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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3期《江西法制宣传》(总第236期)
内容提要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
省法宣办印发全省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承祖在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有新作为
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专题学习培训班在鹰潭举行
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开展《禁毒法》宣传
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出席宜春市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现场会
我省组织收看全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卫星远程普法讲座
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奥运法制宣传活动
目录
工作指导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
工作动态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承祖在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有新作为
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专题学习培训班在鹰潭举行
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开展《禁毒法》宣传
邓奕强副厅长出席宜春市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现场会
我省组织收看全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卫星远程普法讲座
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奥运法制宣传活动
全省县(市、区)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开班
省司法厅部署开展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法制宣传工作
经验交流
不断创新机关学法用法工作
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律素质的实践与思考
强化教育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健全机制
——贵溪市开展千名机关干部“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的主要做法
普法人物
痴心普法的古稀老人
普法简讯
工作指导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普法办公室: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奥运法制宣传的通知》(司发通[2007]49号)下发后,全国各地、各部门和行业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开展了深入扎实的“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传播奥运法律知识,弘扬法治奥运精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5月初,北京奥运会火炬将开始在国内传递,确保火炬传递过程中的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是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文奥运中的职能作用,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好奥运法制宣传。
一、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工作的意义,把握宣传重点内容
法治是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的前提和基础。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是办好奥运会必不可少的保障手段。深入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法治环境的重要途径。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当前奥运法制宣传的重点,大力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奥运火炬传递及筹备和组织好奥运会的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要大力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增强办好奥运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宣传国家根本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宣传公民的宪法权利和义务,宣传有关国家安全、民族自治、宗教信仰等法律规定。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宪法基本知识,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自觉维护国家尊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宪法权威,自觉用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要大力加强与奥运会服务和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着眼于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大力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型活动安全检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了解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哪些义务是依法必须履行的,坚决同无理滋事、非法串联、堵塞铁路公路等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奥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大力加强保护奥运知识产权等相关经济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合同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群众中树立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不生产、销售、运输、保管、使用侵害奥运知识产权、损害国家和领土完整、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任何产品。
二、要突出重点对象,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要面向全体公民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引导公民自觉依法参与奥林匹克活动和其他体育活动。要结合奥运法制宣传,开展强化公民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更加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
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实际,通过法治论坛、报告会、座谈会、校园网络讨论等形式,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开展面对面的奥运法制宣传,把迎接奥运的热情与法治奥运的理性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依法参与奥运活动,自觉维护良好的赛会秩序和社会环境。
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照国家法律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制度,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教育、指导和管理,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对外交往中,严格遵守法律,以国家利益为重,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主权,尊重和保护奥林匹克等各种知识产权。
要加强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政府为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行而依法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参加各种奥运活动,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安全检查和管理,不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坚决抵制少数欲借奥运活动制造事端和蓄意破坏的行为。
三、整合力量、深入基层,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各地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奥运法制宣传,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广泛参与,使“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过程。
要把“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学校、单位等,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要把“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紧密结合,在处理矛盾纠纷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把“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与法律服务紧密结合,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群众进行疏导,教育其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志愿者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等途径,推动奥运法治实践,让法治为奥运服务,为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服务。
要以服务稳定、服务奥运,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原则,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要结合奥运活动和群众需要,选定宣传内容,既全面又突出针对性。要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优势,增强奥运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吸引力。认真做好奥运法制新闻宣传,积极组织策划法治奥运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法治奥运宣传的影响。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实现好保护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
一是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要从办好北京奥运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是工作部署和责任到位。各地、各部门和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要把“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及早部署。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奥运火炬传递沿途掀起奥运法制宣传的高潮。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分工,落实责任,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特别是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职能作用和工作积极性,把宣传工作做到基层去,做到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去。北京和京外赛区城市尤其要把维护奥运会期间社会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做出实效。
三是督促检查到位。要加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要及时总结推广开展奥运法制宣传的好做法,不断提高奥运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
有关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公室。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各设区市司法局、法宣办,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省直机关法宣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宣传部(处)、法宣办:
自2006年省委、省政府转发《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五五”普法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关于“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的要求,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司发通〔2008〕70号),现就我省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督导检查工作与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通过检查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地方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与部门沟通协调,发挥部门的积极性,互相配合,避免重复检查。
(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
三、主要内容和检查标准
中期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根据《全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研究制定了《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见附件)。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该标准制定具体的督导检查评分标准。此次督导检查评分结果将占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总体考核验收分值的30%。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下旬)。各地、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检查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中期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初至8月上旬)。各地、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要在8月1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报省法宣办。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将从有关部门和地方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赴各地方和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全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组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作为“五五”普法总体考核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紧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部署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督导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要通过督导检查,真实全面了解“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不影响基层的正常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媒体开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专栏,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汇报,表彰先进。中期督导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总结推广典型,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将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分类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表彰类型和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
根据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和《全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现就开展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提出如下指导标准:
一、“五五”普法启动情况
1.党委、政府批转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相关决议。
2.组织召开了“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有声势。
3.及时指导、督促所属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按要求出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
4.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抓好了各层次、各类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
二、普法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5.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人大、政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加强检查监督,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遇到人事变动时能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7.加强法宣办规范化建设,各级法宣办应做到“四落实、四有”,即法宣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设区市法宣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并配备有法制宣传车和电脑、网络、视听等必要的宣传设备。
8.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员和普法骨干队伍,能按普法对象的1%比例配齐法制宣传员,并登记造册。法制宣传员和普法骨干能够起到组织普法学习的骨干作用,工作有记载。
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素质教育,层层培训法制宣传员和普法骨干,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一次。
三、普法重点内容和对象
10.按照全省2006年至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了各年度全省公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围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1.按计划逐一落实了五类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任务,参学率达到98%以上(以全民普法考试为准)。
12.贯彻落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并形成一系列制度,各级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领导干部参加全省组织的普法统一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13.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试考核内容。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并将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14.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中小学基本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组织培训;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保证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15.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定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
16.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法制教育和培训;积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创新、有成效。
四、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
17.按照《江西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积极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18.充分发挥有关专业法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利用宣传日、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设区市每年组织和协调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普法活动不少于3次。
19.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普法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大,由各设区市具体组织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含《江西普法网》、《江西法制宣传》)发表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的稿件每年不少于30篇。
