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浙江
浙江:青田县把握“三个突出”深化《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法制宣传
2008年8月27日 17:01
 
  近期,为进一步深化节能法制宣传,青田县紧抓《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前夕工作契机,把握“三个突出”,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新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营造全社会群众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突出法条认知和节能精神的学习,利用网络、报刊等多平台宣传节能条例,为新法条的版布营造社会大宣教氛围。

  节能是全社会公民的义务,为加强全社会对法条的认知和节能精神的学习,我县普法办充分利现有普法平台宣传节能,在青田侨报开设的普法之窗以大版面刊登法条全文,同时在主要街道悬挂节能标语,倡导社会公众加入节能行列,为新法条的版布营造社会大宣教氛围。

  二是突出社会群体节能意识的培养,深化节能法制宣传,以节能宣传为抓手,提升法制宣传社会效应。

  在开展节能宣传的同时,我县更注重社会群体节能意识的培养,化简单的法制宣传为节能观念的引导、节能理念的树立、节能意识的培养等综合宣传教育,

  形成以青少年学生为基础,社区群众为主体,单位职工为核心的节能法制大宣教氛围,提高节能学习的社会覆盖面,发挥法制宣传服务社会的服务职能,提升法制宣传社会效应。

  三是突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以节能法条的运用为纽带,提升法制宣传助推社会经济发展和创业创新的间接推动力。

  公共机构的节能,其核心群体是干部职工,我县普法办紧抓本次节能宣传工作契机,向各成员单位落实任务,深化单位干部职工节能法制宣传,将节能宣传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间接助推力,强化法制宣传经济效应的提升。

 

 来源:青田县普法办   作者:郑军伟
Copyright 2007 Eas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法治版权所有
安徽省依法治省办、福建省法宣办、江苏省司法厅、江西省法宣办、山东省普法办、
上海市法宣办、浙江省普法办 联合主办 东方新闻网 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