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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2008年4月18日 11:00
 

上海法院举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 邀请境外媒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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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日益临近,随着世界各国越来越多地关注中国的知识产权案件,4月17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以“回顾·展望”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会议还邀请了近20家驻沪领事馆的官员以及17家境外媒体、26家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和本市媒体的记者参加。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应新龙,在会上介绍了五年来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相关情况:2002年至2007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737件,审结5643件;另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38件,审结336件。至今,在上海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一件案件被最高法院改判。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增多

  在上海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所占比例逐年提高,2007年达到11.3%。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中,侵权行为的对象往往为国外知名的商品或商标,如耐克、阿迪达斯、乔丹等鞋类商标,强生、海飞丝、妮维雅等化妆品商标,以及假冒“BP”、“尼桑”等化工产品和汽车零配件商标等。

  但上海法院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十分严格、谨慎的。2002年以来,在受理的要求认定驰名商标的20多件案件中,仅在(美国)星源公司等诉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起案件中,认定(美国)星源公司注册的“星巴克”中文商标和“STARBUCKS”英文商标为驰名商标。

  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上海法院严格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既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注重对法官的培养

  为了更好地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切实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上海高院十分重视对法官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能力的专业培训。上海法官培训中心,每年举办一至二期知识产权培训班,提高法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与知识产权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国家、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定期选派法官出国培训,开拓视野,了解各国最新的司法审判经验和理论,促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水平的不断提高。

  目前,上海共有六个法院设立了审判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专门机构,分别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黄浦区人民法院和杨浦区人民法院。共有法官49名。

  上海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的法官,普遍学历较高,知识结构比较合理,不少法官同时具备法学专业以及物理、机械、通信工程、应用电子技术等多理工科教育背景,不少法官获得境外学位或具有境外学习经历。还有一些法官,受聘担任高校、研究机构的教授或研究人员,经常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加大罚金处罚力度

  对于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上海法院注重统一执法标准,准确把握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本质特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比如,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假冒的商品往往质量较差而同时属于伪劣产品,因此有意见认为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同时,上海法院在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中,还注重财产刑的运用,加大罚金的处罚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同时,上海法院还注意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切实保障被害人正当的权益,尽可能的挽回经济损失。6年来,各级法院共判处被告人罚金人民币2040余万元,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160余万元。

 

 来源:东方网   作者:王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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