20.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上有集中报道。
21.按照普法宣传园地、教育基地、传媒阵地、服务阵地建设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大型普法长廊。
22.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推动法律文化建设。
五、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23.根据“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抓好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和创新,积极做好“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的相关准备工作。
24.积极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每年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不少于两次。
25.树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对面上工作起到较好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26.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按要求建立了一批本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逐年扩大。
27.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了一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经验。
六、普法保障机制和基础工作
28.普法对象按要求配备了全省普法统一教材,能保证学法基本需要,并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和引导普法对象学习好全省普法统一教材。
29.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有据可查。
30.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运行为目标,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奖惩激励等制度,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互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
3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设区市法宣办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不少于3次,并形成调研成果和理论文章。
32.按要求及时向省法宣办报送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材料。设区市普法工作信息和简报工作有专人负责,每年编印、下发和报送不少于12期。
33.建立健全了各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帐,普法资料和文件及时分类归档,便于管理和查阅。
编者按:5月21日,省法宣办印发了《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赣法宣办字[2008]8号),要求各设区市法宣办、省直机关法宣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法宣办认真贯彻执行。现将该《考核办法》刊登如下:
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舆论宣传的整体水平,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并广泛参与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推动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进步,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要求
1.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确定1至2名责任心强、素质较好的普法信息通讯员,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到人。
2.按要求及时向省法宣办报送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工作信息材料。
3.上报信息应按照真实性、时效性、思想性和简明性的要求,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以及在普法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成就及特色做法,并从深度上进行挖掘。
4.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普法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大,由各设区市具体组织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含《江西普法网》、《江西法制宣传》)发表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的稿件每年不少于30篇。
5.各设区市普法工作信息和简报工作有专人负责,每年编印、下发和报送不少于12期。
二、考评计分办法
计分采取累积计分的办法,被各级媒体采用的稿件可以重复计分。
1.被《江西法制宣传》刊物采用的新闻类信息每篇计5分,简讯类信息每篇计2分,调研类文章每篇计10分;被《江西普法网》网采用的新闻类信息每篇计3分,调研文章每篇计5分。
2.被江西日报、新法制报等省级报刊采用的信息每篇计10分,被大江网等省级网络媒体采用的信息每篇计5分。
3.被全国普法办《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刊物采用的新闻类信息每篇计10分,调研类文章每篇计15分;被《中国普法网》、《东方法治网》网站采用的新闻类信息每篇计8分,调研类文章每篇计12分。
4.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国家级报刊采用的信息每篇计20分。
5.由各级法宣办推荐,在全省作经验介绍的文章每篇计25分,在全国作经验介绍的文章每篇计35分。
6.获得省级好新闻评选作品,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20分;获得中央级好新闻评选作品,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25分,一等奖加30分。
7.未按照省法宣办要求按时提供上报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工作信息材料的每次扣10-30分。
8.各设区市每年具体组织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含《江西普法网》、《江西法制宣传》)发表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的稿件少于30篇的,每少一篇扣5分;普法工作信息和简报每年编印、下发和报送少于12期的,每少一期扣10分。
各地各部门在《江西法制宣传》刊物和《江西普法网》网站以外的信息采用情况、获奖情况请自行收集汇总后在年终前提供给省法宣办。
三、表彰奖励办法
年终对各地各部门在《江西法制宣传》刊物和《江西普法网》网站的信息采用情况以及信息宣传报道年度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累计得分综合评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具体考评参考标准如下:
1.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领导重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信息员队伍相对稳定,信息网络灵敏快捷,信息采编、报送、反馈等制度健全,积分位居前列;重要情况、重要材料无迟报、漏报现象,上报信息无失实现象。
2.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热爱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采编上报的信息多、质量高。
工作动态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承祖在厅党组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有新作为
6月14日下午,省司法厅党组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承祖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调要在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办事,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有所贡献、有所作为。
马承祖指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法治化要求越来越高,依法办事越来越迫切,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现在,我们的普法工作形式多于内容,真正的普法效果值得研究,方法创新不够,形式过于陈旧,大家感到厌倦,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并没有弱化,这就要求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丰富普法内容,提升普法效果。通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治文化,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如果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了,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提升了,这也是我们的贡献。我们应该在这个方面有所贡献、有所作为。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周九根
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专题学习培训班在鹰潭举行
图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专题学习培训班开班仪式

图为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巡视员姚振怀正在为学员授课
 图为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
 图为鹰潭市副市长杨晓群正在致辞
5月27日至29日,省法宣办在鹰潭举办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专题学习培训班。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巡视员姚振怀亲临培训班指导并授课。鹰潭市副市长杨晓群致辞,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唐锋、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万筱泓分别作《民事诉讼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案例的总结和运用》专题辅导。另外培训班学员还观看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主讲的《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录像。
姚振怀副巡视员首先就法制宣传教育的涵义、发展历程、特点和工作原则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然后就依法治理的产生和发展、依法治理与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关系、依法治理的主体和实体、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形式等作了具体讲解和分析。姚振怀最后强调,当前要抓好“法律六进”促进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促进依法治理,抓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促进“五五”普法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
邓奕强副厅长在开班仪式上指出,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他说,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广大法制宣传工作者,要以开展这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丰富发展内涵,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律权威,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邓奕强强调,要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全面落实好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之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广大法制宣传工作者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理念、内容、形式、载体和机制,全面完成好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当前要全力以赴抓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切实抓好重点普及内容的宣传工作,认真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积极抓好普法机制创新工作。
邓奕强要求,广大法制宣传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培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法制宣传业务知识学习,真正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来自全省各市、县、区法宣骨干120多人参加了培训。
省法宣办张义和
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开展《禁毒法》宣传
省禁毒办联合南昌市禁毒办在南昌市八一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广大市民踊跃观看禁毒宣传展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禁毒法》,认知《禁毒法》,5月份以来,江西省禁毒办和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采取有效措施,大张旗鼓地开展对《禁毒法》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月初,省禁毒办和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专门下发文件,部署全省县以上禁毒部门,在《禁毒法》实施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迄今为止,全省共印制发放各类《禁毒法》宣传资料一百余万份。江西电视台和江西广播电台及各地电视台、电台从5月30日起,每天在黄金时段播放国家禁毒委制作的《禁毒法》宣传公益广告。《江西日报》、《新法制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开辟了禁毒专刊,全面解读《禁毒法》,报道我省近年的禁毒工作成效。《大江网》、《江西政法网》、《江西公安网》等网络媒体,也对《禁毒法》及禁毒知识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6月1日,江西省禁毒办联合南昌市禁毒办在南昌市八一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庆祝《禁毒法》正式实施。省禁毒委和省公安厅领导出席了宣传咨询活动并接受了媒体的现场采访。省、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共30余名业务骨干接受了群众的咨询,解答群众对《禁毒法》和毒品知识的问题,活动现场还展出了禁毒宣传展板六十余块,散发有关资料三万余份。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对这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江西政法网
邓奕强副厅长出席宜春市推进
“法律六进”工作现场会
图为与会人员考察奉新县会埠镇游落村易山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6月19日上午,宜春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现场会在奉新县隆重召开。会议由宜春市司法局局长龙磊主持,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树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奉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永江致欢迎词。
李树才在讲话中总结了宜春市“五五”普法以来普法依法治理情况,他说,宜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来说,一是领导重视,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上有新突破;二是机制完善,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上有新举措;三是重点突出,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上有新亮点;四是平台拓展,在做大做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上有新作为;五是载体创新,在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上有新做法。
李树才要求,全市“五五”普法要力争上一个新的台阶,必须做到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充分发挥普法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筑牢和谐稳定的法治基础;组织领导进一步到位,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学法用法依法执政的导向作用,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树榜样、做表率。
邓奕强在讲话中指出,宜春市“法律六进”活动很有特色,工作深入扎实,能主动根据各类普法对象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校园等活动,同时把活动开展与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及时解决了群众的法律难题,大大提高了“法律六进”的效果。对于下一步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制度的创新,当前特别要全力抓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切实促进普法规划任务的落实。
会上,奉新县司法局、高安市司法局、袁州区司法局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经验,其他县、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经验在会上作了书面交流。
会前,与会人员观摩了奉新县法制宣传教育户外电子全彩屏,司法局办公大楼地址、规划设计图,会埠镇游落村易山组普法夜校、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聘用“两员”(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观看了反映奉新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专题片。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普法的副局长、法制宣传科科长和奉新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奉新县普法办余定松
我省组织收看全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卫星远程普法讲座
由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卫星远程普法讲座4月28日下午在京举行。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张勤在讲座中重点讲述了四个方面的内容:自主创新的背景以及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内涵、战略目标、战略重点,以及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思考;近期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措施。
我省来自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以及工商、信息产业、财政、海关、教育等部门和部分省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共60余人在省司法厅视频会议室通过卫星远程系统听取了此次讲座。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张义和
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奥运法制宣传活动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法宣办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江西普法网开设了奥运法制宣传专题,尤其抓住奥运火炬在我省瑞金、井冈山、南昌传递的契机,组织沿线地区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张贴奥运法制挂图近2万份。
省体育局:球类中心根据运动员年纪轻、未成年人多的特点,利用宣传横幅、板报、学习园地和工作简报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奥运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该中心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款,组织人员将宪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关系社会稳定和民生的法律法规编印成《法律法规学习手册》,送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和运动员手中,便于大家学法、懂法、用法。
江西师范大学:4月29日下午,为迎接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江西师范大学万名师生在师大体育场举行“与奥运同行”体育展演大会,表达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美好祝福。师大万名师生通过广播体操、舞龙表演、体操表演、轮滑表演以及足球表演展现体育的魅力,弘扬奥运精神。
赣州市:为迎接“5·14”火炬在瑞金的顺利传递和奥运会在北京的成功举办,瑞金市一是从各单位法制宣传骨干中精选出30人组成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于4月15日至30日,深入全市各单位、各乡镇、各村、组开展奥运相关法律知识大普及,营造了参与奥运、平安奥运的氛围。二是开展了“诚信市场、温馨社区、阳光少年、美好城市”活动。5月4日,瑞金市教育局在瑞金二中隆重举行“人文奥运,我与奥运同行”阳光体育助奥运活动签名仪式,该校上千名学生参与了签名活动;5月9日,瑞金三中举行“平安奥运,人人有责”演讲比赛,该校2600多名师生参加了活动。三是在每周一期的《瑞金报》开辟了奥运法律知识专栏,刊登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常识;同时在瑞金电视台的法制教育栏目,开辟了奥运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节目;还在公交车、出租的士等流动车上放置奥运法律知识宣传单6万余份,为乘坐群众提供学习平台。
