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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通讯 领导论法 -36- 主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办:上海市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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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言论 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殷发志
胡锦涛、贾庆林、罗干等中央领导论法治 胡锦涛强调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五大基石”夯实中国民主法治之路/李薇薇 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本市召开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现场推进会 /柏正惠 重阳爱心大放送 ——本市第20个“敬老日”助老法律咨询 服务活动综述/许少明 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宣传手册目录 FAZHI
XUANCHUAN SHOUCE
MULU 1· 4· 29· 10· 法律解读 -01- 一部规范政府权力,增强政府服务职能的法律 ——学习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本刊言论 BENKANYANLUN 殷发志 刚刚落幕的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高举旗帜、继往开来、求真务实的一次胜利的大会。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报告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要结合贯彻十七大精神,始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心目标,把握关键点和切入点,开拓工作新局面。 第一、要围绕发展民主政治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根本环节。一方面,发展民主是推进法治的重要基础。人民只有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法治才有了载体和推手。另一方面,依法治国又是发展民主的基本要求。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主人翁意识,从而调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积极有序参与国家的民主政治进程,为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我们要加强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使公务员切实掌握各类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引导公务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推进公务员的队伍建设。 第三、要围绕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把基层民主建设提到了全新的高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两个切入点,我们要切实开展农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和居民的法律意识,逐步规范基层各项社会和事务的管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小区”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提高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水平。
14· 当良心、羞耻心、责任心和事业心在你的心灵中永远扎下根来的时候,你就会形成一种有道德的个性。 ——苏联霍姆林斯基《青少年心灵美的培养》 一清如水的生活,诚实不欺的性格,在无论哪个阶层里,即使心术最坏的人也会对之肃然起敬。 ——法巴尔扎克《邦斯舅舅》 经验交流 18· 法治论坛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一、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四、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五、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六、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九九重阳,爱心使者在行动——沪上的老龄、退管、公安、司法、房管、医保、消保委等相关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和老年维权示范岗位的成员,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律咨询化解老年人疑问、“12348”心连社区老年人和回访接受过法律援助者等一系列助老活动,为老年人献上了一道爱心大餐,受到了千家万户老年人的广泛称赞。 10月19日重阳节这天,市老龄委、市退管会在静安公园联合举办了庆祝上海市第20个“敬老日”大型法律政策咨询、为老便民服务活动。本市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法官、公安干警、资深律师为广大老年人解难答疑、发放宣传资料,接待了近300人次的咨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等领导来到现场慰问老年人和工作人员。 与此同时,作为庆祝本市第20个“敬老日”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本市各区县老龄办以及司法、公安、房地、退管会等部门都开展了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使重阳节充满了敬老爱老的暖意。 普陀区在久良休闲广场中心举行了为老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房地资源局、区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消保委等部门在现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老年人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许多老人一早就赶到现场排队等候,区老龄办还向前来咨询的老人发放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制宣传资料。 徐汇区在上海植物园开展了“重阳敬老情”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接待咨询20余位老年人,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老年人的房产、子女赡养纠纷等,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 宝山区在区文化广场举行了“尊老、敬老、为老维权”专题咨询服务活动,8名擅长老年维权的律师设摊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就老人婚姻、“三养”、邻里纠纷、房产动迁、房屋过户和抚恤金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老年人释疑解惑,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 此外,闸北区举行了“心灵家园,和谐社会——今天我来当法官,涉老权益大家谈”主题活动;奉贤区举行了庆祝第20个“敬老日”专场文艺演出活动。 重阳节期间,本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也纷纷开展了老年维权的各项活动。 市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咨询专线为老年人开放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老年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并安排有专业特长、经验丰富的律师参加窗口接待和“12348”专线值班。在活动中,共为老年人提供服务143件,其中“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老年人来电87件,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接待56件。 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来到金山工业区敬老院看望接受过法律援助的冯老伯,并送上水果,祝老人重阳节快乐。 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维权专线开展了老年维权专题法律咨询日活动,邀请了东海律师事务所陆杭玲律师坐堂解答。同时,还通过“56110148”、“56609994”直线咨询接听电话32个,为老人提供了有关房屋买卖、相邻关系、婚姻问题、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及劳动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来到友谊路街道敬老院,为老年人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他们通过给老人讲故事的方式,将法律知识要点贯穿在深入浅出的故事之中。同时,还向老人发放了《法律援助工作手册》,现场教老人拨打“12348”法律咨询专线,并以互动的方式进行了有奖竞答提问活动,提高了老人学法的积极性。 28·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开幕式上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强调—— 46·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7年9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就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坚持以质取胜,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努力促进对外贸易从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提高对外贸易质量和效益。二是要优化对外开放结构和布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加强对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对外开放。三是要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完善对境外投资的协调机制和风险管理,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办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支持当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四是要扎实促进互利共赢,维护和完善全球经贸体系,主动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和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力所能及地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和支持,妥善处理产品质量、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五是要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完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法规,构建有效的国家经济安全体制机制,增强国家经济安全监测和预警、危机反映和应对的能力,依法保护我国海外资产和人员安全。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全面分析对外开放形势,完善对外开放政策措施,自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不断提高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能力。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政策法律和体制机制,健全保障公平贸易的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驾驭对外开放的本领,认真研究和解决对外开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对外开放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摘引自2007年9月30日人民日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第四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一文) 中国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007年9月15日在日本神户举行的第九届世界华商大会开幕式上所作的题为“加强交流合作,共创美好未来”的讲话中指出,中国人口多、底子簿、发展很不平衡,要实现现代化,还需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努力。 中国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和睦相处,共同创造亚洲和世界更加美好的未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定不移地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的发展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的发展,不会给任何人带来威胁,只会给世界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中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愿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履行应尽义务,发展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提高自身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自己的贡献。中国一向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安全,无论是在产品的生产、流通、进出口等环节,还是在立法、执法、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都采取了非常负责任的态度,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作出了巨大努力。2004年以来,中国出口食品的合格率都在99%以上。事实证明,中国产品质量和安全是有保证的。我们将继续完善中国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贾庆林说,积极促进中国统一大业。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需要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奋斗。当前,陈水扁当局加紧推动“入联公投”、“以台湾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等“台独”分裂活动,企图将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严重威胁台海和平。我们将继续贯彻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推动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方向发展。希望广大华侨华人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坚定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不断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努力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早日完成。 (摘引自2007年9月16日人民日报《贾庆林:加强交流合作,共创美好未来》一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007年9月28日在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联合举行的国庆招待会上的致辞中指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中央政府始终不渝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团结带领广大港澳同胞开拓奋进,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使港澳地区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民主发展、民众安居乐业的欣欣向荣景象。我们将毫不动摇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同香港、澳门同胞一道,把香港、澳门建设得更加美好。 贾庆林强调,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殷切期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当前,台海局势中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积极因素增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台独”分裂活动仍然十分猖獗,致使台海局势处在高危期。我们将按照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和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继续推动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但绝不容忍“台独”,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我们坚信,在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完全统一大业一定能够实现。 贾庆林说,广大海外侨胞具有热爱祖国的光荣传统和报效祖国的强烈愿望,长期以来为祖国繁荣昌盛、家乡建设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共同推进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 (摘引自2007年9月29日人民日报《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贾庆林致辞,曾庆红出席》一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2007年9月14日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是我们党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依法执政确立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不断深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正确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之路,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 罗干强调,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律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要坚持抓好监督体系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要坚持深入持久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指导地位,大力繁荣法学研究,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供理论保障。 (摘引自2007年9月15日人民日报《罗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干2007年9月21日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党中央于2004年底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两年多来,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绝大多数改革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改革的成效也在逐步显现,执法权的配置更加科学,对执法权的监督更加有效,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今后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罗干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的既定方针,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对一些尚未落实的改革事项,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尽早拿出实施意见。对改革试点工作,要认真组织评估,抓紧进行总结完善,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对已经出台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检查指导,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改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罗干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的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总结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报中央批准后组织实施,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摘引自2007年9月22日人民日报《罗干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一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2007年9月27日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上的讲话中强调,这次专项整治的关键,是建立工业品和食品两个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核心是可追溯。实现从源头抓质量,必须做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都能追到源头,查出是哪个企业生产的,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吴仪对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提出6条要求:(一)各级领导要进一步重视起来。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来抓,深入基层,指挥靠前,一个环节一个环节部署,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一个地方去督查。(二)把基层进一步发动起来。不仅要把基层单位和干部发动起来,还要把群众发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质量安全、人人维护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三)紧紧抓住12个100%的整治目标。在各种生产经营单位中,要把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等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作为重点;在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中,要把小作坊、小餐馆作为重点;在制度建设上,要把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作为重点。(四)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重点督查领导是否深入基层,行动是否迅速,部门之间是否协调配合,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案件是否及时查处。对以身试法的一定要予以严惩,以儆效尤,用法治的威严引导和约束企业自觉遵章守法。(五)及时总结经验,着手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专项整治,带动企业尤其是食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带动标准化建设,带动现代物流发展,把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要抓紧建设反应灵敏的监管网络。要把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上升为政策规定。(六)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摘引自2007年9月28日人民日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召开,吴仪强调: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到基层》一文)
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图片新闻 封二:本市开展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执法 人员火炬跑活动 插一:中央综治委平安建设督导组在本市检查 综合治理工作 插二:本市开展庆祝第二十个“敬老日”活动 插三:本市举行“东方讲坛”——“交警宣讲进 千村”活动 插四:本市开展庆祝第38届“世界邮政日”活动 封三:市公安局和团市委领导到静安区调研 青少年的维权工作 案例与法 50· 一月短讯 普法依法治理动态 (2007年9月15日-10月15日)
购房者为何要不到双倍赔偿?
