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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确定首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单位
2008年5月9日 13:15
日前,省司法厅决定命名全省第一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单位和示范调解员。
去年以来,全省各地深入扎实地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各项建设,调解成效明显,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巩固阶段成果,经层层推荐、考评抽查,全省产生了第一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县(市、区)司法局7个、人民调解示范乡镇(街道)司法所67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调委会407个,示范人民调解员3539名。
来源:
福建日报
选稿:
徐芝
作者:
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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