4月27日上午,上犹县在县城茗馨广场举办了“人文奥运与法同行”大型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奥运法规知识,共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6000多人。县直属各单位6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活动。
5月10日上午,共青团全南县委、县体育局、司法局在该县实验二小举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助奥签名主题活动,全县30多所中小学校4000多名师生代表参加,之后开展了长跑活动,以实际行动宣传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
吉安市:峡江县司法局从4月18日开始,实行领导带班制和重大信息报告制、“零”报制;5月上旬至6月上旬,在11个乡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活动。
为确保奥运火炬5月15日在井冈山顺利传递,井冈山市司法局通过抓法制宣传、抓矛盾调处、抓信息报送、抓干警履职来做好奥运维稳工作。
永新县司法局开展法治专题问卷调查,选派业务精通的律师组成顾问团,为有关组织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
为配合迎奥运法制宣传进村入户活动的开展,吉水县司法局组织人员编印《农民法律常识维权手册》3000余册免费发给全县农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定贵对该书作序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万安团县委、县教体局、总工会联合举行学生奥运礼仪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县210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了竞赛活动。
抚州市: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在抚州电视台演播大厅联合举办了“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擂台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晓波,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安东到现场观看比赛,并为获奖参赛队颁奖。
金溪县司法局决定从今年4月14日起至奥运结束,在全县开展“迎奥运、保平安”法制宣传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精神和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介绍国际惯例、奥林匹克规则等。宣传的重点是:加强两劳回籍人员、“天主教”、“法轮功”等重点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有效解决当前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纠纷矛盾,促进农村安全稳定工作。
南城县从5月4日起在全县12个乡镇巡回开展了“迎奥运、保平安”,“创平安和谐南城”法制宣传活动。县司法局抽调局精干人员、优秀公证人员和优秀律师等深入各乡镇进行宣传,共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0条,制作宣传展板15块,出动宣传车两辆,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接受农民群众法律咨询千余人次。
乐安县普法办、司法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主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和标语、有线电视专题宣传、深入县城中小学宣传等形式,对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产权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九江市:修水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喜迎奥运,爱我家园,创建平安县”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一是制定了“人文奥运·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小组;二是将“平安创建倡议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录制成宣传磁带,出动法制宣传车,深入城镇和郊区巡回宣传;三是编辑奥运法律知识,在县司法局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编写奥运法规宣传资料,陈列于法制宣传展示牌,供前来办事的市民抽取阅读;四是县司法局在“修水县司法行政网”开辟宣传专栏,并于6月18日正式启动“修水县法制宣传短信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各类法制短信。
4月25日上午,九江县法治办与县体育局联合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法制宣传日活动,张贴了有关奥运知识宣传画,发放了保护知识产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条。
5月4日上午,星子县公安局、司法局、南康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在县休闲广场集中开展了“平安奥运人人有责、维护治安义不容辞”奥运安保主题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9辆,制作展板8块,发放《奥运治安保卫攻坚战宣传单》等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80余人,开设宣传专栏10个。
6月5日,都昌县环保局、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在城区开展了以“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上饶市:万年县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法律咨询、“维护弱者,法律援助在行动”、“‘庆三八,迎奥运’千名妇女环城健身游”、“欢送北京2008年奥运火炬手唐航海出征仪式”、“村(居)干部以案说纪说法教育大会”、“干部送法(农村法律知识手册)进村入户宣传月”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培养和强化公民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国家安全意识。
上饶市信州区普法办、区司法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5月下旬开始至9月份,集中开展以“维稳定、创和谐、迎奥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引导、教育、熏陶作用。
鹰潭市:日前,鹰潭市法宣办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在全市广泛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维稳定、创和谐、迎奥运”为主题的“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宣传活动。一是各社区“法律进社区”对口帮扶单位要围绕“迎奥运、备省运—文明新风伴我行”活动的开展,以服务稳定、服务奥运,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原则,开展以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重要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各地、各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单位要在“送法进乡村”活动中广泛开展奥运法制主题宣传教育。三是全市各大、中、小学校要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奥运法制宣传主题班会、奥运法制主题征文以及“迎奥运,争做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奥运法制教育。四是要通过对私营业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加强对他们的奥运法制教育。
景德镇市:5月25日上午,景德镇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体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等16家单位、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围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在市休闲广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王玉萍,副局长刘振生、黄涛等参与现场咨询活动。
新余市:分宜县通过制作悬挂法制公益广告、举办普法成果展、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举办法律、综治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社区文艺演出、群发短信等形式掀起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新高潮,营造了“维护城区和谐稳定人人有责、城区和谐稳定人人共享”的浓厚法治氛围。
全省县(市、区)领导干部国土资源
法律知识培训班开班
6月5日,全省县(市、区)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第一期培训班在南昌开班。此次培训班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六部门共同举办,由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中央宣讲团成员授课,全省县(市、区)领导干部等参加。副省长熊盛文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培训班重点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和中央提出的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大意义,重点讲授与基层干部实际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基层经常发生的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培训,实现“三个明显”的目标,即领导干部对国土资源形势与任务的认识明显提高,管好国土资源的使命感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升,从而使领导干部自觉担负起保护资源、合理开发资源的历史责任。
大江网-江西日报
省司法厅部署开展支援四川地震灾区
抗震救灾法制宣传工作
5月12日下午,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强烈地震,损失十分严重。为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省司法厅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印发紧急通知,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当前要把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与做好当前我省司法行政本职工作有机地统一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一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的各项部署,积极宣传抗震救灾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与抗震救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抗震救灾意识,切实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胜利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二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抗震救灾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以及在赣灾区籍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周九根
地市采风
金溪县里吴村举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授牌仪式
5月16日,金溪县秀谷镇里吴村举行了隆重而简朴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媛,市民政局局长曾龙昌、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明辉,金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一平、副县长杨党华等市、县、镇领导出席授牌仪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万筱泓应邀出席。
王晓媛首先代表抚州市委、市政府向里吴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表示热烈的祝贺!她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全市要以里吴村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榜样,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榜样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创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治保和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力争创造出更多更富经验更有成效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王晓媛强调,要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把全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体;建设成为生产发展、成果共享、生活富裕的经济体;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安定有序、社会和谐的共同体,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和谐平安抚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金溪县秀谷镇里吴村是我省14个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之一。近几年来,该村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村各项工作得以全面推进。至今,该村从未发生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从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村“两委”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连续多年被县、镇评为“五个好”村党支部、“三培两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镇综合目标考评第一名等荣誉称号。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张义和
景德镇市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揭牌
6月3日下午,景德镇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市委党校举行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揭牌仪式,同时还举行了全市普法骨干、司法所长培训班开班典礼,来自全市各条战线的普法骨干和基层司法所所长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力农在开班典礼上作了重要讲话,并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揭牌。
王力农在讲话中对全市近几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当前特别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精神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还要多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做精通法律业务的骨干。二要创新思路。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为基层法制宣讲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将来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家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法治理念、法律文化知识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到社会和群众中去。四要坚定信心。一方面争取各地、各部门的支持,一方面自己积极努力,想方设法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普法办主任王玉萍就如何办好培训班,带动全市各部门完成好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讲了几点意见:一是大家要深刻领会王力农书记的讲话精神,认清形势,转变观念,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围绕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普法骨干、司法所长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者和“排头兵”,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深入学习2008年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及相关法律,提高自身素质,开阔思路、创新方法、扎实工作,推动“五五普法”深入发展。四是各单位要将普法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圆满完成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
景德镇市司法局
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调研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全市“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全市依法治市进程,吉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6月10至13日,分赴该市新干县、吉安县、安福县、井冈山市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柒生主持调研。
调研组每到一地均听取当地政府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召开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到部分乡镇、村委会、机关、学校和社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组在充分肯定各地“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指出,“五五”普法工作已处于关键阶段,为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在后半段时期,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注意及时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经验,推广典型,查找不足,把“五五”普法工作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对象,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普法工作。要积极创新普法形式,探索新形势下“法律六进”的新路子,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落实“五五”普法的考核评优措施,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对“五五”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吉安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新余市召开2008年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会议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的校园稳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5月28日上午,新余市召开了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等30余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如鸥总结了2007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宣读了《2008年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会议通报了市直十余所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落实了相关的责任单位,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会议宣读了《新余市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最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罗新荣作了总结性讲话。罗书记对抓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科学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三要狠抓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鹰潭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法制讲座
6月12日至13日,鹰潭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期间,举行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法制讲座。邀请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陈鑫英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杨寿瑶分别作《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两位主讲人分别就《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江西省和该市贯彻实施“两法”情况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奇生,副主任张鲁年、李萍文、郑良健、罗喜仔、彭中华,秘书长李忠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及机关全体干部听取了讲座。
鹰潭市法宣办
上饶市精心组织送法进企“三个一”活动
为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三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努力使全市广大职工养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上饶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局于5月份精心组织开展了送法进企“三个一”活动。
