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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准毕业生可享创业培训补贴
2007年11月12日 14:37
 
  昨天,记者从“东方讲坛·开业生涯”系列讲座活动上获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已经正式出台完善本市创业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此外,创业培训费用补贴扶持对象也从失业、协保、农富人员延伸至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及未开业的在职人员。

  据了解,目前本市每年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逾万人,成功开业率在60%以上。专业周到的创业培训是成功开业的有利保证,而创业培训内容包罗开业申办、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财务和人员管理,本市扶持开业的相关政策等方面,其培训效果更多地取决于授课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施教能力。

  从现在开始,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培训机构:开设创业培训项目时,必须配备一支有质有量的专业师资队伍,授课教师除要求符合一定的学历、职称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或创业经历。有了优质的师资团队作保证,培训机构的办学实力和专业化程度有望大大提高,今后创业者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也更加“吃得准”。

  这次出台的新政策中,创业培训费用补贴扶持对象将不再限于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以及未开业的在职人员也将享受培训费用补贴,这一政策可为面临就业压力的准毕业生们提供一条新的出路。

  此外,劳动保障部门为更有效地提高创业者的开业成功率,从十月起还推出了“创业+技能”的补贴培训套餐,对参加创业培训并享受过培训费用补贴的人员,根据其开业需要,在当年度内再提供其参加一次与自身开业项目相关、纳入当年度补贴培训目录的技能类补贴培训,突破了原有一人一年只可享受一次培训费用补贴的政策局限。
  
  相关信息申请条件和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培训费用补贴的创业培训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及未开业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培训费用补贴的创业培训:

  (1)具有开业意向、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上。

  (2)经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组织的开业能力测评显示,有一定开业胜任力和培训需求。

  对符合第(1)项条件,但开业能力测评显示其开业胜任力较弱的人员,若本人开业意愿较强,在提交开业计划书并经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指导后,也可参加创业培训。

  培训费用补贴的创业培训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任何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参加开业能力测评。

  2、经测评,凭工作人员出具的《开业能力测评结果报告》及有关材料到任何区县的职业介绍部门申请建立职业培训补贴个人账户,领取培训账户卡,并申请参加培训费用补贴的创业培训项目。

  3、个人自主选择创业培训机构,并持卡报名参加培训。

 

 来源:上海法治报  选稿:徐芝  作者: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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