第11期 2007年 (总第279期)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第0008号 31· 47· 让法治阳光普照中国 32· 33·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渐形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树立……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之路越走越实、越走越宽。 在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意味着1亿多农民工将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中拥有自己直接的发言人。对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称之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中国民主政治迈出的一大步,离不开平常的点滴积累: 2002年,在中国最主要的小商品集散地浙江省义乌市,在民营企业打工的朱林飞以高票当选为这个市的第一名农民工人大代表。目前在深圳、东莞、宁波等农民工集中的城市,都已陆续有外来农民工成为地方人大代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中国式”基层民主,已在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生根发芽,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民主形式得到普遍实践。从中央到地方,重要的法规政策出台前都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公布全文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 在中国社会前进的足迹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不断得到坚持、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加快,民主形式不断丰富,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扩大。 10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明确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一个以宪法为统帅,部门齐全、数量适度、内在统一、外在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渐形成,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与依法治国相呼应的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政。2004年3月,国务院下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如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从主要依政策执政向主要依法律执政转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政务公开、规范执法……现在,中国的各级政府正自觉地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政府职能得到转变,行政效率大大提高,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 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及时发现纠正超期羁押等,让司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降低诉讼收费标准,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等,让法律更加重视弱势群体的保护;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不断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强化诉讼活动的监督制约,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党的十六大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部署,中央政法委于2004年底提出了10个方面的35项改革任务。现在,各项改革平稳推进,绝大多数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政法机关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环境和执法保障进一步改善。 从2002年12月到2007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举办的40多次集体学习中,第一次学习的内容就是法律,学习内容和次数最多的也是法律;在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期间,全国共有8.5亿人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带头学法,自觉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带领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此外,在中国自上而下推行了20多年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让人们从单纯地学习法律、接受法律,转变为自觉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现在,法律的权威逐步在中国社会树立起来,生活依据法律规范,纠纷依靠法律解决,权益寻找法律保护,正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人的行为方式。
52· 34· 35· 36· 38· 新华社记者李薇薇 39· 41· 交流·讨论·咨询 ——浦东新区区长网上办公会热议“法律进社区”/夏毅 法律拥军别样红 ——宝山区法宣办军营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姜永平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 ——松江区领导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孙文杰 领导率先垂范机关认真落实 ——嘉定区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浦忠明王良华 关注社会民生构建和谐浦东 ——浦东新区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范萍 提高教育质量转化思想观念强化法制意识 ——徐汇区举办“新航杯”法律知识竞赛决赛 暨“与法同行”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总结表彰会/顾芸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虹口区举办律师代表座谈会/赵速海 坚持理念创新坚持载体创新坚持服务创新 ——嘉定区召开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 工作推进会/王为农 把握现在着眼未来 ——南汇区老港镇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李放鸣 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普陀区提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0项重要任务/俞鑫 内容三贴近措施三落实 ——闵行区吴泾镇“法律进工地”活动有声有色有成效/冯联清 徐汇区:将法制内容纳入全区公务员双休日实用能力培训范围等6则/顾芸等
10月10日下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司法局和市法宣办在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文化中心联合召开上海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现场推进会。 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市总工会副主席侯其彬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团市委副书记陈凯主持;市及各区县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和法宣办有关负责人及本市部分企业和农民工代表近3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领导向本市各行业的农民工代表赠送了市法宣办编印的《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一书;优秀进城务工青年代表向全市农民工发出了“做诚实、守法、勤奋、敬业的新上海人”的倡议;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就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交流了经验和做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提出要将推进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解决农民工问题“10大实事”的重点工程。 侯其彬在会上指出:本市各级工会组织要配合其他部门,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各级工会要以人为本地开展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二是加强与法宣部门及群体组织、社会团体的合作,发挥工会作用,扩大工会影响,共同开展好普法工作。三是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与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困难帮扶、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 刘忠定在讲话中强调:第一、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一方面要牢固确立服务为先、在服务中引导的工作思路;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到平等对待,对进城务工人员给予足够的尊重。第二、要进一步夯实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重视入口宣传,强化成建制用工单位和本地出租户的责任,注意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力争真正形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44· 45· 上海市法宣办柏正惠 12· 区县快递 FAZHILUNTAN QUXIANKUAIDI (下转第11页) 《上海老年报》记者许少明 ——学习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PUFATONGXUN -34- 促进青少年学法维护青少年权益 ——市公安局和团市委领导到静安区公安分局调研青少年的维权工作/王根根 关心·关注·关怀 ——市教委法宣办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 活动/陆海佳 珍惜粮食注重质量节约资源 ——“世界粮食日”期间市粮食局召开本市节粮工作座谈会/郑亚娟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 ——本市“东方讲坛”——“交警宣讲进 千村”活动稳步推进/宓晓君 筑廉政思想防线做忠诚国门卫士 ——上海海关大力开展拒腐防变和纠风 工作/展国红 市法宣办:举办委办局系统法宣干部培训班等3则/俞静贤等
领导论法 LINDAOLUNFA -04- 普法通讯 领导论法 LINDAOLUNFA -05-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8月30日签署了第69号主席令,公布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共七章70条,已于2007年11日1日起施行。 关注热点之一:什么是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从字面上去理解,说的是突然发生的事情的总称。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突发事件的概念和范围是特定的,并用法律条款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第一款“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这一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突发事件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必须是在瞬间、在突然间发生的事件;二是事实要素。必须是已经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三是客观要素。必须是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立即采取对策措施予以处置的事件;四是主体要素。必须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关注热点之二:什么是《突发事件应对法》?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该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使处置权力和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旨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的法律。《突发事件应对法》属于行政法范畴,是行政法体系中的行政应急法法律部门的基本法,是一部在我国应急体系中起指导地位或者说起龙头地位的法律。 关注热点之三:《突发事件应对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的关系。 新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和1996年3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以下简称《戒严法》)之间有没有联系、是什么关系?这实际上是突发事件与紧急状态之间的关系问题。《戒严法》是一部规范紧急状态特别措施的应对法,根据《戒严法》的规定,紧急状态指的是发生严重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安全的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时宣告的危急状态。由此可见,尽管突发事件与紧急状态的概念和内含都不相同,但具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发生事件的突发性;二是应对处置的紧迫性。正是上述两个共同点,将《突发事件应对法》与《戒严法》这两部不同的法律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9条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突发事件,有可能转化为紧急状态: 一、发生的突发事件是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 二、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的突发事件。 三、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应急处置措施尚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的突发事件。
关注热点之四:为什么要制定和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 关于制定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必要性问题,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去认识和理解。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客观存在并频频发生。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各种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客观要求通过制定和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演变一般都有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告诉我们,突发事件是可以应对和处置的,要求通过制定、公布《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置。 三、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制建设需要提升和完善。近些年来,我国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如:2003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5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等,独独缺少应对突发事件方面的法律。从完善我国突发事件法制建设的角度,要求制定和颁布一部《突发事件应对法》来统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四、解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方面存在责任不够明确、一些行政机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够强、应对处置等制度与机制不够完善、公众的自救与互救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需要制定和颁布一部《突发事件应对法》来规范、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五、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2004年3月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将“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彰显了制定公布《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必要性。 六、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具有世界性,美、俄、德、意、日等许多国家都先后颁布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特别是在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重大疫情传播范围扩大,能源资源紧缺,生态环境恶化,事故灾难不断的情况下,正确认识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也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课题,此时此刻制定公布《突发事件应对法》显得更为必要。 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规定,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要“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彰显了制定公布《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必要性。
关注热点之五:突发事件管理体制机制。 关于我国突发事件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新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通过以法律语言和法条形式将《决定》中有关突发事件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规定上升为法律规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和第8条规定,我国实行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我国实行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是“综合协调”应急管理机制,即“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管理机制。
关注热点之六:国家、政府和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权利与义务。 新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国家、政府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中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5、6、17、32、33、34、35、36、41和42条等的规定,国家应当履行“九个建立、三个鼓励和一个发展”的权利和义务。九个建立:一是建立突发事件依据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三是建立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五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紧急配送体系;六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通讯保障体系;七是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八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九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三个鼓励:一是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二是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三是鼓励扶持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一个发展:发展保险事业。