一是开展“三法”知识咨询。5月6日上午,市本级法律咨询活动在市经济开发区博能集团公司客车厂举行。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成职工维权服务小分队、法律援助小分队、劳动仲裁服务宣传队当场受理个案、释疑解难,与企业职工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各县(市、区)也于同日在本地园区开展了相应的法律咨询活动。据统计,整个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发放劳动法律法规、职工保险、安全生产、就业政策等宣传资料30000余份。横峰县还当场成功调处了一起工伤事故纠纷。
二是举办“三法”知识讲座。5月15日下午,全市“三法”知识视频讲座在市移动公司举行。全市共设一个主会场和十一个分会场。来自市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局的干部共90余人在主会场听取了讲座。各县(市、区)总工会、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局的干部分别在十一个分会场听取了讲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主任、律师李继炎就“三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意义以及三部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三是组织“三法”知识竞赛。5月26日,在市电信公司进行了“三法”知识竞赛。来自各县(市、区)、三清管委会、上饶经济开发区和上饶师范学院共15支代表队参加了这次竞赛。通过为期一天的预、决赛,上饶市信州区代表队获得了一等奖,铅山县代表队、玉山县代表队获得了二等奖,弋阳县代表队、婺源县代表队、上饶县代表队获得了三等奖。市委副书记樊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徐水花,市政协副主席张进军等领导观摩决赛并为获奖者颁奖。
上饶市普法办
九江市开展首届“国土资源杯法制
漫画创作及法在身边征文”活动
为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全市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深入开展,近日,九江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了首届“国土资源杯法制漫画创作及法在身边征文”活动,旨在征集优秀的法制漫画和文章用于该市的普法宣传,提升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水平。
活动内容以我国现行的宪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物权法及今年重点宣传的“八法一条例”等与维护社会稳定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条文或相关案例为脚本;以在全国、江西或九江市有影响的法治新闻、身边发生的法治事件或法制故事,歌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事迹和人物为主题开展漫画及征文创作。本次活动得到《九江日报》、《浔阳晚报》、九龙网、九江信息港等市主要新闻媒体的支持。入围作品将在媒体刊登,由大众投票评选,分别评出平面类、动画类、征文类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5名,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可随职业律师和国土资源资深法律顾问参加司法实践活动。目前活动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九江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萍乡市精心打造法制宣传教育“三大”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萍乡市司法局、市普治办采取多种措施,精心打造法制宣传教育新平台。一是建立手机短信普法平台。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联系,利用萍乡党建移动平台,把今年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编成普法短信进行发送,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二是打造电视传媒普法平台。与萍乡电视台联合,利用其王牌节目《九点一刻》,开辟《法律咨询站》栏目,挖掘萍乡老百姓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开通网络普法宣传平台。利用建成的萍乡司法网,开辟普法宣传专栏,并将其建成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大信息和有关文件发布的重要窗口、全市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有关重点内容学习的主要平台和对全市公民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网络阵地。
萍乡市普治办
乐平市召开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
3月27日,乐平市召开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艳峰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局长何平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学习传达了全省、景德镇市政法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07年度普法工作,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讨论通过了《乐平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意见》、《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走进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表彰全市2007年度普法依法治市先进单位的决定》,并根据近期人事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
乐平市法宣办
分宜县召开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4月14日,分宜县召开了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新云、县政协副主席卢永华、县司法局局长罗爱根和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由卢永华副主席主持。
会议全面总结了2007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就该县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关于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社区”、“法治企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
最后,赖书记就抓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讲了几点意见: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平安分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亮点、新经验;四是要强化领导,落实保障,扎实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分宜县普法办
婺源县召开政法综治普法工作会议
4月23日,婺源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政法综治普法工作会议。会上隆重表彰了2007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乡镇和先进单位,总结了2007年工作,部署了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县委书记林显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周顺,县长杨峰,县政协主席戴月英等在家四套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及分管领导,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县政法综治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代表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由县委副书记张新华主持,副县长黄萍宣读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乡镇、先进单位表彰通报。江湾镇等6个乡镇被评为先进乡镇,县公路分局等6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汪培欣作了普法工作报告。
会上印发了《婺源县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将2008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从而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更加明确,工作责任更加落实。
婺源县普法办
余干县召开“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动员大会
6月18日,余干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动员及普法骨干培训大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春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伟,县人大副主任章源,县政协副主席刘长寿出席会议,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分管政法的领导和专职普法骨干及各示范点的负责人共180人参加了大会。
大会由胡伟副县长主持,章源副主任宣读了《余干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刘长寿副主席对5月18日至23日全县科级干部培训情况在大会上作了通报,县司法局局长、普法办主任张论生宣读了余干县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的名单,县普法办副主任刘健详细讲解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内容和标准。最后,王春龙书记就如何做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握“五五”普法新要求。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负起“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领导责任。三要严密组织,查漏补缺,切实抓好督导检查内容的落实。要查漏补缺,搞好自查;要软功硬做,保证材料系统完善;要分工负责,确保材料按时按要求到位;要分门别类,建立普法档案。他在讲话中还要求全县齐心协力,上下一致,按两个规划的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定要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再创新高。
余干县普法办
瑞金市切实抓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一是在3月25日召开了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200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在4月16日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刘醒吾就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市政府副市长邱俭云到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三是在5月19日召开了全市普法工作会议,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分管普法工作的负责人及乡镇司法所长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市长傅春荣亲临会议,并对今年普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明旭部署了包括“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在内的今年各项任务;四是市法宣办拟定了《瑞金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评分标准,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在8月份对全市各乡镇、各单位“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瑞金市法宣办
南昌市西湖区双休日举办《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双休日学法制度,5月24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宣办在区行政中心举办了新《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专题讲座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宇主持,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易虹教授主讲。易教授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入手,结合案例就民事诉讼解决途径、新民事诉讼法修订内容及民事诉讼法的主体框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论述和讲解。
区委副书记谢为民、区政协主席徐冬莲等区四大家领导,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区法院民庭法官,西湖公安分局基层派出所干警,各街道、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各社区、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全区维稳信息督查员等共400余人参加了讲座。
南昌市西湖区法宣办
宜春市袁州区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笔记
和“五五”普法合格证查验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合格证制度,宜春市袁州区普法办根据区普法领导小组意见,于3月18日至4月18日对全区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笔记和公务员的“五五”普法合格证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验。
查验结束后,区普法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查验情况通报,对学法用法的好榜样、好典型予以点名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够好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有效促进了全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
宜春市袁州区普法办林效荣
鹰潭市月湖区开展“法律六进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
根据鹰潭市月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月湖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从现在起至年底,将在全区开展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公民安全防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重点做好“六个一”:为每个社区配备一份法律知识和市民安全防范宣传单;每个月更新一次法制宣传栏内容;利用社区市民学校每两个月为居民上一堂法律知识治安防范课或举办一次相关内容的讲座;在社区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制作一套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板块到社区进行巡展;制作一套法律知识安全防范宣传磁带进行巡回播放。
二是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在各个村小组培养一批学法中心户或学法骨干,各相关部门制作宣传板块、宣传单、VCD光盘、磁带等向村民进行宣讲,提高村民的治安防范能力。
三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安全防范意识教育。
四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经营。重点做好“四个一”:一是对个私业主、企业经营户分批集中培训;二是开展一次法制及治安防范宣传活动;三是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安全防范考试;四是进行一次涉及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
五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重点做好“四个一”:一是制定好一个实施方案;二是确定好一项学习内容;三是开展一次机关人员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四是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公众满意度。
六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四个一”:一是制定好一个实施方案;二是确定本单位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三是开展好所属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四是组织好社会公益性宣传教育。
鹰潭市法宣办
上饶市信州区以“品牌效应”
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平台建设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上饶市信州区普法办注重发掘、培育、宣传、利用地方特色品牌,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平台建设。一是开展区级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形成“基地品牌”。经实地考察和评议,正式命名上饶市五小等3家单位为首批“信州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出台《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意见》、《教育基地检查考核细则》,为品牌化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以“学法地图”的形式,在《上饶日报.新信州》上公布教育基地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为丰富青少年暑期文化生活、增强法律意识提供了平台。二是鼓励区直各单位参与“市民学法大讲堂”建设,形成“共建品牌”。“市民学法大讲堂”是“四五”普法期间特色工作之一,区普法办进一步拓宽思路,在增强大讲堂的实用性与利用率上做文章,鼓励有社会普法职能的区直有关单位借力搭台、参与共建,将“市民学法大讲堂”建成宣传本单位专业法的窗口。上半年以来,区工商局、区人劳局、区残联、区国土资源局等四家单位,在“市民学法大讲堂”分别组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残疾人保障法、土地管理法讲座。三是开通“信州普法网”,形成“网站品牌”。该网依托“信州人家﹒信江网”,分信州普法、普法课堂、司法服务、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和政策法规等栏目,紧密联系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结合干部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宣传,并及时报道该区各部门、街道、社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动态,展示该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果。
上饶市信州区普法办侯清木
会昌县开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
为丰富宣传形式,配合开展今年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普法对象大多数在农村的特点,近日,会昌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教文局组织了一支“法制文艺”下乡演出队,深入乡镇巡回演出。把法律知识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小品、情景剧等形式表现,寓教于乐,让群众在欣赏文艺节目的同时增长法律知识,从而达到提高法律素质的目的。目前,该演出队已在周田、西江、筠门岭、庄口、麻州、文武坝等六个乡镇进行了巡回演出,观看的群众达95000余人次。
会昌县法宣办
会昌县召开“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现场会
为了推进全县“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5月9日上午,会昌县在县粮食局召开了“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场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分管普法工作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了现场学习观摩。县粮食局局长叶继锋就如何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了经验介绍,与会人员还对如何抓好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泽圣,县政府副县长尹良耀亲临现场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昌县法宣办
横峰县开展“4·22”世界法律日送法进社区活动
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横峰县司法局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队伍深入全县社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为搞好此次活动,横峰县司法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从公证、律师、法援、基层、法宣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队伍,分赴全县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每到一处,法律工作人员都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对符合法援条件的居民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在城东社区,法律服务队伍还上门对曾提供过法律援助的一位老人家里进行了回访。同时,该局还为社区送去了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法律书籍。
横峰县司法局
吉安县为妇女群众宣传法律援助专题知识
四月上旬,吉安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县妇联针对广大妇女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法律援助知识缺乏等实际问题,共同开展了以广大妇女群众为对象的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结合生动的法律援助案例制作了宣传版画,在县城文山街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咨询活动,组织女律师、女法官、女检察官深入到井冈山卷烟厂、县立中学、城关小学等单位向女职工、女教师和女学生讲解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申请程序、案件办理、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就涉及妇女权益保护问题较多的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作了讲解和宣传。
