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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盗毁"三电"行为最高可得1万元
2007年10月18日 11:11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了解到,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专门的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功人员最低可奖励300元,最高可奖励1万元。

  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奖励工作将由专人负责,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奖金将由银行转账到举报人账户或邮局汇款到举报人居住地。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或其他形式举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电”办的统一举报电话号码为:各省会、直辖市、首府区号+12300。奖励办法提出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另设专门的举报电话,地方各级“三电”办要公布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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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自6月在全国开展以来,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案件近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万多人。

  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专项行动已打掉犯罪团伙1000多个,刑事拘留5700多人,逮捕2200多人。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由于这些“三电”设施大多处于野外,分布点多线长面广,防护难度大,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大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

  为改变这种状况,今年6月至12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8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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