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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州市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实行“三优先”
2008年8月6日 10:45
 
  今年以来,通州市建立以法律援助中心(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为主体,以委托律师及志愿者为骨干的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优先受理申请,优先考虑便捷高效的援助形式,优先指派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从申请、审核、指派到代理,提供一条龙服务。对70岁以上的老人和重残、重病卧床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同时,在为老年人的生存、医疗问题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注重使用非诉讼方法化解家庭矛盾,做到“化解矛盾、亲情常在”。今年上半年,该市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0%以上。

 

 来源:江苏司法行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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