吉安县司法局办公室
峡江县三措并举做好《律师法》宣传工作
新修订的《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对此,峡江县司法局高度重视,采取三项措施,加大《律师法》宣传力度。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综合股、基层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律师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层股,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二是制作邮政广告。与县邮政广告公司联合制订新《律师法》邮政广告宣传单3000余份,随报纸发放到各位县领导和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及各村组,使新《律师法》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三是开展一次义务咨询活动。5月29日,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律师及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县邮政大楼门前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待来询群众3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峡江县司法局
大余县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出或刊登《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众人皆知。
二是深入基层现场宣传。依托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协会,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发放《劳动合同法》单行本2000本和有关宣传资料30000份。
三是举办培训班强化宣传。邀请赣南师院教授举办了《劳动合同法》专题报告会,来自全县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近百个单位500余人参会。
四是注重部门配合联动宣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并邀请律师进行了全面讲解。注重与工会、学界、企业一起联动宣传,如聘请江西理工大学教授在西华山、荡坪、漂塘、下垅钨业有限公司举办了四场《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
大余县司法局
彭泽县送法进私营企业
针对全县部分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存在一些用工无劳动合同,收取和扣押工人押金及超长延期加班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为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企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近日,彭泽县法治办组织法制宣讲员、律师、法律援助人员深入私营企业一线车间,为一线工人宣讲依法维权知识,掀起新一轮法律进企业助职工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新高潮。此次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在私营企业开展,侧重点也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转向法律需求较强的一线工人,宣传如何依法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召开法律进企业座谈会了解职工法律需求;散发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协助企业工会出一期依法维权专刊,营造法治氛围;举办法律咨询及现场调处活动,解决职工身边的涉法难题;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维权工作站,建立依法维权的长效机制等。自5月1日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深入私营企业七家,散发宣传资料9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70套(册),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现场调处劳资纠纷4起,设立维权工作站4家。
彭泽县法治办
都昌县积极开展“两项”教育活动
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平安工程
针对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排位相当滞后的现状,今年都昌县委作出了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万家”、“法治理念教育入我心”两项教育活动为依托,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平安工程的决定。“十百千万”平安工程即:评选“十”位和谐平安建设标兵,创建“百”个平安村(居),“千”个平安村落,“万”户平安家庭。在具体创建活动中,坚持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万家”活动为依托,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公安部门将组织开展百名民警进万家活动,法院、检察院将组织法官、检察官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司法局将组织律师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活动,民政部门重点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同时,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广大政法干警中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增强群众观念,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今年还将在全县开展一次以“爱我家乡,构建和谐,争创公众安全感满意县”为主题的下乡进村巡回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征询意见、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增强法制观念。
都昌县司法局江爱民
芦溪县开展“让法律与你同行”系列普法活动
芦溪县在创建“和谐平安县”过程中,积极开展“让法律与你同行”系列普法活动,在全县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以“走”察民情,倾听群众之声。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上门走访,深入村民家中,了解社情民意,知道群众需要什么,而后制定送法进户工作方案,编印涉农法律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二是以“走”聚民心,建立普法网络。通过走访,在全县136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法制辅导站,由政法部门干部为辅导老师,村干部为辅导站的主干力量,负责为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重点做好与村民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以“走”排民忧,解群众之所急。此次走访活动,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相结合,与送温暖相结合,与灾后重建和森林防火相结合,与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相结合。据统计,全县共组织宣传员2000余人,送法进户3万余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余万册(份)、法律援助联系卡2000余张,受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件(次),解决矛盾纠纷50余起。
萍乡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兴国山歌普法效果好
“哎呀勒,潋江流水波连波,兴国老表爱唱歌,五五普法人人唱,遵纪守法幸福多……”
“哎呀勒,潋江流水波打波,听我唱支普法歌,发生纠纷不要怕,遇事头脑要冷静,用法保护才正当,村委可以做调解,妇女儿童残疾人,法律援助会帮忙,治安刑事找公安,民事案件找法院,不要随便乱告状……”
一声声悠扬高亢的民间小调、兴国山歌唱响在田间林野、舞榭歌台;一句句民歌新调歌盛世、颂太平,为劳作的人们增添了一抹抹亮丽的色彩。
兴国山歌是首批被列入国家非物质遗产项目。为了继承和发扬这一文化瑰宝,兴国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县司法局、县文联组织山歌创作人员经一年的挖掘、积淀、整理,精选800首曲目编成《兴国普法山歌选》出版发行,编印了5400多册《兴国普法山歌简明本》在全县推广。同时在全县组建了21支普法工作队,工作队由山歌能手、法律工作者、当地的“三老”干部组成。这21支队伍活跃在全县的各个机关、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及农村。在普法山歌传唱的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截止目前,普法工作组到田间地头为群众开展山歌会48场(次),发放《兴国普法山歌简明本》1500多册,发放“五五”普法教育读本1500本,接受法律咨询16000人次。普法山歌简明易懂,朗朗上口,使得广大群众在享受文化大餐的同时,学好法律,走上和谐致富路。
兴国县司法局
九江籍大学生组建法律援助QQ群
2007年2月份,九江市浔阳区司法局通过摸底调研,组织了20多名九江籍法律专业的在校大学生,首次成立了“浔阳区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服务社”,归属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为了充分发挥好自己的普法作用,大学生们利用高科技手段,通过网络平台特意创建了一个“浔阳法律援助”QQ群,24小时为社区干部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并作为本社团成员的交流平台。这批大学生志愿者以寒暑假为主要活动时间,全年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和网上咨询活动。
服务社团成立以来,先后在市农工商超市、火车站、社区文化广场等人流聚集场所开展了五次大型法制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印制了《农民工就业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为进城务工人员及市民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他们还深入社区,举办《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讲解座谈会,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特别是他们的法律援助网,解决了不少市民的疑难问题。
九江市浔阳区司法局
修水县税收宣传月活动丰富多彩
今年4月是第十七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在县地税局举行了纳税人演讲比赛,演讲间隙还穿插了税收法律知识和政策问答。二是面向纳税大户,精心编印并发放了《国税服务指南》200本,发放至全县重点税源大户和外地投资商。三是利用街道社区平台,悬挂宣传标语,张贴税收宣传画,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同时,县国税局还组织和赞助了二项活动,即全县“税收宣传杯”老年门球赛和“迎奥运,修水单骑万里北京行”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了纳税人“看税收、谈发展、话民生”座谈会、走访慰问冰雪受灾农户、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地税干部与下岗再就业纳税人一对一帮扶等活动。五是深入村镇发放税收宣传资料3000余份,出动法制宣传车50次,广泛宣传涉农税收政策及“税收、发展、民生”主题。
修水县法治办
全南县全面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
日前,全南县政府作出决定,将在全县行政部门中全面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该制度规定,对各部门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情况对其行政首长实施各种不同方式的问责制度:
一是执行上级机关决策和部署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整体工作的;二是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三是不依法行政,违规决策,盲目决策,造成重大失误的;四是疏于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五是损害投资环境或政府形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部门,除对单位追究效能责任外,还将根据上级领导机关、人大、政协、司法、监察、审计等机关提出的问责要求或建议,采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辞职、建议免职等方式,对部门行政首长予以问责。
全南县司法局
乐平市利用实施日开展《禁毒法》宣传教育
近日,乐平市缉毒大队充分利用6月1日实施《禁毒法》的契机,在乐平二中、三中、乐平中学等学校和西街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法律宣传,给广大学生和市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课。
该大队民警深入到学生中,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即将实施的《禁毒法》。把禁毒知识以动漫的形式制作,重点组织以“珍惜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图片展,集中展示了毒品对个人的危害、毒品知识、诱惑吸毒的圈套等禁毒常识,营造了良好的禁毒环境。
乐平市法宣办
九江县电视台开播《法在身边》栏目
近日,九江县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正式开播,这是该县利用大众主流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新举措。《法在身边》栏目借助电视媒体声画并茂、普及率高的平台优势,以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理念、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先后推出了《拍案说法》、《普法小品》、《法制之窗》、《执法先锋》等子栏目,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成为该县法制宣传教育的一大重要阵地。
九江县司法局
吉安市国税局举办企业所得税法知识电视大奖赛
为了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吉安市国税局举办了“国税杯”新企业所得税法知识电视大奖赛。他们组织全市13个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和市局直属分局共15个代表队参加了比赛。4月10日,进行了三场预赛,当晚预赛胜出的6个代表队进行了决赛,经过必答题、计算题、抢答题、风险题四轮近2个小时紧张激烈的角逐,泰和县代表队荣获一等奖,市局直属分局代表队、安福县代表队获二等奖,新干县代表队、永新县代表队、井冈山市代表队获三等奖。吉安电视台对决赛进行了全程录播。
吉安市司法局法宣科温志琳
青少年普法
石城县依法治校工作实现“五化”
石城县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力求依法治校工作实现“五化”。
一是学校管理法治化。该县通过加大对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有效地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县各中小学校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用法律规范学校治理,使校园法治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法制教育制度化。为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能长期健康发展,全县各中小学校都把法制教育列入了教学规划,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做到了有计划、有组织、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活动、有落实。
三是教育内容规范化。为保证教育质量,该县从规范教育内容入手,制订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法计划,并组织编印宣传教育材料,做到分层教育,突出个性。即:小学生主要是开展法制思想、守法理念的启蒙教育,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实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
四是教育形式多样化。该县采取课堂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广泛邀请有关单位的业务骨干来校开展法制讲座,经常组织观看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等活动,从而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渠道多样化、通俗化、直观化。
五是教师行为表率化。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该县还开展了好教师法制教育,全县各中小学校都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订好教师学法制度和学校普法计划,每年组织各学校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全民重点普及的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评先、评优、评聘职务、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石城县司法局
吉安县着力构筑青少年社会教育预防体系
为提供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吉安县从五个方面构筑社会教育预防体系: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该县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从培养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入手,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中心,形成团县委牵头,县公、检、法、司、教育、民政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制教育网络,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法制副校长对劣迹生进行重点帮扶,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是重视并加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图书馆与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规范管理,实行免费和优惠服务,增加各项基础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县影剧院、体育馆建设,为全县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活动去处,避免涉足于易受不良影响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县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了日常整治,对营业性歌舞厅、书屋、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相关场所进行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不法经营者,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诱惑和毒害。
四是从维权保障入手,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团县委牵头开展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近年来,摧毁滋扰教学秩序团伙4个16人,摧毁专门抢劫、盗窃学生财物团伙5个11人,治安处罚22人,震慑了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
五是加强对青少年帮教工作。对失足未成年人,该县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司法机关”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安置就业、就学等工作,使未成年人重新做人,有效遏止其向惯犯、累犯发展,防止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吉安县司法局
芦溪县南坑镇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积极履职忙普法
芦溪县南坑镇各中小学自2006年聘请法制副校长以来,正逐步完善校园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建设。各法制副校长充分履职,通过落实三项措施推动校园法治建设。
一是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各法制副校长通过与校领导、教师协商,逐步实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在课余时间,积极发挥青少年志愿者服务热情,协助司法所开展义务送法下乡进村活动。通过以“送”带“学”,以“学”促“用”,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充实其法律知识。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今年4月初,在南坑镇各中小掀起了一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的热潮。如南坑镇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法规知识讲座。同学们、老师们与法制副校长一道,共同学习与自己生活、工作、学习息息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
三是全力协助县司法局、镇司法所开展校园普法活动。在“教师、学生、家长齐学法,建设法治校园与家园”的横幅下,法制副校长们争相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解答法律疑问,积极履行自身职责。
(芦溪县司法局)
九江市浔阳区开展“小手牵大手
学法一起走”主题普法活动
为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九江市浔阳区普法办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学生从小学法,树立好法制意识,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该区普法办采取“每周一题”的方式,即每周出一道法律知识题(背面印有简单的法律常识,正面是相应的法律知识问题),由班级老师周末布置给学生,学生回家和家长一起学习完成,星期一将学习答案、心得和家长在法律宣传服务方面的需求和建议交给老师。区普法办对答题回收整理后,及时进行答复,对学校和学生及家长比较关注的法律问题,将适时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或讲课。每月对答题优秀学生开展点评、表彰活动。在“12
