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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法院创建“五型法院”
2008年9月23日 16:00
 

  一、审判严管理,创建“规范型”法院

  从影响案件审判质量的环节入手,积极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审判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和岗位目标考核等制度建设,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性审判管理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管理质效指标体系,建立以庭审考核、法律文书评比、卷宗评查、质效指标分析四大量化考核为主体,实现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评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有序化、责任明晰化。

  二、改革求创新,创建“发展型”法院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和省市法院改革方案,稳妥推进法院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落实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强化院长、庭长的审判职责,规范案件签发、请示制度;建立健全以信访督办查处为主的案件督办机制,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党委、人大、政府关注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敏感案件,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加强督办,妥善处理。

  三、学习重氛围,创建“学习型”法院

  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规划,在全院上下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法官参加更高层次学历的学习,培育专家型法官,积极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不具备审判资格的法官参加司法考试,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特别是审判人员断层的问题。浓化学习氛围,把学习作为法官的基本功,引导法官向书本学,提高理论素养,向实践学,加强经验积累。

  四、管理人性化,创建“人文型”法院

  通过推行“生活上助一把、学习上扶一把、政治上推一把”的新举措,构建“三位一体”的人性化管理平台,激活队伍的发展活力。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努力解决更深层次上的涉及法官切身利益的干部职级待遇等实际问题。继续推进“人才强院”战略,为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将一些政治强、作风硬、业务棒的青年法官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使之成为法院今后一个时期“跨越式”发展的“后备军”和“助推器”。

  五、廉政出实招,创建“廉洁型”法院

  坚持从思想、制度、监督、奖惩四个环节入手,抓实抓细,长抓不懈。通过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并坚持每月考核、季度分析、年终总结,确保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不断强化监督力度,抓住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瞄准司法审判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及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同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苗头的查处力度,不护短、不遮丑,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法官队伍整体形象。

 

 来源:宿迁市宿城区法院   作者:郑小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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