与生产任务发生冲突时,普法工作无法落实、普法讲座难以举办;宣传法律法规时对保障职工权益方面的内容难以深透讲解。
三是部分街镇的普法专项经费还不足,区“五五”普法规划规定普法经费以实有人口每人每年一元执行,但往往在实际操作中仅按户籍人口计算,普法经费不足直接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地方在普法人员上还没有到位,人员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对普法工作力不从心。
四是普法教育的形式如何适应各类普法对象,还缺乏针对性,影响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如来沪经商人员和来沪农民的普法教育由于没有专业组织,目前除了发些普法资料到他们手中外,没有其他的手段向他们渗透,而这部分人据公安部门的情况反映,在整个社会违法违纪人员当中,他们所占的比例是占绝大多数,因而对他们的普法工作是很重要的,改进普法工作和方法迫在眉睫。
(二)需要继续努力的几个方面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区政府职能部门将予以高度重视,在总结近三年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力争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予以努力:
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五五”普法后二年里,再掀学法新高潮。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继续带头学法用法,在人力、财力上予以落实,确保“五五”普法圆满完成。
二是要与时俱进,针对我区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着重完善“法制教育进村入户”的工作机制,在农村普法上多创新点,再创佳绩,尽量减少普法死角。在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上要不断创新,要以各村为农综合服务站为平台,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主题,运用法制大蓬车、法制画廊、法制故事会、法制讲座等形式,把法律知识直接送到村民的手里边。在选择法制教育内容时,要注意与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贴近生活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普法联络员、法制讲师团的作用,把着力点逐步放到依法治理上,在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的结合上力争新发展。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法为民制,民依法行,天下才能太平。“民主法治村(小区)”建设要在“四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上狠下功夫,在制度上不断加以完善,把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基础夯实,为推进全区的依法治理进程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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