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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赠与合同的撤销
2007年10月18日 11:11
 
  法律对于赠与合同是有明文规定的。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在我国,一般将赠与合同纳入实践合同的范畴。

  赠与合同的终止基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生效后,只有在法定事由出现时,享有撤销权的人才能行使撤销权而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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