.4”法制宣传日,该区将组织取得好成绩的学生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年底将对答题完成好的学生及家长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鼓励。
该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学生、家长及学校、老师的一致好评,他们反映学生对这样的普法学习乐于接受,家长既增进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又增强了与孩子的信息沟通,有利于维护学校的管理秩序。
(九江市浔阳区司法局李玲)
星子县举行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按照星子县综治委“整治一百天,开创平安稳定年”和综治宣传月活动要求,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实验中学举办了一次“预防青少年犯罪,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零距离接触刑事案件的公诉和审判活动,促进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树立法律意识。
4月28日,“预防青少年犯罪,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星子县实验中学顺利举行,参加旁听的学生有300余人。在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学生们就一个在校学生因争抢篮球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公诉”、“辩护”、“审判”,观众席上的学生们认真聆听,对同学们的精彩表现不时给予热烈的掌声鼓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进行了点评,并就一些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该校师生对这一活动给予了一致好评。
(星子县司法局)
全南县举办中小学校长及班主任交通安全培训班
为了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全南县交警大队与县教育局一起开设了全县中小学校长及班主任交通安全培训班,由交警大队领导及民警深入到全县各中小学校给每位班主任讲课,重点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尤其是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如何预防交通事故,避免无谓的伤害,以及遇到交通事故如何报警自救等基本常识,课堂中民警以案说法,生动活泼,深受欢迎。同时交警大队还向各学校及每位班主任赠送了书籍、挂图,帮助建立宣传阵地,为班主任提供为学生授课的教材和案例资料。全县共有近200名学校校长和班主任参加了培训。
(全南县司法局邱道虎)
会昌县举办法制课教育教学讲座
5月13日上午,会昌县综治办、法宣办、教文局联合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聘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课教师、思想品德课教师共计600余人,在县艺术剧院听取了一堂法制课教育教学讲座。讲座由会昌一中、实验学校、周田中学、希望小学的优秀法制课教师主讲,他们围绕如何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活动、依法加强青少年学生不良行为矫正以及注重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守法观念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用自己切身的教育教学体验,为广大教师上了一堂内容丰富而生动的法制课。该县此举旨在互相交流法制课教学经验,提高全县法制课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广大法制课教师富有成效地开展法制教育教学活动积累经验。同时也为进一步抓好全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夯实基础。
(会昌县法宣办)
南康市开展大学生“法律文化下乡“活动
近日,南康市司法局和赣南师院联合开展了“迎师院50周年校庆,送法律文化下乡”活动,由市司法局派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和赣南师院法学院50名师生以及师院邀请的赣州海融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组成的宣传队伍,在南康市闹市区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这次活动,共散发城市建设、奥运、民法、刑法、婚姻家庭、公证、商法、律师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单3000份,进行调查问卷862人次,接待咨询173人次。
(南康市法宣办谢启兰)
泰和县举行“国土杯”全县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5月18日,泰和县司法局会同县教育局、共青团泰和县委,在泰和中学体育馆举行了“国土杯”全县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全县40个中学派代表参加了比赛,比赛分高中、初中两个组别。竞赛内容包括:《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比赛形式分为笔试和抢答两种。通过激烈的竞赛,这次活动共评出了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胜奖4个,并对获奖学校和个人分别颁发了奖牌和奖品。
(泰和县普治办)
奉新县组织“五老报告团”到学校开展宣教活动
5月13日至21日,奉新县关工委、教育局和县普法办联合组织“五老报告团”赴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讲的主要内容有:保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学习法律知识,远离违法犯罪;迎接北京奥运,我为奥运添光彩。宣讲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听取报告,各校组织全校学生听取“五老报告团”成员的主题报告;第二阶段,组织撰写听后感,各校推荐5篇优秀作品参加全县评比;第三阶段,全县评比、表彰。
县“五老报告团”成员有:中国法学会成员、原县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熊裕贵,原奉新一中校长、中学高级教师刘屏山,县林业高级工程师蔡经文。他们组成三个宣讲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这次活动受教育的学生达3万余人。
(奉新县普法办余定松)
九江共青城首个大学生法律教育实践基地成立
为加大“法律六进”力度,探索新形势下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的新途径,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个学法、用法的平台,经共青城司法局与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协商后,共青城首个大学生法律教育实践基地近日挂牌成立。
共青城大学生法律教育实践基地将以传、帮、带的形式,为南昌大学共青学院的首批300余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平台。首批加入法律宣传、服务的志愿者将到司法局担任公证员助理、法律援助咨询处接待员、律师事务所助理、法律宣传员等工作。
(九江共青城司法局何智强)
资溪县开展“我是小小普法宣传员”活动
日前,资溪县在全县中小学校部署开展“我是小小普法宣传员”活动,旨在通过开展“1+2”活动,即学生帮带家长遵纪守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切实提高广大学生分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影响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活动将围绕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会,学生每月写一篇法制宣传教育周记或日记,每位小小普法宣传员至少要上户对家长和群众开展三次以上法律宣传活动等内容,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生理、兴趣、爱好等特点,针对当前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整个活动将持续到9月底结束。
(资溪县司法局)
新农村建设
萍乡市在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四个100”实践活动
为推动“走千村,进万户,送法下乡创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萍乡市司法局、市普治办决定从今年6月1日到12月30日,在全市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四个100”实践活动。
这次活动主要选取100个由市、县领导挂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开展。活动内容主要有四项:一是举行100场法制宣传报告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重点宣传宪法和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我省2008年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二是建立100个永久性法制宣传栏,打造农村普法宣传阵地。三是培训100名法制宣传辅导员。每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选定1名法制宣传辅导员,作为法制宣传骨干力量,由市普治办会同县区普法办采取集中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四是建设10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全部要求达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
活动将争取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验收。市、县区普法办将依托基层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市、县农村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发现典型,总结推广,最终要通过“四个100”实践活动的开展,使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都成为农村法制宣传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的典范。
(萍乡市普治办)
抚州市大力推行农村基层
党务政务村务网上公开制度
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改进农村基层“三务”网上公开方式,下发了《中共抚州市纪委、抚州市监察局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网上公开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网上公开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基层“三务”公开工作成果,提高农村各项事务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为全面翔实地反映农村基层“三务”情况,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制作了29个表格用于农村基层“三务”公开。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农村基层“三务”情况在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同时,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在抚州廉政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网页”(网址:fznclz.jxfz.gov.cn)上进行公开。
三是规定公开时间。网上公开与运用公开栏公开的时间同步,即党务公开每半年公开一次,政务、村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和下年1月15日前公布上半个年度党务情况;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年1月15日前公布上一季度政务、村务情况。
四是严格公开程序。乡镇党务、政务公开的资料由乡镇纪委督促相关部门按附表所列内容进行填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乡镇纪委汇总;村级党务、村务公开的资料由各村进行填写,分别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纪检委员收集上报乡镇纪委;已实行村财乡代理制度的,村级财务收支公开情况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填写,报乡镇纪委;乡镇纪委负责将本乡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资料制作成电子文档后报县(区)纪委,再由县(区)纪委在网上公布。
(抚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泰和县农村普法念好“三字经”
为了提升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五五”普法以来,泰和县结合农村实际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新形式、新方法、新途径,并着力念好“送、建、助”三字经。
一是针对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普法资料下乡”、“送普法戏下乡”、“送普法电影下乡”“四送”活动,着力在“送”字上做文章。“五五”普法以来,全县累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5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先后编印赠送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县文艺演出单位下乡演出60多场,受教育群众达2万多人;共下乡播放法制电影50多场,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普法长效机制,力求在“建”字上求创新。首先是建立普法阵地,培育新型农民。全县22个乡镇普遍建立了高标准的农民培训中心,配置了电教化设备,290个行政村普遍建立了农民法制学校,此外,在每个自然村建立了法制图书室和法制宣传栏,“五五”普法以来,全县依托培训中心和农民法制学校举办法制培训班320多期,受教育群众近3万人。其次,建立普法网络,全县每个乡镇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按普法对象的1%配备了法制宣传员,每十户农户中建立了一户学法中心户。通过健全网络,使普法工作做到有人管、有人抓。第三是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全县农村以“五老”为骨干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20多支。
三是切实帮助农村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助”字上求实效。“五五”普法以来,该县在农村中大力开展了法律援助“春风”活动,在全县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4个,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50个,2007年全县共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援助咨询18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做好法律援助的同时,及时帮助农民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2007年全县各乡镇共调处矛盾纠纷360件,并针对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维护了全县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
(泰和县司法局聂冰莹)
乐平市开展“法律走进新农村”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乐平市法宣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走进新农村”活动。
整个活动与市委、市政府开展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同步进行,从年初开始到2008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活动主要内容:一是按照《江西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和阵地资源。所有试点村全部配置相应的硬件设施。二是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向试点村每个农户家庭赠送一本《农村实用法律读本》;举办一场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活动;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一次法律援助;为每个试点村村干部上一堂法制课;向村民开展一次法律咨询;为当地调处一批矛盾纠纷。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选择涉农典型案例,结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庭审判案等法治实践活动,在试点村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警示后人。四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市包村帮扶单位和社会力量购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和普及读物,深入到各帮扶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乐平市法宣办)
资溪县开展“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
矛盾化基层”活动
近日,资溪县先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县里不仅落实了专项经费,还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进农家、矛盾化基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活动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每个月至少到各乡镇场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和矛盾纠纷调处活动。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综治考评重要内容。
整个活动从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并将在10月下旬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在本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资溪县普法办)
会昌县成立“送法下乡”工作团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农民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法治新农村建设,近日,由会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司法局牵头,抽调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土管局、计生委、信访局、法制办、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等18个单位的干部组成百人“送法下乡”工作团,深入各乡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送法下乡”工作团的主要任务是:一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今年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利用标语、板报、影前宣传、法制讲座、图片展览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编印一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各农户。四是推进乡村两级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运用农民知识化工程的各种培训基地和农民普法夜校,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制教育,使农民懂法、守法、用法。五是开展法律服务,为贫困农民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六是把法制教育与调处矛盾纠纷有机结合,一边开展法制教育,一边调解民间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农村和谐平安建设。
(会昌县法宣办)
全南县巧用“四个阵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全南县巧用了“四个阵地”。一是巧用“责任阵地”。明确责任,一把手亲自抓,监察部门具体落实,利用工业园办平台延伸到基层单位,构成信息网,随时掌握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巧用“保障阵地”。对案件受理做到“保畅通”、“有值班”、“二做到”、“有结果”,即:为保障信息畅通设立2部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制定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到有投诉就有人接待,在办案中把握政策、按程序受理,切实做到受理一起办结一起。三是巧用“破难阵地”。发布《全南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暂行办法》,设立专用帐号,收取保障金,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及时兑现。四是巧用“普法阵地”。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制做宣传横幅10条,发放《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
(全南县司法局邱道虎)
信丰县提出“三性三力”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效果
近日,信丰县就如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效果,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了专题大讨论,提出了“三性三力”的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实用性,增加吸引力。根据农村广大群众的不同需求,在内容上注重适用性,兼顾特殊性,以激发农民的学法热情,变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
二是坚持实效性,增强渗透力。在巩固原有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渠道的基础上,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活动,寓法制宣传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使广大农民真实感受到法律的效果和学法的作用,使法制宣传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坚持灵活性,提高影响力。在时间安排上尽量避开农忙季节,按照当地农村的习俗特点,因人、因事、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宣传教育时间,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力。
(信丰县司法局吴菁华)
永丰县召开“法制文艺进乡村”工作协调会