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8、9、15、17、27、31、37、42、43、51和61条等的规定,国务院应当行使和履行十二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是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二是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三是制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和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四是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和指导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五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机关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责;六是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七是负责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八是为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九是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十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十一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突发事件预警警报;十二是制定扶持发生突发事件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7、8、10、12、16、17、20、25、26、27、31、32、37、38、39、40、43、59、60、61和62条等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行使和履行十八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二是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指挥机构和指挥机构的办事机关;四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就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以及预案;五是及时公布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六是征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所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七是将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命令、决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八是组织成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和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九是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十是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十一是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十二是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突发事件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十三是组织开展对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活动;十四是组织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十五是依法发布突发事件预警警报;十六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写出总结,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十七是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十八是对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伤亡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1、12、、13、26、29、34、35、36和38条等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并行使十一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是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二是及时获得突发事件发生及应对突发事件进展情况的知情权;三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权;四是接受和提供被征用的财产权;五是提出和获得被征用财产损毁的补偿权;六是享有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权;七是组织和参加本单位或者由成年人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八是接受和开展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演练活动;九是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十是参加保险;十一是从事突发事件依法、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的研究。
关注热点之七: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律责任。 关于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章规定,有行政、治安、民事和刑事等四种。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根据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人和其他组织未按规定做好预防和隐患整改工作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民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论法 LINDAOLUNFA QUXIANKUAIDI -35- 法律拥军别样红 经验交流 -40- -41- -38- -39- -42- -07- 领导论法 LINDAOLUNFA -08- -44- -45- -46- -47- -48- QUXIANKUAIDI 区县快递 QUXIANKUAIDI 区县快递 静安区法宣办与区教育局坚持以加强对学校领导和教师队伍法制教育、强化青少年法制观念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综合素质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并健全普法机构 根据市、区“五五”普法规划和“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要求,区教育局及时制定了本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并把“法律进学校”活动列为“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在规划的制定、普法活动的开展方面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并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力、物力、经费上的支持。另外,还专门安排党委宣传科负责人担任法制宣传联络员,同区法宣办保持密切联系,负责具体的法制宣传工作,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指导基层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之形成了党委总抓,宣传科牵头,人事科、基教科、德育科、未保办、教师进修学院干训部(师训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工作体系。在具体工作中,宣传科负责制定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人事科制定和落实教师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和落实综合治理规划,做好教育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基教科安排、指导和协调中、小学开展法制课程的教学活动;德育科重点指导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做好本区青少年学生保护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未保办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推进社区“法制教育责任区”建设;教师进修学院干训部(师训部)负责各单位党政干部、教职员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法制课程落实。 全区各中小学校也认真制定本校的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任务,强化职责,把握好每学期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点,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准确把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法和工作重点,各校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经费能够予以支持与保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明确要求,按照不同的对象分层施教 对于处级领导干部,区法宣办每年会同区教育局举办处级以上干部法制讲座,坚持完善教育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了考勤、考核制度,还要求处级领导干部不定期进行法制宣讲,将所学所思用于对下级单位或师生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中小学校的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利用党政学习报告会进行集体教育。 对于全体教师,区教育局把对广大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每周五政治学习的内容,组织全体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了教师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知识竞赛。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结合教师240课时岗位培训,联系教育教学实际,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课时和学习内容。每年对新教师在上岗前进行法制教育,每次培训8-12课时,以法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并进行书面考核。 对于广大青少年,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始终将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教育方法;结合典型案例,运用具体材料,注重深入浅出。区教育局紧紧抓住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以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为重点,除了统编教材中关于《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等内容外,还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课程。各校还通过辅导报告、电教专题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及仪式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此外,各校还充分利用校园法制宣传栏、学校广播、影视、黑板报、图书馆、网络等载体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氛围。在师资配备上,除了有专职的思想政治课教师外,还聘请公、检、法、司的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社区民警担任辅导员,指导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深入实践,注重增强第二课堂的实效 区教育局选派专职教师深入街道居委充实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力量协助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责任区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教育实践体验活动,形成了政法部门、地区、学校、家庭“四结合”的第二课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 (一)围绕主题,加强教育,形成特色。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法伴我成长”、“法制夏令营”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发挥青少年学法用法的主体作用,将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将学校法制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5·25”交通宣传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主题活动、纪念日和重要节日的契机,在社区中安排开展了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二)依托社区,形成网络,拓展阵地。法制责任区的教师和政法干部运用法律知识,结合办案实例,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作法制报告和进行座谈;举办家长学校,成立“法制教育讲师团”进行宣讲,讲课内容包括“遵纪与守法”、“青少年的自我保护”、“女青年的自尊自爱”等;主动对区域内16-18岁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行为偏差和特殊家庭的学生的帮教,采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家访沟通等方式,对他们进行细致的教育帮助,并发挥家长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将对个别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向家庭延伸。 (三)积极引导,丰富形式,强化自控。区教育局充分发挥社区教师的时间和空间优势,整合社区的各种教育资源定期开展大量生动活泼的法治实践体验教育活动。静安寺街道的学生在“见习居委会主任”、“准楼组长”的实践活动中,通过在参与调解居民纠纷、处理居委会的事务中增强社会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曹家渡街道的学生在“黑猫警长”的实践活动中担任小小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小记者,从中感悟到法制宣传的重要性;江宁路街道的学生在“亲亲苏州河、看看垃圾填埋场”的环保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南京西路街道的学生在“‘小红帽’”与文明同行、当一天小交警”的实践活动中,既感受到了志愿者的“苦和乐”,又增强了自己的交通法规意识;石门二路街道的学生在“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中,体会到“法在生活中”的真谛。 通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使广大教师、学生掌握了必备的基础法律知识,懂得了必要的用法途径,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有力的促进了和谐校园的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为构建和谐新静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上海海关大力开展拒腐防变和纠风工作 -09- 领导论法 LINDAOLUNFA -10-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 法宣教育先行一步 普法通讯 法治论坛 PUFATONGXUN -11- QUXIANKUAIDI 区县快递 区县快递 区县快递 静安区法宣办 区县快递 QUXIANKUAIDI 天平村地处宝山区罗店镇东北角,全村共有13个村民小组,2个村办企业,1个合作农场,一个食用菌加工出口基地,1个敬老院,8个租赁企业和1个医疗服务中心。全村总人口1893人。去年,全村实现工农业产值2700万元,利润625万元,人均收入8600多元。 作为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为辅的农业大村,要实现“经济实力更强、村容环境更美、村民生活更好、社会更加和谐”新一轮发展目标,就必须坚持发展这一第一要务,坚持依法民主管理这一方略,天平村的领导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干的。几年来,村两委干部带领村民,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紧抓机遇,开拓创新,努力建设各项事业的民主、和谐、稳定发展。该村先后荣获市农村“五好”党支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市文明村、市卫生村和市“星光”计划优秀项目等荣誉称号。村党总支书记申惠芳也先后荣获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先进女能手、市“三八”红旗手、市“双学双比”10佳能手等称号,今年还光荣地当选为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和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近几年来,天平村在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以提高村干部法律素质为抓手,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天平村两委班子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一班人建设是推动村各项工作发展的基础和核心,提高村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事关发展的关键。拆违整治、农田承包、项目洽谈、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民间矛盾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法律,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展,越需要法制引导规范。只有村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才能更好的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因而,村两委一班人,坚持注重结合村里实际,常常利用会前会后等时机,组织学习《宪法》、《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不定期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并且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纳入到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之中。通过这些学习活动,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连续几届村委换届选举中,区民政局都在该村搞“海选”,均获得成功,并且村干部的得票率都相当高,为全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努力营造平安家园法治环境 天平村始终坚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法律基础知识和与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村民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该村围绕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开展的“法律进百村入万户”活动,贴近本村发展的现状和实际,以《宪法》和土地承包、征地动拆迁、劳动与社会保障、老年赡养、社会救助、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领法制宣传队伍为村民上法制课,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分发法制宣传资料、定期更换宣传橱窗等,不断丰富村民的法律知识。同时,村里矛盾调解网络健全,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调处村里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被村民形象地称之为“老娘舅”,为村里平安和睦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几年来,该村无吸毒对象,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民转刑案件和重大政治案件。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促进新农村、新家园和谐发展 村两委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带领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园。村两委每年都坚持至少召开两次村代会,商量村的重大事情,制定村规民约。凡是涉及到老百姓和村里发展的事情,一定要让村民参与。如在引进热处理厂、制冷设备厂、农业超大食用菌公司等6家私营企业,以及新建立的花卉苗圃、观赏鱼塘、万头出港猪场、特级奶牛场时等,都坚持由村委会提出后,交给村民们讨论。记得有一次,为了土地收益分享金,村民的想法很多,几经讨论也难以协商,村两委班子一方面把天平村长期以来按整体产业布局和市场要求来安排种植,以达到共同富裕为主的现实情况向村民们说清楚,同时,又广泛听取村民代表和汇总各种植小组的意见,最后以投票表决。不但事情本身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全村的民主管理机制也就这样在这一次次的碰撞中得到了提高。 为了保证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近几年来,村先后制定了队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以及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制度,坚持公开村干部的报酬,使村民共同参与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杜绝了村民因经济问题而造成的不安定因素,有力地保证了村两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地开展。有一年,部分村民觉得村里这几年集体经济发展很快,但调整土地收益共享标准的事却迟迟未动,是不是这些钱被村干部花掉了?个别村民找到村干部讨说法。也有不少村民不相信村干部是那种乱花集体钱的人,认为只要村干部跟村民说清楚,一定会得到大家的理解。为此村干部深深地感受到:村民们其实是信任组织的,只是我们的一些做法村民们不知情,造成了误会。村两委决定连夜召开班子会,认真分析事情原由,把村里合作农场十几年的帐目全部公开,向群众‘亮家底”。帐目公开以后,群众的疑虑消除了,事件也平息下去。这件事使一班人更加认识到:作为村干部光有带领群众发展致富、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心不够,光靠自己一班人的力量也不够,还要有好的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走民主管理的道路,充分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团结和依靠群众共同建设新农村。 今年,天平村进一步提高了村务公开透明度,村里的重大事情,都要向党员大会通报,向户主代表大会通报;凡涉及资金使用等情况,都上墙公开。这些做法赢得了村民们的信任,大家说:“村里向我们亮了家底,我们感到放心、暖心”。最近,该村“亮家底”的工作经验,被天平村所在的镇党委总结为“亮底工程”在全镇推广。现在,通过一系列民主自治的建设,村民更加心齐气顺、干劲十足,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处处充满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勃勃生机。 委办视窗 WEIBANSHICHUANG WEIBANSHICHUANG 委办视窗 YIYUEDUANXUN 一月短讯 WEIBANSHICHUANG 委办视窗 PUFATONGXUN 普法通讯 -12- 宝山区司法局法宣科王彦华 YIYUEDUANXUN “五五”普法开始以来,闵行区法宣办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先行一步,在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区性重要工作、重大工程顺利进行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坚持法宣工作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 区法宣办无论是制定“五五”普法规划,还是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都能自觉地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并根据区委、区政府不同阶段的不同工作要求,修订自身的工作计划,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先行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律、讲责任、讲权利、讲义务的社会氛围,有效地保障了全区性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采取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工作措施 为增强和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法宣办加强了3个方面的调查研究。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每年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所做出的安排,对这些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需要向社会宣传哪些法律及需要通过什么媒体,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才最受欢迎、最有针对性及有效性进行调查研究;二是在开展这些重要工作和进行重大工程建设中,对会涉及老百姓哪些利益、老百姓最需要了解哪些法律以及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何种形式宣传法律既能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又能引导老百姓积极配合进行调查研究;三是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施工单位在工作或施工中会涉及并应该严格遵守哪些法律以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施工,确保老百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进行调查研究。 在此基础上,区法宣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主要领导挂帅、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检查落实等措施开展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宣工作的先导性作用,避免了许多矛盾纠纷,为保障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建设创建了较好的法治环境。
