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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建立开展“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的意见
2008年8月14日 13:5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相关部署,近日,马鞍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就开展“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提出若干意见。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开展“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是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基础上进行的新的综合性、全局性法治实践活动,是涉面较广的政治建设,有一个渐进持续的过程。其工作目标是在市委的领导下,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各级党委(党组)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是创建“法治马鞍山”的主要任务。又细分为36项细目。内容涉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维护稳定方面,突出建立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突出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第三部分是“法治马鞍山”创建的工作要求。这是一项涉面较广的有战略意义工作。《意见》明确要在全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委对创建活动实行全面领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负责对“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和决定重大问题,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创建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的相关具体事务。《意见》还强调要抓往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研究建立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和考评办法,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意见》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基本思路是“法治马鞍山”建设应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步俱进。“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意见》紧紧围绕这个全市现时期的总目标,提出“法治马鞍山”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二)《意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工作、“法治马鞍山”建设的工作连贯性与融通。法制宣传教育是初始性、基础性、前导性工作,依法治市是一次发展与转型,“法治马鞍山”建设是新的发展,已经基本是对照指导性标准进行工作。《意见》与“十一五”依法治市工作纲要比较,又有新的增项。各项任务更见具体。这些具体化的任务,让法治建设变得很生活,让政治建设变得很直接。
  

 

 来源:安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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