为落实好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普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以案说法”电视专栏和“法制文艺进乡村”工作实施意见》,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月16日,组织了由文广、林业、计生、交警、政法委、司法、剧团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的“法制文艺进乡村”工作协调会,会议要求各节目单位一定要结合本单位执法职能,搜集典型案例,创作出贴近群众生活,通俗易懂,有一定趣味性和娱乐性的文艺节目,并一再强调剧本创作必须要以身边人身边事为素材、为基础,力求取得宣传实效。会上明确了各节目任务单位的节目形式,剧本创作时限、排演、汇演时间、场次安排(9月份开始到各乡镇村演出),各参会人员在会上都表了态,一方面都赞同这种宣传形式,并坚决支持,另一方面表示一定不惜财力、物力、人力创作出高水平、高质量的节目,并且力争推出精品、求得实效、创出特色。
(永丰县普治办肖金根)
都昌县村村有块“普法板”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不断增多,都昌县普法办根据黑板报制作投资少、坚固耐用、通俗易懂的特点,大力推广农村黑板报宣传平台。为丰富黑板报内容,各村挑选法律素质高、责任心强、有文化的党员和离退休教师从报纸杂志上搜集近期公布的法律法规和小案例及我省“五五”普法辅导教材中的部分内容,抄写到黑板报上,深受村民欢迎。
到目前为止,都昌县327个行政村全部在村委会大墙外设立了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的小黑板,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普法板”。
(都昌县司法局江爱民)
万年县赠送《农村法律知识手册》7万本
为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万年县司法局以全县开展“进村入户活动月”为契机,结合该县广大农村、农民、农业发展的实际,组织编写了《农村法律知识手册》,促使法律走进农村,农村走向发展。该书采取问答的形式,从发展万年、新农村建设、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村民自治、土地承包、征地补偿与房屋宅基地等26个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介绍,通俗易懂,便于查阅,是一本很具实用性的农村普法宣传工具书。
县委书记陈荣高在审阅了书稿后,十分重视,亲自为本书作序,并要求由县财政出资印刷7万册,在活动月中免费发放到全县广大农户手中,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前,7万本《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已全部发放到位,受到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万年县司法局)
瑞金市开展“种子法规下乡保农耕”活动
为推动良种普及,提高农民群众的种子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农业增产增收,近日,瑞金市司法局、市种子站开展了“种子法规下乡保农耕”活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全市17个乡(镇)宣传《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万多份;接受农民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
(瑞金市法宣办)
吉安县积极探索村官法制宣传教育新路子
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就一支合格的村干部队伍,吉安县积极探索村官法制宣传教育新路子。该县选择大冲乡为试点单位,由乡政府召集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建立新农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基地,对村官开展法制培训。以《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授课内容,辅以典型案例警示、监狱内现身说法、多媒体和幻灯片展示、赠阅法制简报材料等方式,引导村官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教育他们如何通过正确方法和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传授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方式、方法,警示如何廉洁自律,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等。培训基地成立以来,大冲乡100%的行政村都实施了“阳光村务”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吉安县司法局办公室)
芦溪县在新农村建设点建立普法宣传基地
今年以来,芦溪县司法局在全县70个新农村建设点都建立了普法宣传基地,每个基地设有法制宣传园地,并做到了“六有”:有法律宣传栏、有农民法律咨询室、有人民调解室、有宣传挂图资料、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资料收集工作、有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基地组织群众轮流进行园地的更新与维护,强化了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县司法局和各乡镇司法所还经常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科技“三下乡”活动,增强普法宣传基地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许多农民也从中获得了实惠与方便。
(芦溪县司法局)
经验交流
不断创新机关学法用法工作
陈永华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江西省直机关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省直单位工作实际,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先导,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为动力,精心组织和部署“五五”普法工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狠抓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法制宣传效果显著,机关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观念进一步加强,近年来省直机关工委和一大批省直单位荣获全国和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创新工作理念,实现“四个转变”
树立以人为本的法制宣传工作新理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的从重知识的灌输向重素质培养转变,工作内容从重义务宣传向重权利宣传转变,工作重心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工作方式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
一是高扬学习实践的旗帜,解决创业的“本领危机”。没有先进的理论,就没有先进的实践。面对“进位争先、跨越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各级干部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把学法用法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个良好习惯和一项基本功。通过学习实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思维层次、决策本领和工作能力,有效解决了“本领危机”问题。
二是高扬科学发展的旗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科学发展是旗帜,是方向;加快科学发展是民意,是呼声;跨越发展是使命,是责任。我们所从事的一切工作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强机关的法制建设就是着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高扬依法治国的旗帜,打造廉洁高效服务高地。如何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是机关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环境大改善、效能大提升的要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创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的行使置于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用民主的办法促使干部勤政廉政,用权为民。
四是高扬以人为本的旗帜,推进普法用法落实到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民群众是主体,必须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采取各种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使群众做到边学边用,学用结合,教育群众依法办事,并通过群众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良好的普法大环境和基础。
二、创新工作方式,落实“四个环节”
一方面广泛运用媒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同时,各单位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送法进社区活动,既推动了机关的普法工作,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我们本着服从、服务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原则,着眼于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突出普法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大力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尚、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在普法对象上,坚持以处以上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等为重点。
二是领导带头,示范表率。几年来,我们多次组织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督促建立健全并坚持了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月“学法日”制度、法律考试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在普法内容上,突出抓好了全省确定的重点普法内容和部门行业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指导各部门认真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并将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与上岗执法资格结合起来,与公务员职务任免结合起来。通过学法用法,省直各级领导干部用科学发展观驾驭全局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三是载体多样,形式灵活。我们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抓住各种有利时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和途径。一些省直机关通过请领导发表电视或广播讲话、在报刊发表文章或组织征文、召开座谈会或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大型广场或街头法律咨询、举办培训班或研讨会、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演讲比赛、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其力度、影响和效果都是前所未有的。如2006年在开展“十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中,110个省直单位分别与南昌市相关社区签订了结队子开展“双百”共建协议书,广泛开展了送法律进社区活动,共向社区赠送了几十万册书籍。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针对省直机关的实际,树立了省电力公司、省司法厅、省粮食局、省国土资源厅、南昌海关、省检察院等一批部门、单位和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引领和带动了全省机关学法用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是用活网络,服务群众。我们在江西机关党建网专门开设了普法专页,及时更新普法内容,为省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了大量的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省直厅局也大多开设了普法专页,拓宽了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的渠道和依法维权的平台。省地矿局、省民政厅等不少单位还聘请了法律顾问,成立了法律事务室、法律志愿者(援助)小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维权,“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办起事来依法”的风气已在省直机关逐步形成。
三、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四个制度”
实施“五五”普法以来,省直机关工委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结合机关的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较好地实现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近期目标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省直机关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和参谋服务机构,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省直机关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直机关普法工作,分管领导经常过问并帮助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省财政对普法工作也非常重视,将普法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省直机关工委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协调、督查省直机关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各级各类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是及时制定规划计划,保障措施具体得力。为使“五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对省直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步骤方法、主要措施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对每一年度的普法工作,年初都制定要点,下发到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参照执行。周密的规划和计划,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三是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形成制度一年一考。省直各单位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不断完善了重点普及法律的一年一考等各种形式的学法制度,做到领导过问、部门主管、狠抓落实。
四是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通过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管理网络、设立普法网站、结合使用多年的安全教育系统进行普法宣传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工作创新,省直机关上下已经形成普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和长效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们较好地把握了“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以学法促进用法,以用法深化普法,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促进了省直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通过长期的普法教育和实践,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文化家喻户晓,在省直机关形成了良好法治氛围。但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今后我们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更加注重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为江西的崛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陈永华,中共江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
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律素质的实践与思考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副书记钟乔峰
近年来,袁州区实施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6633”系统工程,即开展“十佳青少年”、“百名青少年思想道德标兵”和“十佳家教模范家庭”评选活动,在校学生旁听法院实案庭审活动,千名优秀青年推荐就业活动,万名青少年结对跟踪帮教活动,全区学生“知荣辱、树新风”读书演讲活动,法制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活动等6项主题活动;成立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团、青少年法制知识宣讲团、法制副校长特派团、网吧义务监督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队、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队等6支队伍;建设青少年与家庭法制教育基地(中心)、社会青年就业培训基地(中心)、青少年文化娱乐活动基地(中心)等3个基地(中心);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纵向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网络,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三沟通”网络和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网络等3个网络。在全区青少年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健康文明、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这项工作开展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总结袁州区的这一实践,笔者认为,要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律素质,必须要有长远目标,要有具体化的措施,要着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立足长远常抓不懈。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是项务虚的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很难在一段时间里取得明显成效。我们把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以德治区、以人才立区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立足长远。实践证明,当今社会,要提高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关键是要全面提升人的素质,抓住了青少年,就是抓住了一个地方的未来。
立足实际抓具体环节。为了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我们提出实施“6633”工程,使这项务虚的工作变成务实的工作,实现了长期工作阶段化、无形工作有形化、系统工作项目化、共同工作责任化、上下工作网络化。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活动,营造了一种健康向上的成长氛围,使青少年的成长融入到一次次具体的活动之中;通过提出阶段性目标任务,使长期工作目标化、具体化,使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工作不会因为具有长期性特点而无从下手;通过整合全区各部门的力量,使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都能更好地发挥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改变了以往因大家抓而无人抓的局面,形成了工作合力。
立足具体问题抓关键点。做任何一项工作,目的是要解决问题,只不过有个轻重缓急之分。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工作,虽然立足长远,但必须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不能因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是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而事无巨细一把抓,否则,连近期工作都做不好,如何谈长期工作?因此,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住留守儿童、青少年特殊群体和青年就业这三个突出问题,先攻破工作难点,让全社会都来真情关爱留守儿童,从源头上构筑和谐社会基础。
立足大环境抓重点整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事实证明,相当一部分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是由于各种外部因素造成的。因此,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意义深远。我们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中,始终抓住清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网吧和规范文化市场三个重点,着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强化教育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健全机制
——贵溪市开展千名机关干部“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的主要做法
自3月1日开始,贵溪市集中4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了以宣传法制、调处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主题的“送法进村(社区)入户”活动。该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专门成立了“送法进村(社区)入户”活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正、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分别由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宣传部长任宣传组长,纪委书记任督导组长。活动分集中宣讲实用法律知识、集中排查矛盾纠纷、集中调处矛盾纠纷和总结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由市领导挂帅,每个乡镇(街道)组织一个法制宣讲团,逐村落实送法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同时,组建两个法制宣讲队,由政法部门领导任队长,分南北两乡逐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讲。