三、积极主动承担任务,努力保障全区性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区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接连不断,特别是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磁浮铁路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都涉及社会稳定、群众的切身利益及闵行区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这一系列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都面临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情况杂、难度大的问题,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重要工作的开展和重大工程的建设。因此,依法行政、依法施工和依法维权就非常关键。区法宣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先行一步,以保障全区性重大事项得以顺利进行。首先,分别成立了均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动拆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磁浮铁路建设法制宣传工作小组、整治违法建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和整治“群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其次,专门制定了针对这4项重大事项的工作步骤、法宣内容、法宣形式、责任分工等内容的工作方案,保证了法制宣传先行一步的有序进行。比如:在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动拆迁工作开始前,收集了大量有关动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涉及群众发送《告动拆迁群众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摘要。动拆迁工作开始后,专门组成包括区司法局机关干部、司法所干部、律师、调委会主任、法制宣传员等的法制宣传队伍,深入动拆迁现场宣传法律、接受咨询、化解矛盾,为动拆迁顺利进行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制作了整治违法建筑的法宣口号,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电子屏幕广泛宣传违法建筑的危害性和整治违法建筑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为顺利推进这一全区性重要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除此之外,区法宣办还为整治“群租”、磁浮铁路建设等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有效性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目前,区法宣办正在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改进的问题,围绕正在开展或将要开展的全区性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法制宣传教育先行活动,为促进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QUXIANKUAIDI 普法通讯 一月短讯 PUFATONGXUN -13- 闵行区法宣办杨华 购房者为何要不到 双倍赔偿?
杨浦区在全市率先提出并深入推进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已有两年。日前,为客观、科学、规范地评估法治化城区建设的社会效果,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区司法局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对区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体系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区法治化城区评估指标系统;第二部分是由与这个评估系统计算推导和问卷调查评价得出的主观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相关指数。这两部分合成法治化城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法治化城区评估指标系统又由与客观指标、主观指标和综合指数三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客观指标,这是根据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的内容和评估对象设定的指标系统。分为四个层级,一级指标衡量法治化城区总体评估结果,二级指标衡量法治化城区工作中部门或某方面的评价结果,三级指标衡量部门的具体工作项目,四级指标衡量具体工作项目的实施情况;二是主观指标,主要是指参加或参与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该工作进行评价的指标,这部分数据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得;三是综合指数,是在客观和主观指标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运算获得的最后综合指数。 根据今年开展评估工作的方案,杨浦区将对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开展两次评估。今年是第一次评估,为中期评估,检验阶段性工作任务是否如期完成,以及工作成效和现有水平如何,这项工作正在进行。第二次评估将在2010年开展,检验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否实现,并作出总体评估。
杨浦区法宣办段晓蓉 ——宝山区罗店镇天平村积极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JINGYANJIAOLIU 从中南海到田埂头,从机关单位到工厂企业,从领导干部到平民百姓,从成年人到小学生……法治,正成为中国公众耳熟能详的一个词汇,日渐得到信任。 法治,是一道治国的“阳光”。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向世界宣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这一重大转变,圆了中华民族长久以来的法治梦,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奋斗的结果。与西方自然演进的法治之路不同,我们高举法治大旗,走了一条自上而下权威推进的法治之路,用最短的时间带动更多的民众参与。 短短十年,法治在中国快速前进,走过了西方国家上百年走过的道路。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法治,也是一道生活的“阳光”。对法治,许多人从陌生的怀疑,到日渐熟悉的信任:生活规则,法律有明示;重大决定,先看看法律;遭遇纠纷,让法律说话;权利被侵害,理直气壮说一句:“我要告你!” 十年回首,法治前进一大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有法可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合不合法”被越来越多的官员挂在嘴边、放在心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司法为民、定纷止争,让人民拥有更高质量的公正;相信法治、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依法办事更加深入人心…… 法治前进一大步,也得益于与经济的互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有目共睹;而经济发展,对法治提出更高要求,也是法治不断前进的压力和动力。 法治之路,仍不平坦。比如,有法不依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也是一种有法不依。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今天,这一“痼疾”更加凸显。对此,不能忽视,更不能漠视,必须花大力气治疗,直至治愈。 当前,我们已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居和谐社会基本特征之首。没有法治,就不是和谐社会;没有法治的保障,就难以达到和谐社会。 携手努力,让法治的阳光普照中国!这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就会快些,再快些;和谐社会就会离我们近些,更近些。 摘引自2007年9月26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 经验交流 依法治国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方面。十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扎实地开展普法工作,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按照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其次突出重点,促进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地、各部门把依法治理与开展“法治”、“和谐”、“平安”等区域创建和专项治理活动等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地方、行业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得到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当前法制宣传教育面临新任务。我们要做到:立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促进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为实现科学的发展打牢法治思想基础;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摘引自2007年9月26日《人民日报》 -15-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周年座谈会发言摘编 FALUJIEDU 法律解读 -16- 提高邮政服务水平 共建邮政和谐环境 法律解读 FALUJIEDU 筑廉政思想防线 做忠诚国门卫士 -17- 坚持理念创新 坚持载体创新坚持服务创新 (上接第9页) 内容三贴近措施三落实 编者按:9月14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由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中央党校、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发表讲话指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是我们党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阶段。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正确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之路,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 9月24日晚,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三楼会议室里,浦东新区副区长万大宁坐在电脑前,正与广大网民进行热烈的交流。这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不断提高新区市民法律素质——浦东新区第33次区长网上办公会”的现场。万大宁时而仔细研读回答大屏幕上不断跳出的网民提问,时而与身边的专家交流讨论,时而与现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互相探讨,工作人员紧张有序地收集、处理、答复着各类网民提问,气氛热烈。 “我是江西来上海打工的,老板欠了我半年的工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现在每个家庭基本上只有一个子女,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同时我们政府和社会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随着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突出,作为老年人应该如何自身保护﹖”、“建议区长定期地安排一些群众见面会,可以走进社区、走进学校,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心声,做好互动。”、“我是一名香港居民,在陆家嘴从事管理咨询工作。今天上网偶然发现区长办公会进来一看原来是区长和居民直接对话,我觉得这种民主对话的方式真的太好了,非常符合浦东开发开放的国际形象。”……网民们络绎不绝的问题涉及青少年、农民工等“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内容涵盖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方方面面,也提出了拓展法制宣传形式、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点等许多好建议。 万大宁指出,“法律进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推进,要走进社区,了解民情,集思广益,进一步增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一是拓展法制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更多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通过讲座、短信、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帮助居民有效地学习法律知识,吸收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让更多的人参与法制宣传。二是推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律师进社区、街镇司法窗口、法律咨询热线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关注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指导他们学会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他们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新区公、检、法、司和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共有267位网民通过“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参与本次交流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241条。 经验交流 JINGYANJIAOLIU -18- 一部规范政府权力 增强政府服务职能的法律 法律解读 FALUJIEDU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建设,筹备好今年第十九届宪法宣传周的工作,市法宣办于10月18日举办了为期2天的本市各委办局和集团公司法宣联络员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范玉吉和上海政法学院教授陈大钢分别为学员们讲授了大众传播学知识和《劳动合同法》知识。引导学员运用大众传播学知识,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帮助学员正确领会《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全面宣传《劳动合同法》在建构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会后,市法宣办通报了近期的工作情况,并就今年第十九届宪法宣传周的工作作了布置。(俞静贤) -19- 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宣处夏毅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经验交流 -30- 法治论坛 -31- -32- -33- -43- 提高教育质量 转化思想观念强化法制意识 交流·讨论·咨询 经验交流 JINGYANJIAOLIU -37-
-20- 宝山区法宣办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领域,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紧密结合,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地开展法律拥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谋划军地法律共建,服务滨江新城和谐建设。 “五五”普法伊始,区法宣办与驻军某部队研究制定了军民法律共建实施方案,建立共建领导小组,确定共建工作联络员,为活动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制定了共建活动的工作制度、例会制度、沟通协调制度和定期活动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和保证共建活动的有序开展。区法宣办围绕“携手共建和谐滨江新城”的主题,坚持定期为部队官兵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帮助解决具体涉法问题;部队官兵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法制文艺演出、为中小学生上国防教育课、为地方《国防法》及《兵役法》的宣传贯彻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通过共建,不仅凝聚了军民和谐之力量,融洽了军民鱼水之情谊,而且拓展了普法工作领域,延伸了普法工作范围,提高了部队官兵的法律素质。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军属合法权益。 在军民法制共建活动中,经调查发现,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军人、军属在家庭婚姻、耕地承包、建房修屋、征地拆迁等方面涉及的矛盾不可避免,然而地方各级能否宣传好、维护好、落实好军人、军属有关合法权益保护的工作将关系到军队的稳定和国防的建设。于是,区法宣办从优化部队驻地周边法治环境入手,把建立和谐的军民关系作为普法宣传的起点,不定期地来到部队驻地周边街镇(居委),开展“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军民联谊法制文艺演出、开展《国防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等,通过这些活动,增强了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国防保密意识,为驻军部队创造了一个安定的周边环境和浓厚的法治氛围。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还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特设军人咨询窗口,让军人、军属当事人少跑腿、少费心、少误工;在区人民广播电台《与法同行》栏目开设“人民子弟兵”专栏,聘请律师通过军人、军属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曾发生的具体个案,以案释法,教方法、辩事理、明法条,丰富军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对确有困难的军属当事人还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并主动上门服务,促进了法律拥军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工作实效,配合部队日常教育,提高官兵法律知识水平。 在共建活动中,为配合部队对官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区法宣办适时组织法官、检察官、司法干警、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法律知识送到军营,就优扶政策、经济合同、婚姻、财产、邻里纠纷、交通肇事赔偿、土地纠纷、工伤等级认定及补偿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涉法问题答疑解难。今年以来,共举办法制讲座15期,参训官兵4000多人次,出课率达100%,并先后向部队赠送法律书籍500余册、法律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以及各类普法光盘、影碟等,有效地提高了驻地部队官兵学法用法的热情,深受他们的欢迎,为本区继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添砖加瓦。 ——本市“东方讲坛”——“交警宣讲进千村”活动稳步推进 JINGYANJIAOLIU QUXIANKUAIDI 区县快递 宝山区司法局法宣科姜永平 经验交流 10月16日上午,松江区委、区政府领导兵分多路,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百姓带着诉求而来,怀着满意和理解而归。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这是松江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共建“和谐松江”的又一有力举措。 区委书记盛亚飞,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韩顺芳和副区长陈猛来到新桥镇接待了三批上访群众。盛亚飞等区领导认真听取了“新桥镇新桥村村民要求撤村撤队”、“区垃圾堆埋场周边民益村村民要求动迁和补偿”和“新桥镇部分村民因房屋陈旧要求原地翻建”等的情况反映,对他们反映的问题作了分析和疏导,面对面、心贴心的交谈,当即得到了上访村民的理解和感谢,并都满意地离开了新桥镇政府。盛亚飞要求新桥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要抓住时间节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快解决好。 盛亚飞指出,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从区党政领导来说,关键是要看有关部门是否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对没有解决的,要督促他们及时解决,对解决中存在的问题或过错,要及时责令他们纠正。 区长孙建平,区委副书记居洁,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应炳华,区委常委、副区长毛啸岳,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军,区委常委、武装部长庄尧清,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杨峥和副区长张培荣等领导也分别赴佘山镇、叶榭镇、石湖荡镇和中山街道,本着体察民意、为民解忧的宗旨,听取了民众的建议意见,认真分析疏导,力求实地解决,促进了矛盾在基层得以化解。
