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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县开展“第五媒体”法制宣传显实效
2008年8月21日 16:12
 
  近年来,青田县相关部门巧借“五五”普法之东风,积极探索普法新形式,结合地方特色,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快捷、便利、覆盖面广的特点,突出“三新”,依托手机短信平台第五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取得实效。

  一是宣传方式新,我县地处山区,多山多水,交通不便利是我县开展法制宣传的一大不利因素。近年来,手机逐渐在老百姓生活中得到普及,于是我县司法、交警、税务、工商、廉政等部门为克服交通不便带来的工作瓶颈,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平台开展各项法制宣传,多年来各机关单位发送普法短信8万余条,依托这种全新的法制宣传方式让用户成为全天候的普法受众,收效良好。

  二是法制内容新,我县各部门在发送众多普法短信的同时,还十分注重短信内容的法制性和新颖性,注重部门间相互协调和部门内的审核,避免一条短信和同一个内容的重复发送和部门撞车。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佳节前夕,廉政部门统一组织,将一条条廉政短信以温馨提醒的方式发送至各部门领导手机中;交通管理部门则从部门工作出发,发送警示短信提醒司机朋友遵守交规;安全法制宣传月期间,安全短信则会定期向各企业老总,矿山工人等对象性人群发送。

  三是普法效果新,通过手机短信“第五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以来,我县法制宣传水平得以提高,市民法制素质也悄然提升。仅以我县去年申报全省文明县城为例,手机充当了积极的“法制宣传员”角色,大量的文明短信提醒民众行文明之举,做文明之事,为我县最终进入县省文明县城之列立下汗马功劳。而在平时,以手机平台发送告知性、提醒性的法制短信也成为各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有效途径,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

  据不完全统计,“五五”普法以来,我县有20多个单位发送过各种法制短信,发送总量达到8万多条,法制宣传直接受众8万余人,普法效果明显。

 

 来源:青田县普法办   作者:郑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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