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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森林植物检疫费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8日 11:10
 

  福建省财政厅和林业厅日前联合出台《福建省森林植物检疫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期加强该省森林植物检疫费管理,促进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该《办法》的出台,有望为基层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对有效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与传播将起到重要作用。

  《办法》规定了森林植物检疫费的使用范围,规定森林植物检疫费属于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财政部门应将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部门预算,实行专项管理。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韩乐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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