(下转第20页)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提高交通法制观念 松江区司法局法宣科孙文杰 市法宣办:举办委办局 系统法宣干部培训班 FAZHILUNTAN 依法治国—— 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嘉定区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增强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规范全区的“法律进机关”活动,嘉定区制定下发了《关于“五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等,制定了全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和模范公务员评选标准及条件,成立了“法律进机关”领导小组,并在人事局设立办公室,加强对全区“法律进机关”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委办局和街镇也分别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为确保“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有序开展,区法宣办于6月18日至22日组织了法宣干部培训班,就“法律进机关”这一课题进行专题培训。此外,全区还进一步落实了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处级干部法制专题研修班、领导干部双月报告会等制度,健全机关学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机关学法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规范了机关学法和执法活动。
二、突出重点,发挥示范作用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带动机关学法活动开展。9月份,运用建立的区领导干部双月报告会制度,举办了《物权法》、《监督法》讲座,区四套班子成员和处以上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为机关干部学法作出了表率。9月12日至14日,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法宣办联合组织开办了为期三天的处级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修班,邀请了区委领导授课和专家、学者举办法制讲座,组织了《物权法》、劳动争议、动拆迁、行政诉讼的案例研讨以及有法官、律师参与的实务研讨。通过专题研修,进一步丰富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机关学法活动深入有序开展。先后组织召开了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法宣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总结区工商分局、区水务局和马陆镇等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推动机关学法活动有序开展。三是进一步整合法宣资源,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由区法宣办统筹协调,进一步整合机关法宣资源,建立了相关委办局联系街镇制度,将机关委办局和街镇分成三个片,每片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各片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举办一次学法活动,每季度深入联系街镇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法主题宣传活动,以推动和深化机关学法活动。
三、广泛参与,采取形式多样 在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机关学法面,努力形成机关人人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为全体机关干部统一征订发放《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物权法》、《新法规》和《生活中的法》等法律知识读本,便于机关干部日常学法。二是注重发挥和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形式积极开展系列公务员学法活动,组织《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依法行政等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机关周末学法和专业法学习竞赛等活动。三是在新联网开设在线法律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依托嘉定门户网站开设在线法律咨询,在区政务网开设普法视窗,利用机关固定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四是把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的学习作为机关公务员重要的年度考核内容,组织机关干部法律常识的考试,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双十佳”的创建评选活动,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衡量各地区、各单位和各部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关学法活动。 JINGYANJIAOLIU JINGYANJIAOLIU 嘉定区法宣办浦忠明王良华 浦东新区法宣办始终把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新区“关注社会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研究和部署禁毒相关专题工作,理清工作思路,将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浦东新区“五五”普法规划和新区法宣工作年度计划,并与新区禁毒办、新区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关注社会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禁毒宣传系列活动。活动由浦东新区禁毒形象大使、“SMG”主持人夏磊、施琰主持。活动中,新区文明办、新区社发局、新区司法局领导向娱乐场所业主代表、中小学校代表、来沪人员建设工地代表赠送了《禁毒常识》口袋书;浦东慈善基金分会、金杨街道领导、企业代表通过禁毒社工向药物滥用人员发送就业聘书、爱心领用券、美沙酮替代治疗补贴,向药物滥用人员子女赠送学习用品和助学金;新区妇联领导通过温馨妈妈向药物滥用人员子女赠送生活用品;娱乐场所业主代表向全区娱乐业场所的业主发出了禁毒倡议。 为切实把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向高潮,新区法宣办充分利用电影、宣传画、网络等宣传媒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并与区禁毒办联合筹备了一台禁毒法制文艺节目,在各街镇巡演,并把部分优秀节目制作成VCD,发放到部分居村委和学校;制作了禁毒法制宣传画发放到各街道、镇的居村委;在“浦东新区学法网校”上举办“2007禁毒知识竞赛”。同时,新区法宣办还购买了《毒品,致命的诱惑》法制短片,在新区23个街镇巡回放映。 FAZHILUNTAN 法治论坛 胡锦涛、贾庆林、罗干等 中央领导论法治 浦东新区法宣办范萍 QUXIANKUAIDI ——“世界粮食日”期间市粮食局召开本市节粮工作座谈会 -21- 区县快递 QUXIANKUAIDI QUXIANKUAIDI 区县快递 区县快递 区县快递 QUXIANKUAIDI 10月14日,徐汇区举办了“新航杯”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暨“与法同行”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总结表彰会,纪念本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5周年。市矫正办主任朱久伟和区文化局、区司法局、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以及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今年3月,区司法局与区文化局、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联合举办了“与法同行”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共举办了两次集中法制教育讲座,3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聆听了讲座;组织了4次“以案说法”主题读书活动,对40余篇重点案例进行点评、解析、交流和辩论;开展了“新航杯”法制征文活动,44篇肺腑感言被推荐报送;举行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190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竞赛。这次系列活动,既有效整合了社区文化资源,探索了新的教育模式,也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努力实现“提高教育质量、转化思想观念、强化法制意识”的预期目标。 决赛中,从初赛、复赛一路走来的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入了最后的角逐,在整场比赛中充分展现了各自才华。比赛结束后,会议对开展了大半年的系列活动作了全面总结;徐家汇街道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作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在本次系列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徐家汇司法所等4家先进集体、在法制征文和知识竞赛中取得佳绩的12名优胜个人被授予了荣誉证书。13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朱久伟肯定了徐汇区积极整合社区各种文化资源,以学习讲座、读书点评、法制征文及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探索创新了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的模式,为全市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工作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赞扬了社区服刑人员在这次系列活动中所表现出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对法律知识刻苦钻研的精神。他指出,徐汇区作为本市社区矫正工作3个试点区之一,5年来在社区矫正风险评估、质量评估、心理矫正、集中教育、补偿性公益劳动、帮困解难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有效的研究与探索,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为全市深入、有序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做出了贡献。他同时强调,在下一步工作实践中,徐汇区要在补偿性公益劳动、矫正对象互助等全国首创的矫正方式上进行深入探索,继续发挥领跑者的作用。 徐汇区法宣办顾芸 虹口区日前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主题召开律师座谈会。区委书记孙卫国参加会议并讲话;区政协主席许虎清主持了会议;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袁岳滨,副区长陈静薇和区政协副主席吴根明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区律师代表团团长、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善美等7位律师围绕动迁工作中的法律服务、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律师资源整合、法律援助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等7个方面进行了发言。 孙卫国对会上律师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高度重视,要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在工作实践中予以采纳应用。 孙卫国在会上指出:一要充分肯定律师为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他列举了一些数据和实例,高度赞扬了本区广大律师积极投身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充当企业改革发展的催化剂、调节政府和公民之间关系的润滑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民主法制、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要求进一步调动律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尊重律师界的意见,进一步依靠律师监督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部门的法律意识。二要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服务虹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作用。要正确处理好民生和民主的关系,既要关注民生,又要为健全民主、完善法制作出贡献;要正确处理好法律和法治之间的关系,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尽可能实现合法、合理、合情三者之间的统一;要正确处理好维权和维稳之间的关系,既要依法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又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维护好社会稳定。三要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本区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虹口“一区一街一圈”建设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积极拓展律师法律服务的领域;要通过加强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加强部门协调和加强舆论宣传,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要努力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袁岳滨和陈静薇也分别讲了话,对律师服务大局、服务虹口、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区政法部门负责人,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负责人以及部分区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团成员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经验交流 JINGYANJIAOLIU 虹口区法宣办赵速海 为了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今年起,徐汇区在以往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机关干部双月学法日制度,组织开展百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百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比。今年9月,徐汇区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将《物权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公务员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公务员双休日实用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资深法官和律师以及公安民警、工商分局的干部为公务员们进行法制培训,得到了全区公务员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顾芸)
区县快递 FALUJIEDU ——闵行区吴泾镇“法律进工地”活动有声有色有成效 嘉定区法宣办、区综治办、区地区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和区司法局日前联合在外冈镇成人学校召开全区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推进会。副区长邵林初出席大会并讲话;市司法局法宣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区司法局局长吴建军宣读了命名区13个法制教育基地的决定,并举行了区法制教育基地命名揭牌和授牌仪式。 会上,外冈镇、马陆镇、嘉定镇街道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角度,交流了各自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这3家单位在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各具特色。外冈镇自2003年以来,结合本镇实际,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创造性地采取“培训、考试、发证”的方法,强调“三个到位”,做到“三个落实”,处理好“三个关系”,取得了很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在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方面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马陆镇以永盛公寓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为中心,融管理、教育、服务为一体,创环境、造氛围、强意识,将法制教育和管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相结合,注重了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意识的日常养成;嘉定镇街道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针对梅园路等饮食服务行业有大量进城务工人员从业的特点,采用讲座、参观、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形式对他们定期集中进行法制教育,自开展教育以来,参加集中教育的对象无一人违法犯罪,营造了良好的地区平安环境。 邵林初就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强调要坚持“三个创新”,即:要坚持理念创新,完善法制教育工作机制;要坚持载体创新,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要坚持服务创新,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平安嘉定”的建设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区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各街、镇党委政法委员,各派出所所长、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各街镇法宣办主任、综治办主任、人口办主任、成人学校校长等共1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还检查了外冈镇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法制教育的有关台账,观摩了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第28期培训班教学和第27期培训班考试等情况。
嘉定区司法局法宣科王为农 ——上海市邮政公司开展庆祝第38届“世界邮政日”系列活动 “你听说了吗,今天下午老港镇的青少年模拟人民调解庭在我们学校首次开庭了。”,“什么是模拟人民调解庭呀?好新鲜的名词呀!”…… 10月22日下午,在老港中学的校园里,学生们不时议论着在高一(4)班班会课上发生的那一幕。原来当天下午2时30分,在老港镇司法所的精心组织下,设立在老港中学内的老港镇青少年模拟人民调解庭,根据改编的发生在校园学生中常见的民事伤害纠纷案例,遵照人民调解庭式化的程序进行了一场模拟调解全过程的演练。在首次开庭中,老港镇司法所所长蒋明辉担任人民调解员,学生们自己扮演申请人、被申请人,镇司法所的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坐在他们身旁以他们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指导学生们完成庭审中的举证、答辩等。开庭过程中,原本抽象、枯燥的法律知识,以极其生动灵活的形式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与单纯的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讲解法律知识相比,整场精彩的演练,让现场的学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在今后青少年模拟人民调解庭调解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正式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据了解,在老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该镇日前分别在老港中学初、高中设立了两个模拟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庭的成员由各个年级的学生组成,即由学生来调解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这也是老港镇不断探索丰富创新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努力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从小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为首要目标,通过法律思想的渗透,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保证顺利实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老港镇各学校都组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体系,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制度。今年初,老港镇司法所积极主动地谋划老港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别走访了老港中学、老港中心小学,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部分老师和家长的意见,并根据各学校的教学安排,科学合理地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有选择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过程中,积极探索适合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根据目前老港镇普法资源的实际情况和在校学生中不同年龄层次学生的认知水平,努力使普法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贯穿于学生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积极营造校园学习生活中学法用法的氛围,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正常化和规范化。 老港镇司法所所长蒋明辉向笔者介绍说,“法律进学校”工作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港镇司法所在积极谋划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入到依法治校工作体系,并主动与校方建立了工作联络制度,始终保持着紧密协作的关系。