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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每30户设立一名“纠纷信息员”预防减少纠纷
2008年7月11日 10:36
 
  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了解到,安徽省司法行政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全省村民小组、城市社区设立调解小组,每30户设立“纠纷信息员”。

  据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纠纷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纠纷信息上报、协助调处纠纷、开展普法宣传等任务。

  安徽省司法厅的这一意见明确提出对矛盾纠纷调解实行分级调处机制,一般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跨乡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相关调委会共同调处。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及时分流到有关部门处理。

  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纠纷信息员”制度的出台,使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更加完备和有效,实现人民调解工作防线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目前,安徽全省有近20万名人民调解员,这些调解员生活工作在基层,每年为群众调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来源:新华网  选稿:徐芝  作者: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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