在贵溪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全市千余名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该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群众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信访形势明显好转,矛盾纠纷明显减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基层组织明显加强”的目的,有力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平安贵溪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加强法制教育为主线,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这次活动直接面对全市210多个村(居)委会,近40万农民群众和社区居民,点多、线长、面广。该市千余名机关干部自带伙食费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讲,以前所未有的强势加大宣传工作,积极整合宣传资源,广造舆论、广泛发动。组建市级巡回宣讲队,在全市18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7个林(垦殖、园艺)场巡回宣讲30余场,近万人参与到宣讲活动中来;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板块巡回展出100多场次,观展人数十多万人(次);按每户一册(份)要求,印制《农村(社区)法律实用知识问答》和“温馨提示”宣传单各11万册(份),发放并张贴到农户家中;全市共悬挂横幅及张贴标语近千条,墙报800余期。
这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了五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对象。以农村(居委会)干部、青少年学生、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尤其是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中心户长”为重点人员,着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以此带动广大群众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市已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了一个“法律明白人”,按十户为一组落实了一名“学法中心户长”,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宣传《宪法》、《刑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结合农时有针对性开展护林防火、计划生育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农村、社区法制建设缺乏什么法律就突出什么法律,农民、社区居民需要什么法律就宣讲什么法律,使农民群众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是突出重点地区。以当前矛盾纠纷多、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治安环境较差的村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提高当地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是突出重点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推进信访重心下移,源头治理,实现“控源治本”,达到不依靠“控访”和“截访”来解决信访问题。五是突出创新形式。坚持法制宣传内容的实用性与宣讲方式的实效性相结合。巡回宣讲队带着近年来发生的诸如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信访案例、违章建筑等典型案例为内容制作的图文并茂的板块巡回宣传,增强了法制宣传的吸引力;把相关的法律知识浓缩成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顺口溜”,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利用村民看戏的机会,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克服了村民召集难的问题;白天和村民分散沟通,晚上进行集中宣讲,进一步提高了宣讲组的凝聚力;改变过去“灌输”式的做法,联系本地实际,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变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知识竞赛,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学法热情。
二、以集中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减少不和谐因素
活动期间,全市2000多名排查工作人员(其中1000多名驻村干部)进村入户,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包处理的“三定一包”责任制要求,采取“细”、“准”、“紧”、“访”等手段,在突出抓好维稳信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对土地、山林、水利及邻里等进行了仔细的排查和集中调处,做到“四个清楚”(即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乡镇、重点村清楚,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清楚,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清楚,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以及潜在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清楚)。针对矛盾纠纷的类型,坚持“因人”、“因事”、“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先说情后说理再说法,什么矛盾纠纷就采取相关的法律来引导化解,始终将法制宣传贯穿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全过程。活动期间,共摸排矛盾纠纷216起,调处矛盾纠纷156起,稳控60起,全国“两会”期间,无一人赴省赴京上访。
三、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动力,推动宣讲工作落实到位
各驻村宣讲组把“送法进村(社区)入户”工作与为民办实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教育群众,在为民排忧解难的实践中为民解疑释惑,在为群众解决现实问题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设其法、各尽其能,多角度宽领域为农民群众解决了许多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农民既受到教育又得到实惠。活动期间,结合灾后重建、春耕备耕、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全市宣讲组共筹集资金274万元,用于修建校舍、架桥铺路、救助群众等,为民办实事865件,深受村民拥护,许多驻村工作组撤离时,群众燃放鞭炮、夹道欢送,依依不舍。
四、以健全长效机制为抓手,确保农村长治久安
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重在坚持,贵在长效。他们利用这次集中宣讲活动创造的有利契机,着力形成经常性工作机制,使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主要是采取“十个一”措施,即:一是建立健全一个调解网络。全市共建立健全村组调解小组、村委会人民调委会、乡镇调委会三级调解组织257个,使之形成网络,人民调解员发展到4345人。二是为全市每个行政村培养了一名“法律明白人”,全市培养214名法律明白人;三是按十户一组落实一名“学法中心户长”,全市落实11400余名学法中心户长;四是在农村各中小学配备一名法制副校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五是为全市农村每名无职党员设岗,赋予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六是组织乡镇机关干部每人每年为群众上一、二堂法制课,实行干部群众学法互动;七是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使每个学生经常带动父母和家庭成员学法;八是对重点村、组,实行政法干警“一对一”结对服务,联创共建和谐文明社区;九是在村、组组建一支文艺宣传队伍,通过群众自娱自乐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十是引导修订一份村规民约,加强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普法人物
痴心普法的古稀老人
——记江西省吉水县水南镇鄢陂村义务普法宣传员罗忠
退休教师师罗忠,今年已75岁高龄了。从上世纪80年代起,他自费订购法律书刊,自学法律知识,自编法律宣传册子,走村串户,调解纠纷,义务宣传法律,二十多年从未间断,谱写出了一个古稀老人义务普法的感人故事。
“写完十本小册子,盼望群众来学法”
到过罗忠家的人都能看到,他家大门两边的墙上,张贴了一幅十分引人注目的对联“写完十本小册子,盼望群众来学法”,这是他痴心普法的真实写照。
罗忠居住在吉水县水南镇鄢陂村,四面环山,是一个十分偏僻的小山村。1983年他获准提前退休,在家休养,看到有些农民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便认真钻研法律知识。他先后自费订阅《法制日报》、《新法制报》等报刊,购买《公民常用法律知识》、《维权百事通》、《实用经济合同格式手册》等法律书籍,把农村实用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写成一问一答式的宣传资料,还把农民常见的法律问题和正确的处理办法,分门别类加以整理,编成小册子,走村串户,免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赠送自编的《怎样打民事官司》等法律宣传小册子。他还粉刷自家外墙,作为法律宣传专栏,坚持不断地每月一期,用粉笔编写农村实用法律法规,刊登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引来了很多群众和过往行人观看,获得了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
“再苦我也要把普法做到底”
罗忠虽有退休工资,但生活十分清贫。他没有儿子,要扶养常年有病的妻子和一个患精神病的女儿。一家三口,两个需要治病,每年的医药费就要四五千元,家庭生活常常入不敷出。他住的是一栋砖木结构的破旧房,除了一房间的法律书籍和资料以外,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件像样的家什,而他用在订报、买书和复印等方面的费用平均每年要超过两千元,附近村庄以及白沙、白水、文峰、富滩等周边乡镇的村民家家户户都有他免费发送的普法资料。妻子说他“费心费力又费钱,不顾家,弄得家不象家,店不象店的”,亲戚朋友劝他享点清福,而他就是不听,对他们说“再苦我也要把普法做到底”。妻子看他这样痴迷普法,群众又那么喜欢他、需要他,由当初的反对到现在默默地支持他了。妻子为了让他实现心愿,前年还专门空出了一间房间作为义务普法宣传室。
“哪里有纠纷,我就把法律送到哪里”
罗忠爱打抱不平,只要村里有矛盾纠纷,他就当起了义务调解员。东家的婆媳生矛盾,西家的儿子不孝顺,邻里之间闹纠纷,田间地头有争执,他总会主动去调解,哪里有纠纷,那里就有他的身影,哪里有矛盾,他就出现在那里。有些不理解的人认为他爱管闲事,但他总是这句话:“哪里有纠纷,我就要把法律送到哪里”。今年3月,得到村民张育良扬言杀妻的消息后,他及时上门找到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并主动承担协助解决张育良夫妇离婚一案,彻底打消了张育良的歹念。由于他的话既合情更合法,村民有事都想求助于他。3年前,连青春想买一群羊放养,就问罗老合不合适。罗忠告知放养羊群会损害庄稼,不如购买农机。如今连青春已有一部收割机、两辆旋耕机,种了100多亩田,成为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罗忠二十多年的义务普法,换来了全村长期的和谐与平安。该村支部书记张发英介绍,罗老退休在家20多年来,村里再也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和重大民事纠纷,全村邻里团结,和睦相处,近5年连年被评为全镇的文明村。
“我要用自己的身躯来践行普法”
罗忠不仅是普法的宣传者,也是普法的践行者。殡葬改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一来环保,二来减轻后人负担。而在前些年,农村有许多人还不理解,对故人仍然采用传统土葬,既破坏环境,又铺张浪费,还容易因抢占“风水宝地”而引发纠纷。他想:“我要用自己的身躯来践行普法,做出榜样,做出表率”。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去年12月,他亲手把多年前为自己准备好的一幅棺木锯成一块块木板烧了,还向有关部门递交遗体捐献申请书,希望以此带动农村自觉实行火化,保护环境。
生命不息,普法不止。凭着顽强的意志,执着的追求,罗忠义务普法一干就是25年,如今他虽已75岁高龄,但普法的劲头丝毫未减。现在他已编写了7本普法小册子,他说他计划编写10本法律宣传小册子发给群众,让更多的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夏根珠、王远光)
普法简讯
※从4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止,乐安县在全县开展违法建房、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业秩序,引导全县公民特别是矿业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从4月5日开始,会昌县开展了矿业秩序整治法制宣传月活动。(会昌县法宣办)
※4月7日晚上,德安县河东乡上畈祝家新村活动中心前,数百名农民群众在观看由县林业、司法和文化部门组织的“建设新农村,法制宣传到农家”送法下乡文艺演出。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赵和平和县林业局、司法局、文广局及河东乡负责人到现场观看。(德安县法宣办)
※4月10日至18日,吉水县分三期举办了全县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及镇村普法骨干培训班。副县长曾盈昌在第一期培训班上作了开班讲话。(吉水县司法局朱秋根)
※从4月14日起,永丰县司法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永丰县司法局邓颖华)
※4月15日上午,宁都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联合在县工业园开展“法律进工业园”活动,为工业园企业员工提供了图文并茂的法律大餐。
※4月15日,由彭泽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法治办共同举办的全县工会干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学法培训开班典礼在县司法局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范初芳,县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余学恒,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卫泽,县司法局长汪志鹏出席了开班仪式。(彭泽县法治办)
※4月17日,芦溪县司法局分别在县文化艺术中心和大安中学开展了两场“法制之光”普法大型文艺演出活动,观众达2000余人。(芦溪县司法局)
※4月18日,鹰潭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启动与实施情况。市司法局局长夏涌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鹰潭市司法局吴发财)
※4月20日,萍乡市司法局、房管局举办房地产法规报告会,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房地产法研究所研究员、民商法学院洪海林博士作了关于中国房地产法若干重大及前沿问题的专题报告。全市执业律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以及市司法局、房管局的部分机关干部共200余人聆听了报告。(萍乡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4月23日上午,峡江县司法局、妇联和环保局联合举行了“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进行了环保知识有奖竞答,发放倡议书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600余份。
※4月26日下午,婺源县镇头镇镇头村举行上饶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市司法局局长刘和荣,副局长欧阳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培欣,县司法局局长,镇头镇党委、政府等主要领导参加了授牌仪式。(婺源县普法办)
※4月27日至29日,会昌县法宣办举办了一期全县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共110人参加了培训。县委书记廖诚铭在培训班上作了动员讲话。(会昌县法宣办)
※4月28日,都昌县举办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班,全县24个乡镇共296名村干部参加了培训。(都昌县司法局段春喜)
※4月28日至30日,上高县综治办、普法办举办了全县综治干部、普法骨干培训班。各乡镇场(街道)、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分管综治、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普法办主任,各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各医疗单位、居委会法制宣讲员,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上高县普法办)
※4月30日,以“珍惜现在,远离犯罪”为主题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在德安县影视中心举行,该场法制文艺演出由县普法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文广局、河南开封普法艺术团组织实施,全县各乡(镇、场)、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一、二中部分学生代表观看了演出。(德安县司法局)
※5月5日,修水县邀请省国土资源厅调研员涂相安宣讲矿产资源法相关知识。县长李晨峰、纪委书记宋细妹、政法委书记徐修武、宣传部长黄梅等领导,县直各部门的正、副职和各乡镇党、政领导共计1100余人参加学习,讲座由副县长殷建卿同志主持。(修水县法治办)
※5月6日上午,横峰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局联合组成普法宣传队伍,兵分两路,深入社区、企业,开展以“学习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劳动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共印发各类宣传咨询材料4000多份,现场共接受咨询300余人。
※5月6日上午,景德镇市举办首期人大代表法制培训班,对来自全市各条战线的省、市人大代表六十余人进行了培训,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博维等市领导参加了开班典礼。
※近日,峡江县司法局、普治办、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了2007年度“十佳”法制教案现场颁奖会,进一步激发了全县法制授课教师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全县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峡江县司法局)
※5月8日,上犹县法宣办、县卫生局和县防控疾病中心等相关部门在县城茗馨广场开展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同日,还组织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及部分医务工作人员分别下到全县各所中小学校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课。此次宣传活动,共散发“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5万人(次)。(上犹县法宣办)
※5月12日至21日,进贤县法宣办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三期法制宣传员培训班,共有450多名法制宣传员参加了培训。(进贤县法宣办周世勇)
※5月15日,会昌县法宣办、教文局、综治办、团县委联合举行了“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全县青少年学生法制演讲比赛。(会昌县法宣办)
※5月16日上午,会昌县召开了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尹良耀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泽圣就如何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会昌县法宣办)
※5月16日,奉新县召开了2008年普法工作大会,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永江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安安在会上作工作报告,县人大副主任罗秀莲宣读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市政府副巡视员、县委书记黄百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细牛,县政协副主席周孔星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党委书记、主管普法工作的领导、普法办主任、司法所长,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和省市驻县单位的领导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奉新县普法办)
※5月18日,九江市共青城司法局联合共青城教育局举办了一次法制副校长、政治、思想品德教师法律知识培训班,共有80余名教师参加。(共青城司法局何智强)
※5月19日至23日,九江县分五期对全县7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制培训,副县长刘浔华出席了培训班开学典礼并作了重要讲话。(九江县司法局)
※5月20日,鹰潭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熊华祥)
※5月20日,乐平市司法局与市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众埠镇党委政府在众埠镇广场联合举行了一场“法律走进新农村”暨“千千万”大型法律咨询活动。乐平市司法局长何平、众埠镇党委书记董醇根也亲自接受群众的咨询,并为群众散发宣传单及发放法律书籍。(乐平市司法局陈琼张金良)
※5月21日至23日,星子县举办“八法一条例”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县直(驻县)各单位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司法助理员和司法所所长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县政府副县长杨喜平参加了开班仪式。(星子县普治办)
※5月22日,进贤县举行“履行公民权利义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法制演讲比赛,来自全县20多个单位的选手参加了演讲比赛。(进贤县法宣办周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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