如老港镇司法所组织在中小学校举办法律学习辅导讲座、开办法律咨询信箱、在校园网上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发放《与法同行》宣传资料、安排青少年学生代表前往区人民法院旁听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和举行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演习等活动。 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一是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老港镇各学校通过岗前培训、在职进修等形式,加大了对法制课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使全体教师在教书育人、依法办事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二是要完善学生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的建设。老港镇各学校注意培养和选拔一批掌握一定法律知识和具有宣讲能力的学生,组成法制宣传骨干队伍,让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加强青少年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3月12日,老港镇召开“法律进学校”启动仪式。仪式上,成立了一支由学校四、五、六、七、八年级德育老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通过这支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加大了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营造了各学校校园的学法氛围。 在采访中,老港镇党委政法委员、镇普法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拥军告诉笔者,老港镇还准备建立一支社会志愿者队伍,聘请老教师、老干部和已退休的政法工作者等政治、法律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充分整合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资源。同时,老港镇还加强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设,镇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彻底清理并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努力开创依法治校工作的新局面。 半年多来,老港镇各学校在以不影响学生学业,不增加学校额外负担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丰富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如在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前后,利用班会开展基础法律知识讲座。在学生学习任务相对比较轻的时间段,选择开展一些相对需要花时间记忆、理解的活动,来增强和巩固学习成效。老港中学还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及认知水平,根据法制教育教材,将法制教育内容分解到各年级、各学期,做到年年有主题,月月有目标,实现教育内容的序列化。对学生主要进行法律常识、民主法制观念、防毒禁毒、国家安全等教育。坚持每学期开设法制教育课;举办首届“希望杯”法律知识竞赛;在各年级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发出遵纪守法倡议书等活动;在各班级成立校园安全小组,举办各班安全委员培训班,并制定了《老港中学班级安全条例》;邀请镇司法、综治和派出所等部门来学校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辅导;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橱窗、板报和图片等载体进行法制宣传,使法制教育工作有声有色、生动活泼,使学生置身校园,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法”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推进老港镇“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深入开展,7月25日,老港镇在老港中学召开了“法律进学校”工作座谈会。镇综治办、镇司法所有关人员,老港中小学德育老师、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在会上,学生家长表示,合理安排学生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没有影响学生的学习成绩,还发现自己孩子的法律意识有了提高,知识面也拓宽了;学生代表提出,希望学校能多开展一些法治实践活动,通过法治实践活动,可以提高自己遵纪守法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采访的最后,胡拥军意味深长地说,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更是家乡的未来和希望,关注青少年,就是关注祖国的未来、关注家乡的未来。认真做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家庭幸福美满,让我们的社会长治久安、和谐发展……
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努力提高广大 师生的法律素质/静安区法宣办 以人为本抓发展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宝山区罗店镇天平村积极创建“全国 民主法治示范村”/王彦华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法宣教育先行一步/杨华 建立法治化城区评估体系 ——杨浦区司法局委托专业部门对法治化 城区建设工作开展评估/段晓蓉
21· 徐汇区:将法制内容纳入 全区公务员双休日实用 能力培训范围 本刊记者李放鸣 区县快递 QUXIANKUAIDI 10月11日上午,奉贤区“海港杯”法制故事征文大赛颁奖大会暨2007年度第二轮法制故事巡回宣讲首场演出在海港开发区举行。会上,宣读了法制故事征文大赛获奖名单、给青村镇李宝庆等10名获奖者颁发了证书和奖金。故事员们在会上宣讲了《王阿昌三挡小车》、《谁害了他》、《巧施妙计抓小偷》、《身份证上跌跟斗》、《义务调解员》等精彩的法制故事,拉开了2007年度第二轮法制故事巡回宣讲的序幕。此后,故事员60人次又深入全区基层连续进行了10场宣讲,1500多名干部群众在一个个声情并茂的小故事中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叶敏)
QUXIANKUAIDI 关注社会民生构建和谐浦东 奉贤区:举行“海港杯”法制故事征文大赛颁奖大会和法制故事巡回宣讲活动 ——普陀区提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0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开发以及农民动迁房的大量建设,5万多名各地来沪建设者相继涌入闵行区吴泾镇。切实维护来沪建设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吴泾一方平安,就成了吴泾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为此,吴泾镇紧密结合“法律进工地”活动,创新形式和手段,在内容上,贴近来沪建设者的需求、贴近学法的需要、贴近工地的实际;在措施上,落实了与工地负责人签订“普法协议”、配备了法制宣传人员、建立了法律服务“热线”,从而使“法律进工地”活动有声有色有成效。
贴近来沪建设者的需求,签订“普法协议” 2006年以来,随着英特尔、微软等国际著名公司纷纷入驻上海紫竹科学园区,1000多名来沪建设者在园区施工和生活。他们因为籍贯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或劳资矛盾等原因,经常发生各类矛盾纠纷,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化解,逐步出现激化现象,拨打“110”电话成了家常便饭。 针对这一情况,镇法宣办和镇司法所主动地通过上海紫竹科学园区与青海地矿公司、江都建设欧姆龙公司等工地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和沟通,表达了进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提供法律服务的意愿,受到了工地管理者的欢迎。镇法宣办、司法所与青海地矿公司、江都建设欧姆龙等公司签订了《“五五”普法进工地,为新上海人服务协议书》。
贴近学法需要,向来沪建设者宣传法律知识 镇法宣办和镇司法所根据协议,每月在工地建设的空隙,按照来沪建设者的需求,由镇法宣干部和地区的法律工作者轮流到工地开展“五五”普法和法律服务,并聘请律师举办“以案释法”法制讲座,通过深入浅出和生动形象的法律知识的讲授,增强了来沪建设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某工地25位来沪建设者在承包工程项目中,由于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要求而被扣去部分劳务费。当事双方都没有在劳务费的问题上说服对方,加上又都不够冷静,导致了矛盾的逐步升级,以致于发生了打斗。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连夜将双方当事人请到所里,和风细雨地向他们宣传了《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经过几个小时的艰苦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就劳务费、工伤费、加班费、医药费等共5万余元的协议达成了一致。通过这件事,不少来沪建设者和包工头进一步明确了学法、用法和守法的重要性。
贴近工地实际,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紧密结合 镇法宣办和镇司法所认真履行协议,多次深入美施威尔(上海)有限公司晟碟半导体项目、青海地矿公司、江都建设欧姆龙公司、虹梅新苑“南通四建”、伍玲酒楼等工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累计送去《生活中的法》、《法制宣传手册》、《法苑》、《上海劳动保障》等图书刊物700多本(册)、法制宣传资料2000多份,受到工地负责人和来沪建设者的广泛欢迎。 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使工地来沪建设者能及时得到法律服务,镇法宣办和镇司法所在工地黑板报和工地通讯录上公布了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的电话和法宣专职干部的手机号码,以起到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一方稳定的作用。不久前的一天晚上,园区内某工地刘某因为多次向欠债人催讨未果,于是准备与之“拼个鱼死网破,大不了大家过不好日子”。但他想起不久前接受过的法制教育,于是就悄悄地拨打了求助电话,问“把对方打成重伤会判几年”。接到电话后,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边耐心地劝解他保持冷静,一边派人赶到工地,找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终于使趋于激化的纠纷得到了化解。
闵行区吴泾镇司法所冯联清 为了方便社区居民办理法律援助事务,扩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日前,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制作了74块法律援助联系牌,主题是“法律与我零距离,热心服务诚意为民”。联系牌上印有: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公民可以按照《法律援助条例》、《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规定,获得法律咨询、代书、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文字和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电话。(陈越骏)
静安区:在5个街道74个 居委会挂上法律援助联系牌 9月29日,虹口区在外滩中信城建筑工地举行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活动仪式,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区劳动保障局、团区委、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总工会以及区人口计生委等主办单位的领导出席了活动仪式。活动的主办单位向与会人员发放了法制书籍和法制扑克牌。20名项目经理代表全区建筑单位领取了《农民工手册》、《安全生产常识手册》、《来沪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读本》、《安全生产案例》等法制书籍,10位农民工代表接受了包含法制教育内容的法制扑克牌。 区法宣办领导对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目的性,二是要有针对性,三是要有多样性。(刘国平)
虹口区:开展“农民工 法制宣传教育”大型 现场推进活动 为迎接“特奥会”和党的“十七大”的召开,根据公安部关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交通指挥手势操要求,为加强民警警容警姿训练,进一步提升交警队伍的精神风貌和执勤形象,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于9月25日上午在恒隆广场组织开展了“迎特奥盛会,展交警风采——9·25交通安全宣传日暨新修订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展示活动。在活动仪式上,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举行了“新修订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展示”活动,随后交通协管员、志愿者、威海路幼儿园的小朋友也都各自进行了手势操演练。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左天福、静安公安分局副局长沈伟忠等有关领导一同参观了展示活动。(王根根)
静安区:举行新修订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展示活动 日前,崇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商局、县工业园区等部门联合举办了《物权法》和《税法》的法制培训班。全县200多家注册在崇明、经营在上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辅导培训。培训班上还向与会者赠送了《物权法》和《税法》的相关资料。辅导老师就《物权法》和《税法》的作用、意义以及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内容,用典型案例,结合当前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全面阐述。(宋国昌)
崇明县:举办企业 经管人员法制培训班 WEIBANSHICHUANG 10月9日清晨6时许,来自本市区县、街道(镇)、行业、企事业单位的32支老年长跑队的400多名长跑爱好者进行了庆祝第38届“世界邮政日”长跑活动,宣传“世界邮政网,网络连天下”的主题。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副秘书长顾寇凤,市老体协长跑委员会主任施孝方、副主任胡正泰等出席。在活动仪式上,市邮政公司副总经理杨文新发表讲话,宣布2007年第38届“世界邮政日”暨“全民健身迎奥运”老年长跑活动正式开始并鸣响了发令枪,他们的身影为庆祝“世界邮政日”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10月9日上午9时,上海邮政庆祝第38届“世界邮政日”宣传咨询活动在上海邮政大楼门前举行。市邮政公司业务部门和相关专业局的服务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用户发放《中国邮政报》、《上海邮政报》“世界邮政日”特刊和市邮政公司印制的业务宣传资料。活动现场,集邮爱好者排队加盖“世界邮政日”纪念邮戳。当天上午,各区县邮政局、中心局等分别在人流集中的商业区、广场、车站、居民聚集地等设分会场,开展邮政业务咨询、受理服务,体现邮政爱民、便民、利民、为民的理念。 与此同时,上海邮政博物馆中庭内彩旗飘扬,欢庆的铜管曲在空中回荡,一派喜气洋洋。为庆祝第38届“世界邮政日”暨市邮政公司首届员工运动会闭幕仪式,一台由邮政人演唱的中外艺术歌曲演唱会正在这里隆重举行。市邮政公司首届员工运动会以“全员健身强体,共建和谐邮政”为主题,从4月中旬开幕,历时6个月,共进行了跳长绳、拔河、健身操、羽毛球、乒乓球、太极拳、游泳等8个大项、26个小项的比赛。全公司有42个单位、306支参赛队的4478名员工参加了各项比赛。经过激烈的角逐,共有230个团体和个人获得了名次,其中有10人破了历届运动会的纪录。 市邮政公司首届员工运动会的闭幕仪式由公司副总经理臧国权主持;副总经理杨文新受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观锠的委托,代表市邮政公司,向参加今天活动的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节日的问候;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沈华宣读了在公司首届员工运动会上邮区中心局等12个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和闵行区邮政局等16个单位荣获组织奖的名单;市劳模林波涛、吕国羊和全国邮政系统先进个人潘艾芳、曹雯分别为这些获奖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市邮政公司高级资深经理陆卫亚、资深经理戴明光和团委副书记孙波以及公司各单位党政工团领导、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生产者、一线员工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机关处室负责人和长期关心支持邮政发展的社会监督员、用户代表共500余人出席了闭幕式。 在闭幕式上,一台中外艺术歌曲演唱会令观众大饱耳福。上海邮政合唱团以娴熟的技艺,时而混声、时而男声、时而女声、时而独唱、时而合唱,演绎了十几首中外艺术歌曲。在近一个多小时的演出中高潮迭起,掌声不断,演出在《同一首歌》的合唱中胜利结束。 10月9日下午2时,市邮政公司还组织全体员工观摩电影《香巴拉信使》。影片中一个人、一匹马、一条山路、一堆火、一碗酒、一个邮包,讲述了邮政人的真实故事,可歌可泣、感人至深、令人敬仰。 委办视窗 法律解读 《上海邮政报》记者尤轩 WEIBANSHICHUANG 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宪法,团市委副书记李跃旗,市综治办副主任、市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主任蔡忠和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交警总队、监管处以及团市委权益部、团区委、市公安局团委的领导,日前在静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杰英的陪同下,前往静安区爱国学校,就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江宪法、李跃旗一行在学校现场查看了由静安区公安分局团委、石门二路派出所和校方共同开展的“法制宣传周”的活动情况,还先后参观了法律咨询台、学校“小小法制队”与“护校队”队员举行的法制宣传活动、交警为学生进行的新手势操讲解和以“自我控制、自我防范、自我维权”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在法制讲座的课堂上,江宪法还饶有兴致地为学生们现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随后,江宪法、李跃旗一行又来到了静安区公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参加现场座谈会。会上,静安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看守所和石门二路派出所的领导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情况;石门二路派出所团支部“护校队”的青年民警代表发了言;静安区公安分局举行了各派出所“护校队”的授牌仪式;赵杰英介绍了静安区公安分局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整体情况。最后,李跃旗和江宪法分别作了讲话,在充分肯定静安区公安分局青少年维权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静安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王根根 为进一步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和生活,广泛开展“手拉手”活动,市教委法宣办制定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计划。 作为该计划的活动项目之一,市教委法宣办在今年暑假期间,与上海戏剧学院团委、上戏网络资源课程中心、《音乐世界》杂志社、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共同举办了“玩偶之家——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艺术教育培训班”。15名有艺术特长的外来务工者子女参加了课程培训。培训期间,由市教委机关志愿者、上戏艺术文化志愿者,以及特邀参加活动的知名主持人沈婷、海燕,为孩子们进行注意力、想象力等多方面的训练。在培训班的结业典礼仪式上,市教委法宣办向参加艺术教育培训的每个孩子赠送了法制宣传等书籍,并共同进行了舞台表演、联欢,以此向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寄予祝福和期望。 继“玩偶之家——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艺术教育培训班”之后,市教委法宣办结合正在开展的“法律进学校”工作,日前在“东方绿舟”组织了闵行区北桥初级中学的农民工子女学生国防教育一日游活动。 上午9点,活动的欢迎仪式在乒乓馆举行。“东方绿舟”团委书记朱芸主持并代表“东方绿舟”致欢迎词。市教委法宣办、市教委机关团委和市法宣办领导出席了活动并讲话。他们在讲话中希望通过今天的国防教育,使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公民观念、国防观念和安全观念,进一步将个人的进步融入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中去。并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中小学校从“五五”普法的高度,努力通过“法律进学校”、“法律进社区”活动,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最后,北桥中学副校长陈兵代表全体师生对市教委法宣办、市教委机关团委和“东方绿舟”组织承办本次活动表示了感谢。 作为本次活动的原定特邀嘉宾——著名藏族歌手蒲巴甲,由于当天正在北京筹备中秋文艺演出而不能前来,但他仍打电话到活动现场,通过扩音设备向北桥中学的农民工子女送上了自己的祝福。 欢迎仪式后,孩子们在“东方绿舟”团委副书记佳杰的带领下,接受了野外素质拓展训练,参观了最新引进的军事潜艇,在航空母舰上游览了军事设备展览馆,进行了军事射击训练,观赏了国防教育4D电影,最后参观了国家安全馆。
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 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 上海市教委法宣办陆海佳 “五大基石”夯实 中国民主法治之路 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发表的公报,2007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为“每个人拥有获得足够食物的权利”。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我国人多地少,解决粮食问题、满足军需民食,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粮食还可以转化为化工、医药、橡胶、纺织和酿造调味品等,是工业等行业重要的基础性原料。粮食关系国计民生。节约粮食意义重大,节约粮食就是节约土地、节约水资源、节约能源。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粮食局有关节粮、节能和粮食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结合2007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探讨本市粮食行业爱粮节粮工作的新思路,促进本市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和节能工作,推进上海加快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目标,市粮食局于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期间召开了2007年本市节粮工作座谈会。市、区县粮食局(署)、粮食企业、粮油行业协会和有关社区(街道)负责人等出席了会议。 会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就节粮、节能和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做了交流发言。上海粮油行业协会向全市粮食企事业单位发起了节粮节能的倡议,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响应单位举行了《倡议书》的签字仪式,为促进上海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充分认识节约粮食的重要意义。第一、要着力推进节粮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粮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爱粮节粮的良好氛围。第二、要着力推进粮食行业的节能工作,积极推广节能的先进经验、方法、技术和措施。具体来说是要抓好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的节粮工作,不断完善节粮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粮食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粮节能工作新格局。第三、要着力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建立健全从粮食收购、入库、保管、出库、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粮食质量监管网络,把本市粮食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以人为本抓发展 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上海市粮食局政策法规处郑亚娟 27· ——浦东新区区长网上办公会热议“法律进社区” 依法治国——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周年座谈会 发言摘编/信春鹰曹康泰张苏军 让法治阳光普照中国/《人民日报》评论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和增强本市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本市10个涉农区县的公安交警支队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关于开展“东方讲坛”——“交警宣讲进千村”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东方讲坛”——“交警宣讲进农村”千村行动宣传活动,至今共开展了千余场宣讲活动,受益群众十万余人,取得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
一、有关部门齐配合,宣讲措施有落实。 本市10个涉农区县的公安交警支队纷纷联合区县的文明办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东方讲坛”——“交警宣讲进千村”活动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和布署,并在各村逐步建立起村级交通安全组织,培训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和联络员,将宣传工作的警力落实到各个交警中队所管辖的每个村,并将其作为宣传民警的责任村,让所有民警重视、支持和配合宣传民警开展工作。
二、宣讲课题落实处,宣传教育显实效。 为了将宣传讲座真正办出实效,使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及法律法规宣传更具有针对性,本市10个涉农区县的公安交警支队精心策划,积极争取区县文明办、教育局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组织支队宣讲团的成员,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条例、车辆安全管理和预防事故措施、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交通安全常识和文明行路理念等8大方面的宣讲主题,针对社区老年人,大、中、小、幼不同年龄的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听众的特点,明确宣传讲座的选题方向,尽最大努力使讲座贴近各类听众,使农村群众对交通法规常识和事故防范知识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三、宣传形式多样化,调动群众积极性。 针对农村老年人群体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和进城务工人员接受新生事物能力较差等特点,开展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宣讲教育。例如,奉贤公安交警支队“百村行动”宣传小分队携带自备的手提电脑、投影仪、屏幕、DVD播放机等设备,走进青村、奉城、南桥等村镇的文化中心,向当地的老人、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讲解如何在路口信号灯指挥下安全过马路、人行横道线的具体涵义等。金山、宝山、松江等区公安交警支队的宣传小分队结合宣讲实际,采取互动形式,在宣讲中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有奖问答的形式,向参与问答的村民赠送小礼品,既调动了群众的听课积极性,又活跃了现场气氛,丰富了宣讲形式。
委办视窗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宣传处宓晓君 今年以来,上海海关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内控机制和制度为抓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大力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推动了防治腐败和纠风工作的进展。 一、抓好“四项教育”,构筑思想防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日常教育,下好“毛毛雨”。除开展全关性的廉政教育活动外,各业务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利用周例会的时间,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二是抓好专项教育,下好“人工雨”。认真开展“海关人员6项禁令”、“争做忠诚国门卫士”和“党员教育月”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三是抓好警示教育,下好“雷阵雨”。结合剖析“0104”案件,组织学习警示案例、收看廉政电教片、上廉政课等;四是抓好重点时期教育,下好“及时雨”。抓住“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把好廉政关 二、强化“四种意识”,落实廉政制度。一是强化“领导”意识,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层级管理”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三是强化“内控”意识,加强监督制约。扎实推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理顺科室职能和岗位职责,制定业务操作规范,建立单证复核制度和督察审计制度,把工作效率、审批合理性和加班时段工作列入复核和审计的重点,加强日常复核和定期审计;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促进高效廉洁。向社会做出服务承诺、守法承诺和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调动“四支力量”,构筑监督网络。一是注重发挥“廉内助”的作用,让海关员工家庭助廉。深入开展“廉内助工程”建设活动,成立专门班子,建立学习教育、走访调查、海关与员工家庭互动和评比总结表彰等四项制度,通过开展政策宣讲、谈心、知识问答和廉政主题书画展等多项活动,实现海关与员工家属的互动,拓展海关廉政教育和监督制约的空间;二是注重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以身边人员护廉。定期组织各单位“兼职监察员”对廉政规定、警示案件进行学习讲评。同时明确“兼职监察员”的权力和职责;三是注重发挥“行评代表”的作用,靠社会力量督廉。通过组织学习、发送信息和文件抄送等渠道,把出台的廉政政策、法规及时向党风廉政监督员和行风评议代表进行宣传;四是注重发挥“管理相对人”的作用,请工作对象促廉。把廉政规定作为关贸联席会、政策宣讲会和企业代表座谈会上必宣必讲的内容。海关领导不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听取企业对海关人员遵守作风纪律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四、抓住“四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廉洁奉公等四个方面,结合“抓好行为规范、提高服务质量”行风建设的主题活动,一是在制度“实用”上下功夫,制定了三项标准,并认真听取工作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在制度“管用”上下功夫。针对上班时间议股、论股、炒股等苗头性问题,细化制度,进一步规范关员岗位行为规范;三是在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上海海关法规处展国红 委办视窗 为了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精神,更好地落实中央、市委及市社会工作党委关于加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精神,做好市社会工作党委归口管理单位的法宣工作,市社会工作党委于9月18日、19日举办了归口管理单位党群干部培训班,来自归口单位党务、法宣等岗位的40余人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班本着帮助各归口管理单位党群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提高党务工作实务能力的目的,邀请了来自市总工会、市党建研究会、团市委和市法宣办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精心安排了“如何做好‘两新’组织法宣工作”等5个专题辅导报告。领导和专家深入浅出的辅导讲座,深受培训班学员们的欢迎。(谢琪红)
市社会工作党委:举办 归口管理单位党群干部 培训班 把握现在着眼未来 (2007年9月15日一10月15日) 普法依法治理动态 25· 区县快递 48· 近日,市水务局组织两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反垄断法》。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嘉毅出席了学习会,全系统两级中心组成员近100人参加了学习。 本次学习采用以课带训的方式,对《反垄断法》立法的意义、精神和条文重点进行了讲解,结合上海水务系统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等行业特性,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和解读,使市水务局两级中心组成员对《反垄断法》有了一个初浅的认识,了解了该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应当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欧阳田军)
(上接第37页) 8· 市水务局:组织两级 中心组学习《反垄断法》
案例
2004年6月7日,原告王政与被告华茂公司的销售代理商华鹏公司签订了购买被告8号独立别墅的协议,约定原告在协议签订之日支付协议款30万元,房屋暂测面积为347平方米,单位价格以公开发售价目表为准(后华鹏公司销售经理在该协议书上添加了单价6200元/平方米)。购买协议同时约定,原告在接到被告通知后三日内给予回复,如认购,则协议款转为房款,并在三日内签订预售合同;如原告放弃,则被告将协议款无息退还原告。 2004年6月14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现金30万元。2004年8月24日,被告华茂公司及华鹏公司联合向原告发出“关于变更住宅VIP协议主体的通知”,声明华鹏公司与被告间的代理销售合同终止及原华鹏公司签订的协议主体变更为被告并继续有效。当原告与被告协商签订预售合同时,被告发现在与华鹏公司工作交接时出现疏忽,原告所订房屋已于2004年8月13日卖与他人。因无法就诉争房屋签订预售合同,对赔偿问题又未能协商一致,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协议,与原告签订正式房屋预售合同;否则,被告应双倍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30万元房屋定金。
析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双方所签协议的性质及30万元协议款的性质。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协议内容来看,该协议虽约定了面积、幢号和价格(确切地说,在价格上尚不能视为双方达成了合意),且签订协议时销售方也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但尚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故该“协议”的性质应为商品房认购书,而非商品房买卖合同;对30万元“协议款”可否认定为定金,从形式上分析,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必须明确约定,而本案“协议”中只是约定为“协议款”,在收条上为“现金”,并无定金的约定。从内容上分析,“协议”中对该30万元的约定内容也不符合定金的性质,故该30万元不能按照定金的性质处理。 综上所述,虽然未能签订预售合同的过错属于被告,但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返还30万元并赔偿差价损失的请求缺乏相应证据,只能请求被告返还3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损失。由于诉争房屋已为善意第三人取得,故原告要求被告与其就该房屋签订预售合同已无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协议款人民币30万元,并赔偿原告相应的利息损失,对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则不予支持。
答疑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商品房认购书不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并不具备购房合同的全部内容,两者之间系预约与本约的关系。根据民法理论,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内容合同的合同,将来应订立的合同称为本约。预约合同最突出的特征在于,它约定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合同而谈判的义务,约定的是当事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而不是对行为结果的直接确认。具体到认购书中,商品房认购书的目的在于确定双方去洽谈购房合同的义务,购房合同则是对购房行为的直接确认。也就是说,商品房认购书约定的是双方在约定的将来时间洽谈的义务,只要双方到期前来洽谈,并对认购书约定的条款都同意作为购房合同的条款,并且没有恶意不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就已经正确地履行了商品房认购书约定的义务。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准买受人,均不能根据商品房认购书强制要求对方与自己签订购房合同。本案中,该协议中内容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因此,该协议应视为商品房认购书,原告无权要求被告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至于30万元协议款的性质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如果双方对款项性质未作明确约定,则不能当然推定款项就是定金。如果没有约定定金字样而想认定款项的性质为定金,则必须通过约定的内容来体现。本案中,原告交付的30万元协议款并非定金,而是订金。这两者虽只是一字之别,但产生的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
提示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商品房预售日益普遍。由于商品房预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预售双方往往会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之前预先订立一个商品房预售认购书,初步约定预售交易条件。认购书广泛存在于商品房销售的过程中,由于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和对双方权利义务不甚清晰的界定,由认购书及其中定金问题所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因此,准确界定所签协议是商品房认购书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交付的协议款是订金抑或定金至关重要。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协议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不具备房屋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销售方有权没收购房者定金;若销售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销售商双倍返还定金。而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转下页) (接上页) 领导论法 LINDAOLUNFA 9月15日,虹口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在辖区开展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9月15日,嘉定区在区委党校举行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培训班结业典礼。 9月15日,闵行区法宣办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讨会。 9月15日,杨浦区劳动保障局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250余人参加了听讲。 9月15日,长宁区新华路街道举办《物权法》讲座,230余人参加了听讲。 9月15日,徐汇区湖南路街道举行第7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咨询活动。 9月15日,普陀区与市电力公司联合举办“9·15”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日活动。 9月15日,宝山区法宣办和友谊路街道联合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 9月15日,浦东新区洋泾社区企业家联谊会举办《劳动合同法》论坛,80余个会员单位参与学习和讨论。 9月16日,公安部交管局督导组到徐汇区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的集中整治工作。 9月16日,闸北区规划局在辖区开展《测绘法》宣传咨询活动。 9月16日,奉贤区庄行镇在辖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9月16日,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对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举办心理健康讲座。 9月16日、17日,宝山区举办新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制培训班,8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9月17日,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梅一行到外高桥、三林和张江功能区视察并检查实施《环境评价法》的情况。 9月17日,闵行区华漕镇在辖区施工工地举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 9月17日,南汇区万祥镇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测试。 9月17日,杨浦区市容环卫局举办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 9月17日,徐汇区法宣办、区工商分局和区工商协会联合召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研讨会。 9月17日,闸北区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9月17日至19日,由金山区法宣办牵头,组织考核组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云耕一行到长宁区调研视察,长宁区委书记薛潮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雅琴陪同视察。 9月18日,浦东新区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劳动合同法》讲座,250余人参加了听讲。 9月18日,卢湾区消保委召开一届四次全体会议,副区长尚玉英出席并讲话。 9月18日,闵行区吴泾镇在辖区开展《档案法》集中宣传活动。 9月18日,南汇区经委对60余名基层单位领导和机关干部进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考试。 9月18日,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举办《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班,90名居委干部参加了培训。 9月18日,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举办“《物权法》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法制讲座,街道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参加了听讲。 9月18日、19日,市社会工作党委举办归口管理单位党群干部培训班,40余名党务、法宣岗位的干部参加了培训。 9月19日,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常务副市长冯国勤一行在黄浦区委书记钱景林、区长王文涛的陪同下,检查了生产和信访等工作。 9月19日,普陀区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区委副书记、区长蔡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9日,长宁区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9月19日,闵行区马桥镇举办“用民主法治助推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民主法治村(小区)”创建工作专项研讨会。 9月19日,南汇区工商分局组织干部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9月19日,上海交通大学举办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培训班及案例分析互动解答,全校计生干部和部分女教职员工参加了培训。 9月19日,市输变电超高压公司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报告会。 9月19日,黄浦区小东门街道国防教育网站正式开通。 9月19日,宝山区国资委召开归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9月19日,浦东新区高东镇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 9月20日,长宁区新泾镇举办《国防法》讲座,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王惠宁和100多名机关干部参加了听讲。 9月20日,虹口区欧阳路街道举办“邻里纠纷引起的民事损害赔偿”法制讲座。 9月20日,南汇区建交委举办法制培训班,200余名党政负责干部和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9月20日,徐汇区田林新村街道召开“法律进社区”工作座谈会。 9月20日,普陀区工商分局召开视频会议,开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专题培训。 9月20日,宝山区吴淞路街道举办“两新”组织《劳动合同法》培训班,100多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9月20日,浦东新区张江镇举办《物权法》讲座,120余人参加了听讲。 9月20日,静安区曹家渡街道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 9月20日至21日,崇明县依法治县办和县工商分局联合举办了《物权法》和《税收征管法》辅导讲座,200余家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听讲。 9月21日,长宁区召开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区委书记薛潮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1日,普陀区召开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区委书记周国雄和区长蔡志强参加会议并讲话。 9月21日,黄浦区委副书记肖堃涛主持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区60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取了国防大学战略部主任金一南作的“《国防法》与国防安全”辅导报告。 9月21日,长宁区监察委和区人事局等部门联合举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300余名科级公务员参加了听讲。 9月21日,卢湾区在淮海公园举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咨询活动。 9月21日,南汇区祝桥镇举办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知识讲座,150余人参加了听讲。 9月21日,闸北区北站街道举办《物权法》培训班,80余名社区干部参加了培训。 9月21日,奉贤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召开14个镇及开发区的食品安全专管员负责人会议,部署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月21日,黄浦区劳动保障局在辖区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咨询活动。 9月21日,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举办“迎特奥,提高法律素质,做可爱的上海人”法制讲座。 9月22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律保护中心联合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合适未成年人参与制度”经验交流与发展研讨会。 9月22日,徐汇区“法律进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公务员双休日法制讲座,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主讲的《物权法》。 9月22日,虹口区曲阳路街道举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9月23日,市教委法宣办和机关团委、东方绿舟团委联合开展农民工子女国防教育一日游活动。 9月23日,闸北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对辖区150余名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的培训。 9月23日,长宁区程家桥街道开展“创建法治小区,推进‘五五’普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9月23日,宝山区法宣办和区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第9届家庭法制宣传周活动,2200多人次参加。 9月23日,浦东新区曹路镇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143人参加了听讲。 9月24日,徐汇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召开“警民联调”工作推进会,副区长谢坚钢出席会议。 9月24日,浦东新区举办第33次区长网上办公会,副区长万大宁就“法律进社区”课题与网民互动交流。 9月24日,杨浦区档案局对国有改制企业进行档案管理执法检查。 9月24日,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曹杨新村街道举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9月24日,宝山区法宣办和罗泾镇联合举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9月24日至27日,奉贤区四团镇举办《红十字会法》讲座,150余人参加了听讲。 9月25日,宝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秋余主持第五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常务委员24人出席了会议。 9月25日,卢湾区举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文艺演出,区四套班子成员及1200名党员观看了演出。 9月25日,黄浦区副区长方日东率队到半淞园路街道检查“群租”整治工作。 9月25日,徐汇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港汇广场开展“9·25”交通安全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 9月25日,南汇区祝桥镇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暨法制文艺汇演,全镇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村(居)委会干部参加并观看了演出。 9月25日,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举办“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班,辖区82名农民工参加了培训。 9月25日,普陀区甘泉路街道开展“夏季纠纷防激化”黑板报展评活动。 9月26日,嘉定区在外岗镇召开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推进会,副区长、区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邵林初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6日,闸北区四套班子领导分赴各基层单位检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 9月26日,黄浦区法宣办召开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暨区法制讲师团颁证仪式和《劳动合同法》专题报告会。 9月26日,金山区法宣办召开区各委办局法宣联络员例会,交流布置工作。 9月26日,宝山区法宣办与吴淞路街道举行专场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千余名社区居民观看了演出。 9月26日,虹口区财政局、税务分局和提篮桥街道联合举办“航运业务和财税法规”专题培训班,120名企业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9月26日,长宁区程家桥街道举行“百日三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9月26日,普陀区桃浦镇总工会与金环工业园区联合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 9月26日,浦东新区唐镇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9月26日、27日,奉贤区南桥镇开展无证照食品加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9月27日,南汇区惠南镇举行“关爱残疾人,迎接特奥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9月27日,长宁区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培训班,300余名非公企业的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 9月27日,南汇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12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9月27日,徐汇区龙华路街道举行第2届“法律进社区”百万家庭学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活动。 9月27日,闸北区工商分局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158人参加了培训。 9月27日,奉贤区海港开发区举行农村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暨法制宣传进社区文艺演出活动。 9月27日,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该镇组建了8支代表队参加了竞赛。 9月28日,普陀区召开整治“群租”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顾顺祥,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韩力鸣和副区长符祖鸣、高德彪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9月28日,黄浦区人才协会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和实务培训班,160余名会员单位的有关干部参加了听讲并接受了培训。 9月28日,浦东新区总工会举行《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决赛活动。 9月28日,徐汇区田林新村街道在社区法制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讲授法律知识。 9月29日,虹口区法宣办举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仪式。 9月29日,杨浦区在辖区开展“诚信兴商”承诺活动。 9月29日,徐汇区房地资源局召开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9月29日,奉贤区奉城镇召开“法律进社区”推进会。 9月29日,普陀区工商分局召开商品交易市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9月30日,普陀区800余名公务员参加了升国旗仪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8周年。区委书记周国雄出席并讲话。出席升国旗仪式的区领导还有蔡志强、叶维华、顾顺祥、夏斯德、祝学军、胡佩艳、韩力鸣和左燕等。 9月30日,黄浦区区长王文涛、副区长沈晓初率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建委、区消防部门和区质量技监局的负责人,在辖区和地铁10号线豫园站施工工地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10月8日,杨浦区平凉路街道举办进城务工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10月9日,浦东新区召开基层信访代理暨社会稳定工作例会,区委副书记张国洪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俭主持了会议。 10月9日,徐汇区四套班子领导前往市档案馆参观“为民务实清廉——上海市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档案图片展”。 10月9日,奉贤区南桥镇在富康居委社区举办法制讲座。 10月9日、10日,崇明县依法治县办分片召开县委办局系统法宣联络员会议,交流部署法律“六进”工作。 10月10日,本市与杨浦区联合举办2007年上海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现场推进会。团市委副书记陈凯主持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侯其彬、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和市劳动保障局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王雅楠在会上讲话。 10月10日,徐汇区龙华路街道举行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10月10日,奉贤区金汇镇举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讲座,60余人参加了听讲。 10月10日,浦东新区合庆镇举办《物权法》讲座,100多人参加了听讲。 10月10日、11日,宝山区举办村民主理财业务培训班,43人参加了培训。 10月11日,奉贤区海港开发区举行“海港杯”法制故事征文大赛颁奖大会暨2007年度第二轮法制故事宣讲首场演出,130余人参加会议并观看了演出。 10月11日,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70余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听讲。 10月11日,松江区劳动保障局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200余人参加了听讲。 10月12日,闸北区举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10月12日,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在辖区开展廉政文化“三进”专场文艺演出活动。 10月12日,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在静安区业余大学举办《物权法》讲座,40多名老年人参加了听讲。 10月13日,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黄楼和城南两个社区分别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讲座,400余人参加了听讲。 10月14日,浦东新区外管所举办进城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培训班,全区102家企业派人参加了培训。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 WEIBANSHICHUANG 委办视窗 13· 本市是进城农民工的主要集聚地之一,目前登记在册的农民工已达480多万。农民工已经成为上海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型劳动力大军,成为工人阶级中的新成员,是本市“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的重点普及对象。 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本市召开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现场推进会 重阳爱心大放送 ——本市第20个“敬老日”助老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综述 (转下页) 普陀区立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快建设和谐新普陀的要求出发,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出2007年农民工工作10项重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关方面将采用工资保证金、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和欠薪保障金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执行本市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二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为落实市政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将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左右,并针对不同的用工形式,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监管;建立完善劳务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其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三是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用人单位要承担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对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加强农民工就业和培训服务。探索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试点设立来沪人员就业保障服务站,提供培育社会中介机构,为来沪农民工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从资金与物力上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的从业素质。 五是进一步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除积极推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的落实外,还将结合农民工的特点,增加门诊大病医疗待遇,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六是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为主”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加快农民工子弟融入城市发展之中的速度。 七是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为核心,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动态管理和信息的全覆盖。通过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登记,提高居住证件发放覆盖面,为本区农民工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切实做到对于农民工工作心中有数。 八是健全社区管理服务制度。区劳动保障局将协同有关方面根据农民工的生活与工作特点,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工利益特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模式,让农民工同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九是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劳动部门要配合公、检、法等部门从源头上切实保护女性农民工和未成年工的权益,严禁使用童工现象的出现。 十是做好农民工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
——浦东新区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QUXIANKUAIDI 区县快递 (上接第13页) 建立法治化城区评估体系 ——杨浦区司法局委托专业部门对法治化城区建设工作开展评估 关心·关注·关怀 (接上页)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14-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核心,是通过法定程序,汇聚民意,广集民智,以表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规则来治理国家。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过程中,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以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共制定了188件法律,通过了82件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探索出一条立法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法为民的新途径。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深入贯彻实施,越来越多的政治和社会问题需要立法来解决,这也是一个国家制度成熟的标志。 首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依法治国方略确立以来,全国人大进行了两次修宪,不仅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转变为宪法规范,还根据这一宪法规范,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其他内容。例如,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更全面准确地表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 其次,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不同社会群体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使多年的难题得以解决。例如,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确立企业有序退出的法律制度,制定了《破产法》,建立了优胜劣汰的企业退出机制。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就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资金等重大问题作出了特别的规定。 再次,不断完善社会领域立法。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利益关系的和谐,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追求效益最大化,因此市场经济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近年来先后修改了《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加大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 30· 汇聚民意完善立法 ——宝山区法宣办军营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 ——松江区领导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 领导率先垂范机关认真落实 ——嘉定区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接上页) ——徐汇区举办“新航杯”法律知识竞赛决赛 暨“与法同行”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总结表彰会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虹口区举办律师代表座谈会 ——嘉定区召开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推进会 编者按: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未来实施依法治国的生力军。南汇区老港镇着眼于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确保青少年全面健康地发展。今年以来,该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紧紧围绕“法律进学校”工作,不断探索并初步形成了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地区特点和主要针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道路。 ——南汇区老港镇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委办视窗 WEIBANSHICHUANG 案例与法 ANLIYUFA (下转第40页) 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ANLIYUFA 案例与法 一月短讯 YIYUEDUANXUN 一月短讯 YIYUEDUANXUN 一月短讯 YIYUEDUANXUN (接上页) (转下页) 促进青少年学法 维护青少年权益 ——市公安局和团市委领导到静安区公安分局调研青少年的维权工作 ——市教委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